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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中级法院对八名法轮功学员做非法终审判决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法院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对法轮功学员张玉香、许恒奎、孔德全、高淑贞、周春宝、张丙亮、王瑞祥、韩振林等八人非法判刑,非法刑期从三年至七年半。法轮功学员上诉到聊城市中级法院。现得知,聊城市中级法院对七人维持非法原判,对一人改判。

张玉香、高淑贞一直被非法关押在聊城看守所;许恒奎、孔德全、周春宝、张丙亮、王瑞祥被非法关押在冠县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六日,七位法轮功学员被分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和山东省女子监狱迫害。韩振林目前被迫离家在外(详情待查)。

以下是聊城市中级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终审判决情况:

张玉香,女,一九七二年六月六日出生,52岁,农民,家住冠县梁堂镇南邵庄,被聊城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七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八千元。张玉香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下午五点左右在家中被冠县公安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被非法刑事拘留。警察非法抄家时抢走她家中仅有的两万元现金。

许恒奎,男,一九六三年三月五日出生,61岁,农民,家住冠县甘官屯村,被聊城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七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八千元。许恒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三日被官屯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六月初被保外就医,后被构陷到检察院。许恒奎曾于二零零二年二月被非法劳教两年。

孔德全,男,一九六四年六月十三日出生,60岁,农民,家住冠县崇文街孙村。孔德全被冠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四个月,罚款一万六千元。这次被聊城市中级法院改判非法刑期三年九个月,罚款一万元。孔德全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左右被冠县公安局警察绑架。他曾于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非法劳教三年。

周春宝,男,一九七五年六月十八日出生,49岁,冠县国税局副局长,家住冠县星胡湾小区,被聊城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四年,罚款一万元。周春宝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被冠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后,被警察非法提审三天三夜不让睡觉。

高淑贞,女,一九七六年二月二十二日出生,48岁,农民,家住临清市唐园镇前卜头村,被聊城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四年,罚款一万元。高淑贞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被冠县清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七月三十日被监视居住,九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刑事拘留。

韩振林,男,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出生,72岁,农民,家住临清市东旧县,被聊城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四年,罚款一万元。韩振林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被冠县清水乡派出所警察绑架。

张丙亮,男,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出生,69岁,农民,家住冠县梁堂镇张里村,被聊城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四年,罚款一万元。张丙亮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被冠县公安局警察强行抢走卖化肥的现金二十多万。

王瑞祥,男,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日出生,56岁,职工,家住山东冠县东三里小区,被聊城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三年,罚款八千元。王瑞祥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抄家、刑事拘留,次日被所谓取保候审。

山东聊城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胡洪建
审判员管玲玲
审判员户凤英
法官助理田雨松
书记员冯新
书记员路冰雪

原公诉机关:山东省冠县检察院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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