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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枉判五年入狱 广东雷州市陈翠珠形同枯木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61岁的法轮功学员陈翠珠女士,遭绑架、非法关押,出现重症,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被警察用手铐脚镣连铐、头脚几乎碰在一起的所谓“庭审”,她被湛江市赤坎区法院冤判五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患重疾身体瘦弱无比、形同枯木,头发掉光,身体状况堪忧。

陈翠珠一九六二年二月出生,以前经常头痛、胃痛,特别是一九九六年患晚期结肠癌,十月份在广东医学院湛江附属医院作了切除手术,后来没钱化疗,整天以泪洗面。一九九七年三月,她听说炼法轮功可以祛病健身,就跟人学炼法轮功,果真一个月时间身体全部康复了,也能上班了,为家庭为单位节省了一大笔医疗费。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身心健康,道德品质也提高了,平时自己省吃俭用,乐于帮助贫穷人家。一九九八年八月,从报纸看到湖南大水灾,她捐一千元捐给灾区。

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晚,陈翠珠因参加集体学法时被湛江市赤坎区警察入屋绑架,警察在她家中非法搜到资料及其辛苦工作积攒下来的现金及存折,声称这是法轮功的经费,企图以此关押构陷。陈翠珠向警察陈述自己因修炼重获新生的经历。参与绑架的警察不相信,后去医院查陈翠珠的病历,发现情况属实。但警察仍将她非法关押在湛江市看守所。

在非法关押期间,陈翠珠在恶劣的环境下,皮肤溃烂,身体异常不适。看守所送她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乳腺癌已经扩散,医生称她必须立即就医,否则很快有生命危险。陈翠珠的家人请律师为她申请保外就医,但湛江地区政法委、“610”及公检法等不法人员,沆瀣一气迫害良善,以陈翠珠不“转化”、不认罪为由,不准她保外就医,还坚持要对她进行非法庭审。

中共酷刑示意图:上大镣
中共酷刑示意图:上大镣

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湛江市赤坎区法院非法庭审陈翠珠。出庭时,警察还野蛮地用手铐、脚镣铐住身患重症、消瘦异常的陈翠珠,因手铐脚镣串在一起,她整个身子都是弓着的,头和脚都几乎碰在一起了,她就这样子被非法庭审,不知法庭人员怎么能忍心审得下去。

参与旁听的家人为之震惊,想不到原来那么精力旺盛、身体健康的人,仅数月不见竟会变成这样,不禁心酸落泪。几经陈翠珠家属恳求,开庭后才准将她送到医院做手术,手术期间警察守在医院,不让家属见面,手术后五天即将她拔管送回看守所。

六月,陈翠珠被湛江市赤坎区法院冤判五年,并勒索罚款5000元。

目前陈翠珠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情况非常堪忧。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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