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近两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近日又得知,最近中国大陆又有六名官员以违法罪行被查等。这些还只是遭恶报人员数量的冰山一角。
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原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被查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消息,原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刘跃进,一九五九年一月出生,湖南宁远人,广西桂林出生。主要履历:历任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侦局局长等职;二零零一年,进入公安部工作,曾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武警学院副院长,以及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局长等;二零一四年十月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公安部反恐专员;二零一八年三月,任中共全国政协委员。期间,刘跃进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刘跃进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的部分迫害事实:
◎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天津事件中,刘跃进作为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侦局局长对天津公安局非法扣留了四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消息,从知情人处获悉,在天津南郊劳教所里有数千名女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后关押在这里,进行着残酷的转化。几乎不允许家人的探望。
◎天津市大法弟子纷纷走出来证实大法,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底,天津有四十多名大法弟子到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消息,在天津市红桥分局,近两个月被带进去的大法弟子们几乎全部被非法劳教。而且是没有经过任何程序的。 根据大陆法律拘留是不能超过一个月,而天津这些大法弟子们没有经过任何程序却被无限期关押。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二日消息,天津市委书记要求天津公安劳教所有十月一日期间进京上访的天津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十月八日消息,天津市武清县法轮功学员张秀贤被关押在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唐山)
◎天津市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日趋邪恶,二零零零年六月底时,有的弟子因为传播法轮功真相,被警察殴打、绑架、抄家、劳教。
◎二零零零年九月,天津市某区已有多名大法弟子被从家中抓走,且遭到抄家。他们有些仅仅被公安怀疑散发讲明真相传单。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二日消息,天津市大港区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来至少有三十人被非法劳教,八十人以上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消息,近日,北京市临近天安门广场,在金水桥上,有三位天津市女法轮功学员勇敢地打坐炼功,一人坐在一座桥上。 据悉,此举震惊了国家有关部门及天津市最高领导人。官方认为她们炼功违反了刑法。此三人当晚即遭逮捕,被关押在天津某看守所。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积水潭医院原院长田伟被查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七日消息报导,中国工程院院士、积水潭医院原院长田伟,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左右,因涉嫌贪腐,被带走调查。
田伟,一九五九年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一九九五年至二零零三年,任积水潭医院矫形骨科副院长,后又任脊柱外科副院长;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二零年八月,田伟任北京积水潭医院院长。期间,田伟追随中共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田伟任北京积水潭医院院长期间,对北京积水潭医院参与活体摘取、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负有领导责任。
根据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和正义人士,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六年近七年中,系统收集的第一手迫害资料,根据对涉嫌参与中共活体摘取、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相关医院的多渠道举报,提出第一批追查取证的医院名单,北京积水潭医院列入第一批追查取证医院名单。
三、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曹海连被查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消息,江苏省南京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曹海被调查。
曹海连,一九七零年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南京市浦口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后任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期间,曹海连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曹海连任南京市浦口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的部分迫害事实: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法轮功学员余淑霞,于二零二零年年底,被南京市玄武区警察绑架,至今情况不明。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南京市浦口区沿江镇冯墙社区警察于世杰、“六一零”何银范、治保主任吕文布,下午三点钟左右,到大法弟子徐雪梅、戴明川夫妻家骚扰。
◎二零二一年六月,浦口区法轮功学员张爱东遭浦口区珠江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五日,敲诈勒索五千元,后被非法起诉至玄武区法院。
四、原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委书记张映桥被查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消息,江苏省镇江市政府原二级巡视员张映桥被查。
张映桥,江苏句容人,一九七一年五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任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委副书记、区长;二零一七年八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任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委书记;二零二三年四月,任镇江市政府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期间,张映桥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张映桥任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法轮功学员顾和雯是高资中心小学的优秀教师,据说是因为给学生讲真相,学生家长知道后到派出所诬告,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晚上八点,被镇江丹徒公安分局高资派出所绑架,大约在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三日左右平安回家。
五、原徐州市委常委、新沂市委书记陈德荣被查
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消息,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德荣接受审查调查。
陈德荣,男,汉族,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出生,江苏无锡人。主要履历: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任徐州市委常委、新沂市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一月任江苏省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陈德荣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陈德荣任徐州市委常委、新沂市委书记部分迫害事实:
◎江苏省徐州新沂法轮功学员刘冠英,于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一日下午,被新沂市“六一零”、城南派出所人员绑架。
◎二零零九年新年前,新沂市“六一零”恶人多次到法轮功学员问德怀家骚扰抄家,欲绑架问德怀但未得逞。随后再次将老年法轮功学员问德怀绑架投入枣庄煤矿监狱。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晚七时左右,警车载着四个恶人来到新沂市法轮功学员高春元家,强行闯入。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强行将高春元绑架。随后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春华。
六、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显刚被查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七日消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显刚因严重违法被查。
李显刚,一九六三年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八年至二零零九年,任双鸭山市市长;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三年,任双鸭山市委书记;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八年,任黑龙江省政府秘书长;二零一八年至今,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蒋新华追随中共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蒋新华任黑龙江省政府秘书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的部分迫害事实:
◎杨敏,女,五十三岁,南岗区私企会计。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一点左右,在道里区金安商厦附近向世人赠送神韵晚会光盘,被哈尔滨市政法委主管“六一零”的副书记秦某招来警察,将杨敏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三月十日转成“刑事拘留”。二零一四年七月在道里区法院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六年,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姜波,男,三十七岁,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在哈尔滨市打工。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他正在哈尔滨大街上走着,就被南岗公安分局宣西派出所警察绑架。香坊区法院进行非法秘密开庭,姜波被冤判四年。
◎徐彦,男,五十多岁,双城市韩甸镇小马屯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上午,他在自家门前干活时,被突然闯来的韩甸镇派出所副所长阮春鹏、张锐,本村会计周村富等人绑架、抄家。后被诬判有期徒刑三年。
◎张冶,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晚,山东威海市环翠区公安分局绑架了张冶等三名学员,抢走张冶家大量个人财物。据说张冶等三人是因为参与使用“伪基站”技术向广大民众传播法轮功真相被抓的。环翠区公安局恶人将张冶判刑迫害,非法判刑三年。
◎苗文超,女,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苗文超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哈尔滨市道里公安分局伙同道里工程街派出所恶警共同劫持绑架到看守所,被非法刑事拘留,十二月五日,道里区法院对苗文超进行了非法庭审。苗文超被冤判三年半。
◎张海霞, 女,香坊区法轮功学员,她的丈夫文英洲并未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早晨七点多,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公安分局警察,伙同军民街派出所警察闯入文英洲、张海霞夫妇家中,绑架了夫妇二人及他们二十一岁的女儿文博(后被放回)。
◎黑龙江绥棱县法轮功学员孙传通、修忠臣、申庆云、孟宪荣、孟宪荣的大姐、孟昭华、崔明月、庄金田、王淑芳、顾燕文、王艳霞和张风田等十二人,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分别被黑龙江省公安厅伙同绥棱和庆安两县公安局警察绑架。申庆云、孙传通、修忠臣(被关押在绥棱县看守所)、顾艳文、王淑芳(被关押在庆安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孟宪荣、申庆云、孙传通、修忠臣被非法开庭,一月二十七日继续开庭。申庆云被黑龙江省绥棱县法院诬判三年半,被劫持到哈尔滨监狱;王淑芳被黑龙江省庆安县法院诬判一年零一个月;顾燕文被黑龙江省庆安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孙传通和修忠臣各自被绥棱县法院非法判刑十个月。据说当地司法部门不想理会,但省里强迫诬判。绥棱县孟宪荣被判保外五年。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黑龙江肇东法轮功学员高景云、杨淑君、王清、黄丽华,在肇东市尚家镇四合村(又名“狼窝”)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而被肇东“六一零”绑架。在肇东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七天后,四人又被分别转到绥化看守所与安达看守所非法关押。王清在安达看守所被迫害的生命垂危被放回。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上午十一点肇东法院在绥化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景云、杨淑君、黄丽华三人进行非法庭审。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黄丽华的家属得到她们三人被非法判刑的消息,其中高景云被非法判四年、杨淑君、黄丽华各被非法判三年五个月。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