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据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官方通报,原辽宁省朝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石新力,涉嫌滥用职权,由大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于近日侦查终结,移送庄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作为朝阳市公安局长、政法委副书记,石新力指使或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惨绝人寰的迫害,其中两人被迫害致死。石新力曾卖力迫害法轮功上了恶人榜,恶人榜编号为:E000060356
石新力,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六日出生,中共党员,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任营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零七月,石新力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队长。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石新力任朝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零年四月,石新力担任朝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至二零一三年五月卸任。
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七日,法轮功学员李翠华被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赵立极伙同光明警务大队李广文等人绑架。后被这些不法人员构陷,枉判李翠华十一年重刑,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二零一四年十月份从监狱传出李翠华被迫害成重度昏迷,之后监狱以“保外就医”形式推给了家人。自此李翠华生活一直不能自理,期间被朝阳司法人员骚扰。在经历近五年的病痛折磨后,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屈连春伙同市公安局局长石新力,指使朝阳各县(市)区政法委迫害法轮功学员,多人被无故骚扰绑架,中共人员明目张胆的敲诈钱财,造成几名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龙城区大平房派出所先后绑架6名法轮功学员,后送往朝阳向阳公安分局非法审讯。后两人被非法刑事拘留,两人被非法行政拘留,二人放回。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喀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当地各派出所,多名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宋连成、李德英夫妇、李化峰、刘惠兰夫妇、王海新、王振惠夫妇、王玉芳、王玉玲及丈夫(未修炼法轮功)、李凤菊、李桂莲、李桂芹、李翠香、还有两人姓名不详等,据不完全统计有十五人。绑架后,法轮功学员遭酷刑逼供,后被关进拘留所时,在里面再次遭到疯狂殴打。这次朝阳市公安局局长石新力及市国保支队人员亲自到喀左县部署这次迫害,石新力为了请功把这些所谓的案子上报到省里。
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晚十点左右,辽宁喀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十多人穿便衣,闯入公营子镇小塔子沟村法轮功学员高维英家中,绑架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朝阳市闫旭光、张丽红、张永奎;小塔子沟本村有于锦芝、高维英、陈志君、马春丽、侯荣珍;公营子的张国田,朝阳县波罗赤的张桂芝,李振浦(音)等。被劫持到国保大队后,国保人员对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审讯几小时,动用卑鄙手段恐吓、谩骂、毒打逼供。
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朝阳县二十家子镇法轮功学员韩明兰的丈夫,被东大屯二十家子派出所绑架,劫持到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赵强立即带人抄了韩明兰的家,抢走一车东西,还劫走了三辆车。见其家境较好,向其子女勒索十万元嫌少,企图进一步敲诈。韩明兰走脱。为抓到韩明兰,赵强把有可能知道韩明兰下落的当地和朝阳市内的亲友共14人绑架做人质(其中7人不炼法轮功)。赵强派人对韩明兰的家人说:“三天之内把韩明兰送来,就把这些人全放了,你看这笔交易如何。”关押多日后,放回7人,每人勒索五千至一万元。对其余的人质,伪造成“大案要案”,上报辽宁省公安厅请功受赏。后韩明兰等8人被枉判。
自法轮功被迫害以来,辽宁朝阳市是辽宁省迫害很严重的地区之一,尤其是二零零八年奥运与二零一五年诉江,朝阳市公安局指使下属绑架众多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重判百名法轮功学员,有的甚至被活活迫害致死。朝阳市公安局历任局长在全市起到主导迫害的作用,如今导致追随中共积极迫害法轮功的朝阳市三任局长孙成伟,石新力,李超相继被追查起诉,可以说中共用对待法轮功学员的同样方式,甚至更甚。
认清中共害人的伎俩,避免今天发生的不幸。痛定思痛,法轮功学员真心希望如今还在迫害位置上的人,一定要看清当前形势,引以为戒,不要在听信中共谎言参与迫害好人,将功赎罪,保护好自己。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