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法轮功学员王永花,二零二三年七月初在天津滨海新区儿子家被当地警察从家中绑架,她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家人获悉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同时被绑架构陷、枉判的有亲家母张茂霞。
据律师所述,由于在看守所中长期营养不良,王永花此前的老毛病又犯了,走路需要人搀扶。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二十多年的迫害中,王永花曾被抚宁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于二零一二年九月走出石家庄女子监狱。她丈夫郭道友被枉判三年,在冀东监狱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含冤离世。
王永花(王咏花),生于一九六三年十一月,曾经身患白血病、心脏病、乳腺癌等多种疾病,由于身体一直都不好,后来出现一种叫不出名字的怪病,就是从膝盖以下,腰部以上开始溃烂,速度之快,几个月的时间就到了脖子上,整个脖子烂的像一个西红柿切开,扣在脖子两边,天天上药,可药效过后,又重新返上来。时间不长,医院判了死刑,说她的病在地球上是治不好了。听说很多得了绝症的人炼法轮功炼好了,她抱着试试的心理,开始炼法轮功,结果十二天后,她的身体一切恢复正常。从《转法轮》书中她明白了,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待人要真诚、善良、宽容、忍让,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郭道友高兴的见人就说法轮大法的神奇。郭道友也走入了修炼法轮大法的行列。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疯开始狂迫害法轮功后,当地派出所警察常常上王永花家骚扰,王永花被逼去上访,刚到秦皇岛长途汽车站,被绑架到当地派出所,铐在雪地的篮球杆上,冻得她犯了心脏病、勒索她丈夫三千块钱,才让回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八日,秦皇岛市抚宁县国保大队榆关镇政府及榆关派出所一行几十人,没有任何手续,闯入王永花家翻了个底朝天,抢劫了电脑、打印机、电饭锅、DVD及孩子上学用的行李箱、碳素笔、笔记本等私人财物,把所有值点钱的东西洗劫一空,随后把王永花的丈夫郭道友绑架到抚宁县看守所。
她丈夫的工资是他们这个四口之家唯一的收入,王永花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没有了生活来源。王永花四处奔走,要求无罪释放丈夫。后来,因女儿快要高考,王永花带着儿子在抚宁县第一中学附近租了房子。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正值抚宁大集,王永花陪儿子到集上买东西。回来后,抚宁县公安局陈英立等人正在他家的楼下等候,看到王咏花后,其中一个警察叫住了她,说是让王永花跟他到县局了解情况。14岁的儿子在家等到晚上也不见母亲回来,最后才听放学的姐姐说母亲已被非法关押在抚宁看守所。当天下午,不法警察到王永花女儿学校,让其在一些非法材料上签字,并告知她妈(王咏花)已送到看守所。
第二天,也就是三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多,抚宁县公安局陈英立又带着3个人到郭道友家进行抄家,让王永花儿子配合他们的所谓“工作”(犯罪),王永花儿子不配合他们,于是陈英立就打电话给局里人,不一会儿,便又来了4个人,进门便把王永花儿子推到墙角,由3个人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剩下的人开始到处乱翻,其中一个房门锁上了,陈英立向他要钥匙,王永花儿子当时已经被吓不知说话,陈英立没办法,打电话给开锁大王把门打开,抢走了大法书、孩子用的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物品。
不法警察多次到王永花女儿和儿子的学校骚扰,并逼他们在所谓“转化书”上签字,并要求他们替父母签字,威胁如果不签字就会影响学业,就不让儿子毕业。王永花女儿成绩优异,学校校长和领导坚持让她参加高考,并请国保警察吃饭,说好话,临近考试,并不让警察再到学校了。高考后的暑假,王永花女儿每天都去抚宁县国保大队找他们要人,但是无果。
王永花和丈夫郭道友分别被冤判三年半和三年(可能四年)。当时,他们家的事被刊登在秦皇岛的报纸上,当地人几乎都知道。二零零九年九月,王永花被送入石家庄女子监狱,郭道友被送入唐山冀东监狱。
在抚宁县看守所期间,郭道友受尽折磨,被狱警指使刑事犯毒打,双腿被打得行动不便,随后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继续迫害三年,回家时被迫害出高血压、脑血栓症状,走路不稳,说话不清,走在街上看见穿警服的吓得两腿发抖,站立不稳。在监狱里遭受了非人的折磨,王永花曾经被长期的吊铐。
二零一二年八月,郭道友出狱,明显身体状况不如之前,说话也变得不清楚,他说在里面经常被人打,吃不好睡不好。邪党恶徒对郭道友的残酷迫害,使他长期高度紧张,血压一直很高,最终于二零一七年含冤离世。
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王永花在天津儿子家中,和弟弟的岳母张茂霞,被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路派出所警察带走,当天被劫持去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七月十四日,唐山市丰南区胥各庄镇派出所,在丰南区国保大队的授意下,以“协查” 王永花的“案件”为借口,十余名警察非法闯入王永花女儿家翻箱倒柜,抢劫走家中数万元等私人物品。当天,王永花女儿的丈夫和婆婆(均为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派出所,王永花女儿和年幼的孩子被三人看守在家。当天半夜,她婆婆被家人接回,第二天下午四点多,派出所才释放了她丈夫。
王永花女儿在本地一家自媒体工作,派出所警察致电她老板,让老板将她开除,迫使她失去收入来源。
十一月二十二日,胥各庄派出所四五个人再次闯入王永花女儿家,将她、她丈夫与七岁的孩子带走,说是国保授意,要将夫妻二人拘留十五天,并拒绝出示纸质拘留通知书。因无人看孩子,当天,他们只将王永花女儿一人送进拘留所,将她丈夫和孩子放回。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王永花女儿因私事要去北京,购买火车票以后,被派出所电话通知不允许去。四月二十二日,他们再次购买进京火车票,又被通知拒绝入京,说是敏感日期“四二五”。后来在沟通下,允许当天去当天回,但在火车站被拦住搜包。第二天,去派出所了解情况,警察说他们被限制了,不能随意进京,如果有进京计划,必须要提前跟他们报备,获得他们批准。
五月九日,王永花女儿想带孩子去韩国旅游,购买了往返机票酒店等价值万元,结果在出境时被拦下,要他们回当地派出所。回来后,他们直奔派出所,警察说他们现在被列为“敏感人物”,归“政保”重点监控,不允许出境,甚至只要离开唐山,就得经过他们同意,不然无法离开。同时威胁王永花女婿,要让他也失去工作,等等。
从二零二三年七月被非法抄家一直到现在,王永花女儿已经不停被骚扰,派出所多次去她家敲门,孩子经常被吓哭,他们说以后还是会到家里来,或者叫他们去派出所。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