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法轮功学员李俊女士五月八日被温江区检察院构陷到温江区法院,她家人申请会见检察长,不但被拒绝,还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李俊和另外两位一同做服装生意的伙伴一同驱车到成都荷花池服装批发市场进货时,刚一下车就被警察绑架。其中一位常人同伴当晚被释放。李俊则被非法关押,并遭警察非法抄家,大法书、师父的法像被抢劫。
李俊家住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是家里的顶梁柱,她被绑架后,她的家人收到落款为成都市温江区公平派出所的“指定监视居住”证,上面涉嫌的罪名竟然是“颠覆国家政权罪”。家里八十多岁的双老以及她的丈夫因为这件事都病倒了。她的家人多次到公安局、派出所去要人,两个地方的警察都说不知道,不理他们。李俊的女儿几次去送衣服,都没有见到妈妈。
之后,李俊被构陷到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李俊的家人要求面见承办检察官,检察官毫无原因的一直拒绝见面。
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十日,温江区检察院案管处和检察官办公室都告知构陷李俊的案子在三月一日已移交到温江区法院。家人到温江区法院查询,到五月八日前,均未查询到案子。五月十一日,家人再次到法院案管处查询,查到五月八日已到案。但李俊及家人均未收到《起诉通知书》。
四月十五日,李俊的家人要求面见检察长,接待员以“案子已经移交到法院”为由拒绝家人填写《约见检察长申请表》。家人坚持要填约见表,僵持了很久,最终家人得以填写了约见申请表。但是第二天,家人收到该检察院的电话回复,称“申请不通过”,家人问不通过的理由,对方说一句“就是不通过”后就挂断电话。
四月十七日上午,李俊的女儿邓雪梅到检察院索要书面告知书,检察院不出示。
四月二十九日,邓雪梅先打电话给检察官,约见面沟通,被拒绝,又申请见检察长,还是被拒绝。又给检察长办公室打电话,反映接待中心不让填写约见检察长申请表。对方回复:“接待中心的工作办公室这边管不了。” 邓雪梅挂了电话后,和窗口人员发生了争执,顺手扔了桌上的一个工作牌,检察院以妨碍公务、扰乱秩序为由报警。邓雪梅被柳城派出所带走,非法拘留五天。
相关涉案人员:
成都市温江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涉案警察:吕季、廖海涛
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
承办检察官郑波 办082-61708878
成都市温江区法院:
承办法官胡薇薇 办082-82764292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