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胡明霞女士,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被二十多人入室绑架,非法抄家、构陷,现在她已经被非法判刑六年半了。
胡明霞是修文县发改委干部,因为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四月被绑架,她被修文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在羊艾监狱遭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胡明霞在修文县发改局办公室工作时被不出示身份证明的便衣警察绑架。修文县公安局警察应锡纯、吴维勇等人分别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四月二十七日闯入胡明霞家,搜走电脑、打印机、打印资料、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并将这些私人物品作为迫害她的证据。
胡明霞被非法关押在修文县看守所期间,她年迈的母亲几乎每周都要佝偻着腰去要人,跑了看守所跑公安局;跑了公安局跑检察院;再从检察院跑到政法委;跑到“610办公室”,跑到修文县人大;跑到修文县政府……所有能跑的部门都跑了,所有能找的人都去找了,满头的银发沾满了汗水与伤痛。无奈之下,胡明霞母亲连续请了两位人权律师帮助打官司。
修文县检察院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五日向修文县法院非法起诉胡明霞。修文县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对胡明霞非法开庭。胡明霞的两位辩护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在辩护过程中,审判长频频打断律师发言,企图草草收场,在辩护律师的坚持下,下午接着开庭。但是对两位辩护律师提出的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修文法庭均不予以回应,并且剥夺了胡明霞的陈述权利。最后修文县法院强行对胡明霞非法判刑六年。
胡明霞于六月十五日提起上诉, 贵阳市中级法院未经开庭审理,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做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胡明霞被劫持到贵州省羊艾监狱关押,并遭到重点监控迫害。胡明霞二零二零年四月出狱。
从二零二一年下半年到二零二二年四月,修文县派出所警察和街道办人员经常到胡明霞等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并且说上面有要求:以后每个月都要上门一次,还要用手机或执法仪照相。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有20多人来到胡明霞家,将她绑架,并非法抄了家。胡明霞被关押在贵阳市三江看守所。胡明霞家里当时只有80多岁的母亲和90多岁的父亲,无人照顾。
近悉,胡明霞现已经被非法判刑六年半了。详细情况待查。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