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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王桂香在内蒙古被非法关押一年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吉林省九台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香(在内蒙古通辽市居住),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一年,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迫害。王桂香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照顾怀孕三个月的女儿,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在街上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王桂香不配合邪恶,不穿马甲、不报数、不背监规、不签字,恶警杨艳春管教不让王桂香吃饭,不让她喝水,把王桂香背铐了三次,时间最长的一次长达三十多个小时,期间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还狠狠的打耳光,拽头发,把王桂香打倒在地上,用脚踩着王桂香的嘴,用指甲掐王桂香的大腿。并且有一个叫何秋山的男警察一起参与迫害王桂香。

后来,王桂香被非法判刑一年,被绑架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迫害。

在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多位法轮功学员遭严重迫害。赤峰法轮功学员王秀芳因为不配合邪恶,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被男恶警康健伟用电棍电击她的嘴、脖子、手。法轮功学员潘丽娟因为背法被男恶警康健伟用电棍电击迫害。北京良乡法轮功学员王磊因为拒绝戴犯人名牌、拒绝照相,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被恶警用电棍电击,并把王磊严管,由二个犯人看着,还不让买东西,不让买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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