【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赵晨宇女士,今年将满60岁,原是昆明市第三十中学教师,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五年被中共非法判刑三年,也因此被学校非法开除。二零一八年八月,她再次获冤刑四年。她在监狱中和出狱后,一直坚持无罪申诉。近期,云南省高院、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分别受理了赵女士的申诉。
云南省高院、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分别立案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赵晨宇亲自到向云南省高级法院申诉处理窗口递交了刑事申诉状等材料,云南省高级法院受理。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赵晨宇向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寄送了申诉状等材料,之后又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以及省、市、州法院、检察院及其它部门的监察处投递了申诉。
二零二四年二月至三月间,赵晨宇分别收到12309中国检察网的短信,称因不属于受理范围,赵晨宇寄送至最高检察院的申诉材料已转至云南省检察院。而云南省检察院又将申诉转至西双版纳州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受理了赵晨宇女士的申诉。
在申诉状中,赵晨宇要求:
1、撤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法院(2020)云28刑终14号刑事裁定书的裁定;撤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法院(2023)云28刑终24号驳回申诉通知书,依法重新审理本案,并改判申诉人无罪。
2、依法归还被没收的所有个人合法财产。
3、按照有关法律赔偿经济损失。
4、依法追究在此过程中所有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同时,赵晨宇在申诉中也详细地揭露了此案中公、检、法各部门严重违法、渎职,最终制造了这起冤假错案,申诉的目的就是还原真相,让真正的违法者受到法律的严惩,让好人沉冤昭雪。同时申诉中赵晨宇女士也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亲身受益的经历以及在云南女二监被迫害的真实情况。
赵晨宇女士遭绑架、司法迫害经过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赵晨宇被闯入家中的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警察绑架。九个警察均着便装,仅其中一人拿出证件晃了一下,不让看清名字就收起了证件。这伙人冲进家后就把赵晨宇反铐在客厅沙发上,一边一个人控制住赵晨宇不让她动。之后就开始在赵晨宇家中到处乱翻,在两个卧室及客厅翻了好几个小时,抄走了大量的私人物品,还搜走了赵晨宇家的几个整理箱来装抢劫的物品。这伙人没有当面清点物品,将所有东西装箱后直接抬走,从早上九点左右一直到下午两点,这些人才绑架着赵晨宇离开了家,将赵晨宇带到西山区东陆桥派出所。当天晚上,把赵晨宇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天后,又把她从昆明市看守所拉到西双版纳州看守所非法关押。
之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将赵晨宇构陷到勐腊县检察院,检察院对赵晨宇非法起诉。勐腊县法院先后两次开庭非法庭审赵晨宇。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第一次开庭,因公安局、检察院提供的所谓证据均是非法证据,法庭被迫休庭。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勐腊县法院再次开庭,在法庭上赵晨宇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合法,没有犯罪,应无罪释放。然而勐腊县法院却不顾事实,对赵晨宇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四万元。赵晨宇遂上诉至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中院作出维持非法原判的裁定。
在狱中申诉 至出狱仍未有回复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赵晨宇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由于赵晨宇不认罪转化,一直被严管迫害,购买纸、笔非常困难,狱警、包夹想方设法的刁难。在克服了种种困难后,赵晨宇写好了申诉,又突破了狱警、包夹犯人等层层阻挠、干扰,终于在二零二二年上旬,把申诉状投递到了监狱设置的申诉控告检举箱中。但是直到二零二二年八月,赵晨宇出狱也没有接到法院或检察院的回复。
二零二一年三、四月,赵晨宇约见监狱安排的援助律师,专门询问了自己写的申诉出监时可不可以带出监狱,律师明确回答可以。之后赵晨宇写好了申诉,除投递到控告箱的一份之外,还手抄了一份,打算出狱后继续申诉用。但是却被狱警指使包夹犯人将她的申诉及其它书写的法律文书抢走,到出狱都没有归还。
出狱后继续申诉 版纳州中院驳回申诉
出狱后,赵晨宇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赵晨宇将申诉寄送至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立案。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就做出(2023)云28刑终24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了赵女士的申诉再审请求,维持原裁定。
赵晨宇继续申诉,又将申诉材料寄送至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又向省、市、州法院、检察院及其它部门的监察处投递。
最终,在今年的一月和四月,云南省高院、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分别受理了赵晨宇的申诉。
作为法轮大法的修炼者,赵晨宇心中最希望的还是受蒙蔽的公、检、法人员能够尽快清醒,摆脱邪恶的桎梏。在申诉的最后,她写道:“申诉人的诉求很简单,只希望本案能显示出其应有的公平与公正;所求无非就是一份自在人心的公道,让法律公平、公正真正实现它应有的生命价值。
二十五年来,法轮功学员以血肉之躯,承受着中共庞大国家机器的残酷碾压,坚守着对真、善、忍的信仰,同时以坚忍不拔的精神、以惊人的付出,和平理性地向世界讲述着迫害真相,澄清中共谎言,揭露中共邪恶本质。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不遗余力的等待着如您一样的亲人们快些从冷漠中清醒过来,因为世间将历大劫,人有性命之忧,修炼人所做的一切,就是希望在人类大淘汰临期的当下,多一个生命幸存,多一个家庭幸福。
希望执法者能坚守自己的善念,匡扶正义,依法判决,那就是在末后的今天摆放了您生命未来的位置。若能如此,那将是一届法官名留青史的见证,未来会永远记住您!”
(赵晨宇女士遭中共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昆明市女教师赵晨宇被迫害的经历》《修心向善 昆明市女教师赵晨宇遭冤狱四年迫害》)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责任人: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
地址:景洪市清泉路10号,邮编:666100
办公室:0691-2168072
办公室传真:0691-2733110
局长黄新
常务副局长赵小福
副局长自巍
国保大队队长吴云13988149329 18908819329
警察童伟青13988149185
参与绑架责任人18088966466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镇曼它拉路348号,邮编:666300
检察长王宏明
本案检察员:罗亚梅
勐腊县法院: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镇山榕路与纳西路交汇口,邮编:666300
办公室:0691-8122340、15924678797
立案庭:0691-8124683、0691-8124123、15012156548
院长杨兴胜
本案审判长:杨建伟13320489556、0691-8125567
本案陪审员:黄荣、白正昌
本案书记员:袁红斌
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
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113号,邮编666300
电话:0691-12368
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
院长李志昆
刑庭:0691-2122075
本案审判长:姚丽诚
本案审判员:李冰峰、卢正坤
本案书记员:袁梓畅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