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北京市平谷区七旬法轮功学员许书芬,二零二三年七月被绑架,因出现心梗且血压高,被所谓“取保候审”。平谷区公、检、法相关人员继续构陷,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遭平谷法院非法开庭。据悉,许书芬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监外执行。
许书芬(许淑芬),70多岁。在她五十多岁时,就疾病缠身。修炼法轮大法后,她获得健康,身体一直都很健壮。许书芬老人不善言词,有着一颗金子般的慈善之心,见人总爱一笑,也总爱帮助别人。尤其在当今灾难频发的年代,她总想让人也象她一样得到大法的福泽、身心受益,至少明白真相,远离灾祸。许书芬老人没有想到自己,想的是别人。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因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平谷区兴谷派出所数名警察非法闯入她的家中,抄走许多私人物品,并将她绑架到位于平谷区卫平路59号西门内的办案中心。在那里,许书芬被非法拘押、审问一晚上。第二天,警察通知家人,她已在平谷区医院重症监护室,心梗且血压高。
许书芬后来逐渐脱离危险,但医院要给她动手术。警察给许书芬办理了“取保候审”。因许书芬是修炼真、善、忍的,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因此这个所谓“取保候审”也是非法的。但是,借此,平谷区公、检、法继续构陷她。
二零二三年八月获悉,许书芬已被构陷到法院,检察院非法量刑三至四年。法院给许书芬指定了一个律师(这种律师一般不会为代理人说公道话,却是按照中共人员的旨意做“有罪”辩护)。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平谷法院对许书芬非法开庭。四月获悉她被枉判三年半,监外执行。司法所要求她定期去司法“矫正”。
此前获悉北京市平谷区法轮功学员李淑伟在去年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罚款三千元后,也一直被要求每周一两次去司法所“报到”。不知要把这些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的修行人变成什么样的人。
另悉,北京市平谷区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王晓琴退休后,新上任的还在干坏事。向本地乡镇村民散发宣传包,里面有污蔑大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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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