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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芬—二零零二年被迫害致死

王秀芬(Wang,Xiufen),女 ,36岁,吉林省大法弟子,家住吉林市船营区左家镇吉林市,左家农垦专科学校外语教师。

1999年11月,大法弟子王秀芬被关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11月底被送进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四大队,多次遭到电棍,而且多次被人24小时看管,不让其休息、睡觉,并关进小号达数次。

2000 年2月4日,是农历三十,万家团聚,喜迎新春的日子,大法弟子却在黑暗的监狱中。她们静静地炼功,遭到侯管教和护廊的迫害,王秀芬坐在前面,被管教用二个 电棍同时伤害着,只见电花闪闪,护廊们拳脚挥舞,打在弟子们身上乒乓作响。好多功友们为了争取炼功环境在活动室静坐不睡觉。刘淑霞、曲红梅等坚持5天没合 一眼。王秀芬被管理科岳科长绑在“死刑”床上,只穿了线衣线裤,更卑鄙的是管教指使安静(诈骗犯,当时任寝室长)把门窗都打开,而且把王秀芬线衣掀开露肚 脐,线裤往下扒,床下放便桶,手脚分别铐在四个床栏上,不能动弹。在这严寒的冬天,门窗大开,一铐就是十八天,苍天有眼,王秀芬不死,但被放下后腰以下已 失去知觉,不会动弹。她们还用各种手段逼王秀芬与大法决裂,直至王秀芬精神失常。

单位领导听说她疯之后,没有人去长春接她,置之不理,后家人通过一些亲属的关系才将她接回。回来半个月左右,王秀芬就恢复正常了,其单位官员之邪恶用语言无法表达,明知王秀芬家有外债,却不让她上班。

2000 年9月,恶警为了逼迫大法弟子们决裂,让不决裂的大法弟子坐在地上双盘打坐。把手背在后面,每天八小时不准动一下,就连上厕所也不准,由大队长和刑事犯人 严加看管。李大队长说谁敢动一下就用大电棍电你。这样一连坐了三天,王秀芬、吴秀芹痛得直吐,几乎疼晕腿上都起大泡,走路困难。

2000年10月,黑嘴子劳教所里办强化洗脑班,王秀芬遭受迫害,恶警不让她睡觉,她还受到种种体罚,不答应决裂就不放过。把她扒光衣服,绑在用两根板条搭起的床上,用电棍电,手段恶劣至极。然后又逼迫她写揭批书,她死也不肯。

2001年12月21日上午与另一位大法弟子“曹姨”一同去九台市土门岭镇发送真像资料时被恶警非法抓走。10天后,公安才通知其家人。

2002 年1月1日上午九点多,九台市公安局给王秀芬家中去电话告诉其家属王秀芬已被抓,下午就非法抄她的家,妄图找到进一步迫害她的证据,结果只抄走了一些装有 真像资料的信封。晚5点多公安局又去电话通知其家属给王秀芬办理保外就医,家属来到九台市公安局要求见人,却被告知人在医院。当家人来到九台市人民医院时 看到的却是奄奄一息的王秀芬,大约十分钟后,王秀芬离开了人世。当时王秀芬下身没有穿任何衣物,左脚脖子肿大,右腿部分青色,后背至臀部、肋部淤紫、呈血 黑色,眼眉部有伤,另据知情人说当时嘴、眼部有血,后被擦去。另据知情人透露,在关押期间,王秀芬一直在绝食抗议对她的残酷迫害,而且不配合邪恶的强制灌 食。

当尸检时,家属去守候,九台市公安局如临大敌,动用两车的警察到现场。家属后来看出了王秀芬是被邪恶折磨死的,就在尸检时录了像,作为 证据。当九台市公安局知道被录了像时,威胁在场的家属,不许他们离开,并将他们扣留做人质,强迫录像的亲属交出录像带,待该亲属交出录像带后,公安又非法 扣留了摄像机。

事后,九台市公安局封锁消息并威胁恐吓王秀芬的亲人,使王秀芬的亲人整日处于惊恐之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劳教;铐在某处上;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电刑;逼迫放弃信仰;迫害亲属;关小号;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抄家;非法关押;


相关单位及个人:
区号0431
吉林省 九台市 土们岭镇
书记: 杨柏军  01186-431-246-6415
镇长: 李新文  01186-431-246-6415
办公电话 01186-431-2466415

区号:462
吉林农垦特产高等专科学校: 432-470-1277
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左家镇
邮编: 13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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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 李新文  01186-431-246-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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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恶人榜

林炎志,中共吉林省委副书记
卢全振,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
张明久,中共吉林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
王廷军,吉林省劳教局局长
杨勇,九台劳教所所长
郭俊鹏,九台劳教所副所长
于丽,九台劳教所六大队大队长
王秀艳,九台劳教所六大队教导员
刘振发,九台劳教所六大队干警
李艳秋,九台劳教所五大队大队长
卜天石,文字打手,写有诬蔑大法的文章”春风…………”
左树臣,文字打手,写有诬蔑大法的文章”春风…………”
李光辉,吉林省帮教团团长,吉林省610办公室干部
范友兰,吉林省女子劳教所副所长
张帼英,吉林省女子劳教所教育科长
李桐,吉林省女子劳教所某队大队长
张涛,吉林省女子劳教所管教
苏桂英,吉林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干警
李玉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
侯中九,文字打手,写有诬蔑大法的文章”重铸…………”
王光烈,文字打手,写有诬蔑大法的文章”重铸…………”
王淑梅,文字打手,写有诬蔑大法的文章”重铸…………”
陈秉公,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写了一篇诬蔑大法的文章”高扬………”
侯增文,吉林日报社理论部主任,写了一篇诬蔑大法的文章”走出………… ”
桂青山,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纪检组长
姜方,文字打手,写了诬蔑大法的文章”崇尚…………”

吉林市区号:0432
吉林市公安局局长刘兴远:
吉林市公安局:432-2454-682
单位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北京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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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法 院 :431-768-1030
省监察厅 :431-276-6216
省司法厅 :431-279-9873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九台市公安局
吉林市第三看守所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侯志宏(智红),岳军(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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