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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辽宁辽阳市市委书记、市长孙远良被判死缓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原辽宁省辽阳市委书记、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孙远良,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被河北承德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受贿近1.9亿元)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份,继续追缴。孙远良,男,一九五五年三月出生,辽宁省建平县人,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任辽宁省辽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八月,任辽宁省辽阳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零四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任辽宁省辽阳市委书记。二零二二年四月九日下午,已退休的六十七岁的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孙远良被查。

孙远良从二零零零年末至二零一零年十年间,分别担任了辽阳市正、副市长,辽阳市委正、副书记等职位。这个期间,是辽阳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高峰期。街道社区、“610”人员不断的骚扰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辽阳市各区、县定期设立了洗脑班,将成百上千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强迫放弃修炼,用扣除工资、子女的升学、当兵等威逼,卡住人的生存权,让人无路可走,有的法轮功学员不愿放弃信仰被送到劳教所或被非法判刑,高强度奴工、酷刑折磨,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查询,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发生到二零一零年十一年间,辽阳市有二十四位法轮功学员间接或者直接被迫害致死。一些法轮功学员,炼法轮功许多疾病消失了,但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开始后,派出所片警、社区人员经常进家或者电话骚扰、恐吓,使这些人旧病复发又添新病,最终被夺走生命,还有的在非法关押期间被酷刑折磨致死。

任职期间,孙远良作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对迫害善良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下是部分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案例。

1、郭淑艳,女,时年38岁,辽阳县吉洞峪乡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时死亡。郭已婚,并有一个十七岁的儿子。她以前在当地供销社当供销员,供销社倒闭后,就在家务农。她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进京上访,同日上午十点,她在天安门广场上打开写着 “法轮大法好”的法轮功横幅请愿,被天安门广场的警察暴力抓捕。后转到辽阳拘留所。在此期间她为抗议非法拘捕绝食了数日,身体极度衰弱,但仍被判了三年劳教,送到马三家劳教所。据知情人士透露,郭淑艳因生命垂危,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消息说,吉洞峪乡派出所警察常江想用钱买通马三家主管体检医院的院长及大夫,让其收留。但因郭淑艳随时有死亡的可能,院方不敢收留。常江又打电话让郭的丈夫准备钱治病,被拒绝,只得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两点用车将郭淑艳送回家。郭淑艳于次日上午去世。郭淑艳是辽宁省第四十一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2、徐志柏,男,六十六岁,家住辽阳市太子河区,一九九七年修炼后,原先胃癌等病症全部消失,还成为当地的辅导员。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后,恶党不法人员经常上门骚扰、办班强制洗脑,出现胰腺癌,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去世。

3、林怀英,女,六十四岁,家住辽阳市辽化十七区,在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林怀英组建了第一个资料点,运作半年多被破坏,损失惨重。第二个资料点建立在二零零四年五月份,运做一个多月,在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林怀英被绑架,通知做资料的同修安全撤出,要劳教检查身体时高血压,不合格给送回来了。但邪恶之徒不放过她,经常对她干扰,因为她是协调人,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份再次被绑架,被迫写“三书”。回来后知道自己做的不符合大法,声明自己所说所写全部作废。林怀英被迫害成心脏病,直到病危时才让家人接回,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七日去世。

4、万素媛,女,五十岁,家住辽阳市曙光乡前进村。在修炼大法之前,患有高血压、高血脂和动脉硬化;修炼大法后摆脱了病魔的折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流氓集团镇压法轮功之后,遭到当地派出所和村治保主任多次到家骚扰、恐吓。二零零二年六月又被不法人员绑架到洗脑班进行迫害、强制转化,放回家后遭到邻居整天监控、限制人身自由,于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出现脑出血去世。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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