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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古塔区法院法官潘莉莉的犯罪事实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法院审判长潘莉莉,作为一名法官,不是维护公平正义,而是利用手中掌握的法律武器,追随并听命于江泽民犯罪集团,非法枉判锦州市多名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周玉祯、王彦秋、王林、苗晓坤、李凯、王素荣和陈立军等,其中王彦秋被非法判四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受到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

潘莉莉(Pan,Lili),女,出生日期:一九七八年二月二日,身份证号:210703197802022083,工作单位: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职务:审判长。

下面是潘莉莉的部份犯罪事实:

1、枉判王彦秋四年致使其在监狱被迫害致死

王彦秋出生在一九六二年,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知道了要按真、善、忍的标准行事做人,明白人生的真正意义,浑身的病很快都好了,打工也有力气了。她性格开朗了,脾气也变好了。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王彦秋与锦州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在锦州儿童公园附近向民众散发神韵光盘,被四名警察与随即赶来的市反×教支队警察一同绑架,关进市看守所。不久王彦秋和周玉祯被古塔区检察院构陷,检察官是温震宇。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王彦秋和周玉桢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原本健健康康的她们,不久都出现了病态。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锦州市古塔区法院不顾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和王彦秋身体状况极差,在锦州市看守所开庭,对她们非法庭审,审判长就是锦州古塔区法院的潘莉莉。面对违法的庭审,周玉祯的律师愤然退庭,以示抗议。王彦秋的律师当庭揭露迫害真相,并从信仰自由、法律规定、公诉机关适用法律错误、犯罪客体等方面为她做了有理有据、义正词严的无罪辩护,问得包括审判长潘莉莉在内的所有公检法人员哑口无言。但是二零一四年一月,王彦秋、周玉祯均被锦州古塔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在看守所,王彦秋被迫害致血压270~280,还有脑血栓症状,严重贫血,血色素不足五克,颈椎部位又出现积水。周玉祯也检查出卵巢囊肿,结肠癌等重症。所以从二零一四年二月至四月,王彦秋被四次(周玉祯三次)拉到沈阳辽宁女子监狱,都被监狱拒收,看守所不得不将人带回锦州。一次,陪同去体检的女所所长吴燕说:“(王彦秋的)体检结果,医生难以下笔。”这期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三点,王彦秋的家人突然接到锦州市看守所女狱警石红的电话,大意是:王彦秋现在“病情严重”,看守所已经向上级打报告,说明了情况,如果出现危险,看守所没有责任,我们现在通知你们家属,你们到法院去找。王彦秋的姐姐马上去了古塔法院,但门卫不让进去。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王彦秋被分到辽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当时王彦秋已经骨瘦如柴,血压高达二百多,大脑小脑出现萎缩症状。王彦秋在监狱遭受三年多的迫害,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离世。

2、枉判法轮功学员周玉祯四年

周玉祯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同法轮功学员王彦秋在锦州儿童公园附近向民众散发神韵光盘时,被古塔区联防队的张政和古塔区维稳办的杨铁利、王锦辉和王旭发现,张政向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恶意举报,然后,这四名警察与随即赶来的市反×教支队警察一同绑架了她们。随后,周玉祯和王彦秋一起被劫持在锦州市看守所,被古塔法院的潘莉莉非法枉判四年。

3、诬判法轮功学员王林四年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林,因坚持法轮功的“真善忍”信仰,在过去二十年的迫害中,他七次被绑架、非法关押,曾被非法劳教、判刑,受到酷刑折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王林被绑架、抄家,在锦州看守所被“定位”折磨——把手和脚用手铐,脚镣锁住,不能动;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被古塔法院潘莉莉非法判刑四年,上诉被驳回后,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

王林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被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张静、古塔法院潘莉莉等非法提审。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上午九点多钟,锦州市古塔区法院非法对王林庭审,如临大敌,王林被强制戴着脚镣,还戴上手铐,戴上头套,强行带上警车,到锦州市古塔区法院。在法庭上,律师为王林做无罪辩护,王林也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构陷我的罪名不符合事实,不符合法律。法轮功教人学好,对社会、个人都有益,所以不是邪教。再有我破坏了哪部法律实施?是怎么破坏的?”

非法庭审之后,锦州市古塔区法院潘莉莉非法判王林四年。

4、非法判辽宁工业大学讲师苗晓坤三年

苗晓坤,女,大约四十岁,硕士研究生学历,辽宁工学大学讲师。中共迫害发生后,曾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锦州市古塔区区委、区政府、古塔区公安分局绑架到洗脑班进行迫害。后来又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动教养。

二零一三年夏,苗晓坤因在网络上讲大法真相,被中共监控,二零一三年八月七日,锦州市“610”及市公安局反×教支队白宁、李嵋珊等恶警将其绑架到拘留所,家中的电脑等私人物品都被抢,后苗晓坤被转入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恶警白宁、李嵋珊欲对苗晓坤加重迫害,但锦州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这样,苗晓坤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被放出。但白宁、李嵋珊等并不甘心,恶狠狠地说:“该批捕的怎么不批捕呢?”李嵋珊威胁苗晓坤的姐姐说:“你妹妹得判十年。”不久,白宁和李嵋珊将此诬陷案塞给古塔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又指使古塔法院庭审。

二零一四年一月初,古塔法院给苗晓坤下达了庭审通知,预计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在锦州市古塔区邪党法院非法庭审苗晓坤,但是后来苗晓坤被单位要回。当时的主审法官是潘莉莉,公诉人是古塔区检察院的温震宇,另一公诉人是古塔区检察院的张慧勇。

对于苗晓坤未能被判刑,锦州市“610”及市公安局反×教支队白宁、李嵋珊等恶警耿耿于怀,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再次将苗晓坤非法绑架。此次苗晓坤遭绑架,警察从警车上拽着她的腿,一路拖,苗晓坤的头在楼梯的台阶撞出了许多大包。苗晓坤被拖到锦州市看守所监舍时,已人事不省,眼睛都睁不开了。苗晓坤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随后锦州市古塔区法院潘莉莉对她非法判刑三年。

5、秘判法轮功学员李凯四年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早上,锦州法轮功学员李凯在锦州市西安街蔬菜批发市场发放神韵光盘时被恶意举报,被锦州保安派出所警察绑架。十二月二十八日,锦州市古塔区法院主审法官潘莉莉非法秘密枉判李凯四年,且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

当家属和律师辗转知道李凯被秘判,已是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律师从外地急赶到古塔区法院,才得到一份判决书,当律师问及本案的主审法官潘莉莉为什么不把判决结果及时通知(家属和律师)时,潘说,可能书记员忘记通知了。这明摆着是推托之词。后李凯委托律师提出上诉,锦州中院非法维持原判。

6、枉判法轮功学员王素荣两年半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素荣被锦州市古塔区保安派出所、锦州市“610”支队绑架,家中的私人物品被劫走。王素荣被送至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月二十六日,王素荣被锦州古塔区法院枉判两年半,王素荣不服判决上诉后,锦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非法维持原判。后王素荣被送往辽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非法关押。非法枉判王素荣的责任人为:古塔区法院,审判长:夏芳;审判员:潘莉莉。

7、被迫害致不能自理 锦州陈立军被枉判两年

锦州市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陈立军,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陈立军在锦州气象台附近发真相资料时,由于不明真相者恶意构陷,遭锦州市钟屯派出所、锦州市古塔分局警察合伙绑架,并在钟屯派出所被非法提审。后钟屯派出所的教导员张世忠把她送到了看守所。

陈立军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在陈立军身体状态很差的情况下,锦州市古塔区法院在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审理了此案。十二月二十六日,古塔区法院潘莉莉枉法判陈立军两年。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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