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赵菲琼女士,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曾经遭中共四次冤狱迫害,长达十四年半。最近,她再次被曲靖宣威市警察绑架、关押,目前关押地点不详。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十一日,曲靖市公安麒麟分局建宁派出所、寥廓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绑架了李红梅、陈中存、徐亚梅、浦娥眉、黄喜兰 、賀泽英、赵群美、杨玉芬、颜建明和刘某某。其中李红梅、徐亚梅、黄喜兰、浦娥眉被直接绑架到麒麟区看守所;其他人被释放,但仍被监视,限制人身自由,贺泽英、陈中存被取保候审。
被非法关押中的法轮功学员赵菲琼
赵菲琼一九七零年生,个体经营者。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已经二十五年的迫害中,赵菲琼曾经七次遭绑架、抄家,二零零一年,她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四年,被绑架判刑四年;二零零九年,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五年,她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非法刑期共计十四年半。
赵菲琼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期间,长期被禁闭、严管、坐小凳子;遭打毒针,被警察两次数小时高压电棍电击等酷刑迫害,被反铐到后背(苏秦背剑)、穿束身衣、喷辣椒水、戴镣铐等等酷刑折磨。她是云南遭中共酷刑最严重的法轮功学员之一。
酷刑演示:背铐(苏秦背剑)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