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二日晚,大连沙河口区南沙派出所在街上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孙彩艳女士,并把她非法关入看守所。当天有警察在其家中蹲坑,对一名来她家串门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绑架,该学员现已回家。
孙彩艳是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家住南沙派出所管辖区。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二十多年的迫害中,孙彩艳一家人屡遭迫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她在自己家被大连市中山区公安分局海军广场派出所警察和春海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非法抄家。之后被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枉判三年三个月,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她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八年结束冤狱后,孙彩艳又多次遭到大连市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南沙派出所警察以及南沙街道、后山社区等人员电话、上门骚扰。
孙彩艳的丈夫郭琪因修炼法轮大法被中共迫害,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不幸离世,终年51岁。她的母亲王玉和(83岁),被非法判刑三年,现被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二零二四年九月才能结束冤狱。她丈夫的父亲本身患有帕金森病,但在目睹警察野蛮抄家、骚扰,儿媳被绑架等情景后,精神受到极大重创,一下子卧床不起,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不幸离世。而孙彩艳的父亲精神不好,需要家人照顾,由于老伴王玉和、女儿和女婿多年来一直被社区街道工作人员无端骚扰、被警察恐吓,使他长期受到极大的精神压力,身体每况愈下,于二零一九年离开人世。小儿子多年来也一直无稳定的成长环境,学业堪忧,又正值青春期,现只能由年迈的奶奶代为照顾。原本是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因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现已家破人亡。
孙彩艳从小体弱多病,特别是小时候就得了肺炎,有一点风都喘不上来气,发病时上楼回家都要歇好几次,吃了各种药,打了大剂量的针也不好使。家里经济条件不好,父母总吵架,总觉得活着没意思。一九九六年经同学介绍喜得大法,修炼使她的整个世界观都改变了,知道了人活着的目的是什么,人也变得开朗了,肺炎也再没犯过,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找到了收入很好的工作。随后她的妈妈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困扰多年的腰椎间盘突出压迫坐骨神经痛也好了,和丈夫的关系也缓和了,家里环境也变得和谐了。
孙彩艳在炼功点上认识了郭琪,他不抽烟、不喝酒,说话做事为别人着想,是孙彩艳梦寐以求的对象,经人介绍后两人成为了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满。
孙彩艳一家人遭受中共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利用中共和手中的权力抹黑法轮功,并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孙彩艳因想去说句公道话而被非法拘留、罚款、并且失去了工作,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街道人员三天两头到家里恐吓,经历过政治运动的妈妈吓得不敢炼了,没过多久腿又坏了,找老中医也没看好,反而更严重了,最后只能重新修炼法轮大法,奇迹再现,一星期就能正常行走了。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郭琪在家休息时,接到单位领导的电话,一到单位就遭到黑石礁派出所警察的绑架。第二天凌晨两点左右,警察用郭琪的钥匙打开了家门,还想绑架即将临盆的孙彩艳,但因孙彩艳肚子疼才罢休。早上八点多警察又返回,不死心还想抓人,但孙彩艳已离开家,因此只抄走一些私人物品。
郭琪被秘密非法劳教三年,恶人未通知家属,后经家属多方打听,才得知已被劫入大连劳动教养院。警察为了让郭琪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对他进行各种酷刑折磨:扒光衣服用狼牙棒打,多根电棍电击敏感处,强行野蛮灌食等。恶劣的环境至郭琪浑身长满疥疮。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使郭琪全身浮肿,排不出尿,呼吸困难。二零零二年二月,郭琪被警察送到医院,诊断为急性肾小球肾炎,随时有生命危险。为了推卸责任,警察就跑了,医药费却全部由家属承担。郭琪出院后,劳动教养院的警察还经常到家里骚扰,试图把他再次送进教养院迫害。郭琪和孙彩艳夫妇无奈被迫撇下老人和孩子离家,在外面租房居住,有家不能回。直到二零零八年,他俩才回到家中。
郭琪的父亲得帕金森病已十几年了,孙彩艳夫妇二人经常给他看师父的讲法录像,在一段时间的精心照料后病情已趋于平稳,并往好的方向发展,能在家里帮着扫地、擦桌子,有人陪同下,到楼下晒太阳后,自己慢慢上到五楼。但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老人亲眼目睹警察野蛮抄家,孝顺的儿媳孙彩艳被绑架,随后警察不断上门骚扰,郭琪的父亲精神受到极大重创,一下子卧床不起。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不幸离世。
二零一七年十月,孙彩艳冤狱到期被释放,被迫害得身体极度虚弱无力,走几步就要坐下来休息。回家后大连市沙河口区南沙派出所、南沙街道、后山社区人员不断的电话、上门骚扰郭琪及他的老母亲。孙彩艳的父亲长期受到极大的精神压力,身体每况愈下,于二零一九年去世。而郭琪一直挡在家人的前面,顶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郭琪的身心承受到了极限,所有脏器衰竭,脓重,血中毒,休克,到医院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孙彩艳的父亲和丈夫的相继离世,使家里失去了经济和精神的依靠。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大连市沙河口区公安分局黑石礁派出所办案队柳钰(音)和杨姓等男警察闯到家里,把独自在家的母亲王玉和实施绑架、非法关押,还不许家属、律师接见。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0岁的老人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迫害,从二零二三年四月开始,被大连金普新区社保非法停发了退休金。在监狱被折磨一年半后的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家人探视时发现老人的身体虚弱,举步维艰,需要人搀扶。见此,家人要求给老人申请保外就医但被五分队姓李的队长拒收,并威胁要停亲情电话、停接见。孙彩艳的母亲现仍在被迫害当中。
江氏集团利用国家宣传机器错用法律,抹黑法轮功,残酷打压法轮功学员。二十多年来,大连有十几万名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其中数以万计的人被非法传讯、罚款、拘留、洗脑和关押,几千人被关进戒毒所、看守所和洗脑班,八百多人被非法劳教,三百多人被非法判刑,至少有147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其实在中国没有哪一部法律规定信仰法轮功是违法的。《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罪刑法定原则”。事实上,翻遍所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针对法轮功的一条都没有。可是在中共统治下的公检法机关(法律实施的机关)却利用法律形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在真正破坏《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实施;用 《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司法解释》拘留、逮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就是对刑法的曲解和滥用,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的实施。
现在的公务员可能还不太清楚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斩断了幕后操纵公检法司办案的黑手。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协助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警察、社区人员,其实你们已经触犯了法律:公检法机关用《刑法》300条陷害法轮功学员,已经涉嫌构成《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等等。
谁想以“内部通知”为办案依据、将来指望“内部通知”为自己开脱法律责任,已经不可能了,如果不悬崖勒马继续行恶的话,必将会成为江氏团伙的替罪羊,断送自己的未来。
目前政法系统也在大整肃。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系统、公安部开始所谓教育整顿,称“刀刃向内”,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同时,最高检察院的网站刊文称:将对检察警察违纪违法办案展开“过筛子”式“倒查”。
政法系统大整肃持续升级,中央政法委在六月七日发文称,将“倒查二十年”升至“倒查三十年”。六月十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通报:自二月以来,全国共有一万二千多个警察主动投案;二万七千多个警察被立案审查调查。七万二千多个警察被处理。据一县级市政法委工作人员透露,等待交代问题的公检法人员都排了很长的队。从单位一把手到普通的工作人员,人人自危如惊弓之鸟,随时害怕下一个被纪委约谈的是自己,即使不是自己,也随时担心被约谈……
大连市的三任公安局局长王立科、刘乐国、杨耀威均已落马。王立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以涉嫌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等罪名被判无期徒刑;刘乐国与杨耀威,二零二二年,均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罪名被查。“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警世格言,也在这三人身上再次得到应验。我想你们应该都清楚他们三人几乎再无出来的可能。公检法的相关人员为自己行为买单的还有很多。
上天有眼,所有参与迫害者的罪行笔笔有账,“善恶到头终有报”是天理,罪大恶极的官员不断被以“反腐败”的名义清洗,辽宁省公安厅四任厅长:李峰、李文喜、薛恒、王大伟全部遭恶报落马。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今天会有这样的下场。
希望还不明白法轮功真相的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切忌被中共的谎言迷惑、欺骗,被利用后卸磨杀驴,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为自己选择一条后路。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选择美好的未来。
大连市南沙街派出所电话:0411-84310233 0411-66001701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沿河街与福源北街交叉口南100米 五一路115号 大连沙河口区泉清园30正南方向190米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