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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

据二零二四年四月媒体报道,已退休近一年的中共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此前,原中共司法部部长唐一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刘志强,山东鄄城人,一九六三年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二年,先后任中共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长、局长、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二零一二年六月,任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二零一六年一月调回北京,任中共司法部副部长,直至二零二三年六月被免职。任职期间,刘志强对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从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全国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278人。这些法轮功学员大多在监狱或其它监管迫害场所受到过关押迫害和酷刑折磨。其中直接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的有37人。其他因在狱中遭受酷刑折磨而迫害致伤、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则难以计数。

下面是刘志强任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的部分迫害事实:

◎青海省西宁市法轮功学员赵宗华、刘其龙、魏进禄二零一四年九月被绑架,分别被城北区法院、城西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赵宗华被非法关押在青海女子监狱,刘其龙、魏进禄被非法关押在青海省海北州门源浩门监狱。

◎西宁市年近七十的法轮功学员徐春芳老人,自二零一五年十月被绑架至洗脑班后,在洗脑班遭“610”迫害经历恐吓、威胁,强制逼迫老人放弃修炼等折磨,身体出现不适状态,回家后家人将其送往医院。在经历近半年的痛苦折磨后,徐春芳老人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

◎宁夏中宁县法轮功学员胡红是个善良的农村妇女,背井离乡到远在一千多公里的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打工,二零一一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有了巨大变化,身体好了,性格也开朗了。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德令哈市发真相资料时,被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派出所的警察霍文璐、刘海宁等绑架,住所被抄,私人物品被抢走;随后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胡红在青海省德令哈市法院被非法庭审,被判刑四年。胡红在青海省德令哈市看守所遭受严重迫害,致头部重伤,二零一四年七月上旬被送到医院抢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青海省西宁市法轮功学员张桂清,女,六十四岁,现因实名控告江泽民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前后,青海省政法委,“六一零”等机构伙同当地派出所,单位或当地居委会办事处等对诉江民众绑架至圣银宾馆进行强制洗脑迫害。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迫害,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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