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河南省正阳县律师、法轮功学员李健,残疾人,因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一年四月底被送往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多次受绳刑折磨,被强制洗脑,不让睡觉,被迫强体力劳动,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四岁。在去世前一天,李健还说:赵志敏(三大队一中队长)真够狠毒,把我打的现在还很痛,是任高强(三大队教导员)支持他们这样干的。
李健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我和李健是二零零一年、在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被迫害时认识的。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地址在河南省许昌市,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河南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还有郑州市白庙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女学员的地方是郑州市十八里河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一天,我们单位来了公安局、“610”(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盖世太保、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单位政保科的几个人,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回答:炼!就被当地“610”和公安局国保大队送到许昌市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劳教迫害。
在劳教所,我和李健同在一个监室。李健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当时只有三十多岁,有一只脚后跟有残疾,所以走路时有点特别。交谈中知道他是律师,是有律师资格证的。比较瘦,而且非常善良,很斯文。他被劳教迫害的原因就是对大法的坚定。当时许昌河南省第三劳教所非法关押了快到三百个法轮功学员,全部都是因为不放弃炼法轮功而被迫害的。我在被迫害的时间段里,被迫害年龄大的法轮功学员近六十岁,年纪小的法轮功学员只有十五岁。
臭名昭著的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除了强迫法轮功学员当劳役外(有时奴役干活到凌晨二、三点钟),还强迫法轮功学员看大量的抹黑法轮功的影视,看完后强迫写所谓的作业,不写作业的法轮功学员,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要被劳教所的警察弄到办公室里去,通常是用高压电棍电击或者绳刑(还有紧束衣、高音头盔、老虎凳、“烤全羊”等等方式来残酷的折磨法轮功学员)。
酷刑演示: 电棍电击
我比李健早进劳教所,比他出劳教所早,我回家不久,就得知李健在劳教所被迫害死了。明慧网刊登的李健生前的照片是他唯一的一张照片。他被迫害死亡时,他的儿子不到十岁。
李健是一个很优秀的父亲,他自己虽然没有讲他如何爱这个家(在劳教所里,每天除了出工干苦役就是被洗脑,强制看歪曲抹黑法轮功的东西,听警察的威胁训话,所以难得在一起多说话)。从他的儿子给他的来信可以看到他儿子是多么喜欢他。一个按真善忍去做个好人的人,对任何人都好,何况对自己的家人呢?(尽管信里是有劝他所谓“转化”的话,其实也是小孩受中共的谎言骗、上当,才写的。信的最后说他想爸爸,盼望着爸爸早点回家。)
中共残酷的镇压法轮功已经第二十五个年头了,现在依然在所谓的“清零”行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从来没有讲过法律,非法把大量的善良法轮功学员送进监狱迫害。有很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每每想起同修李健,心中有说不出的疼惜。他按真、善、忍在做一个好人,他本来可以为社会做贡献,可以孝敬父母,抚养孩子,尽一个父亲的责任,爱护妻子,做一个好丈夫,使自己的家庭成为一个幸福的家庭。然而这一切,都被中共毁掉!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