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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获知中国大陆又三名中、高级法院院长遭恶报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二零二四年初获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倪贵武、贵州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唐林和辽宁省抚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蔡建忠遭恶报;倪贵武恶疾缠身,唐林和蔡建忠涉嫌违法被查。

近几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包括倪贵武、唐林和蔡建忠在内的这些官员,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恶疾缠身、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倪贵武遭恶报疾病缠身

倪贵武,曾任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浠水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曾经参与迫害红安县、浠水县、咸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倪贵武被查出患有“左上肺结节、Ⅱ型糖尿病、高血压病Ⅲ级(高危组)、胃炎、十二指肠溃疡、肝囊肿、胰头软组织肿块”等多种疾病,这是他参与迫害修佛向善的法轮功学员而遭到的恶果。

倪贵武,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人,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出生。主要履历:曾任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浠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黄冈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咸宁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二零一八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期间,倪贵武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倪贵武任咸宁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员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分事实: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早上,咸宁市咸安区方向机厂法轮功学员向德斌被绑架。二零二一年一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勒索处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上午,通城县法轮功学员吴志敏被通城县国保大队绑架。二零一八年,通城县法院非法庭审了吴志敏。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通城县法院退休法官、法轮功学员王慧媛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二零一九年,崇阳县法院两次非法庭审王慧媛,之后王慧媛被非法判刑七年。依法上诉至咸宁市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通城县塘湖镇法轮功学员汪云霞被通城县“610”、国保大队、治安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至咸宁市中级法院,被非法驳回。

◎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通城县沙堆镇四庄法轮功学员汪国清被通城县国保大队绑架。二零一八年,汪国清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咸宁市卷烟厂法轮功学员黄秋珍被岔路口派出所警察绑架。黄秋珍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黄秋珍依法上诉至咸宁市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二三年七月,黄秋珍含冤离世。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法轮功学员洪海华被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二零年十月,洪海华第四次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罚款一万元。洪海华依法上诉至咸宁市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汪信清在自己家中被通城县国保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说是十多年前的“取保候审”现在要结案。二零二零年十二月,通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崇阳县法轮功学员张日华被县公安局绑架。二零二零年,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至咸宁市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张为卿与法轮功学员丁晓兰、佘庆华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绑架。二零二一年八月,张为卿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张为卿依法上诉至咸宁市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一年,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李艳和被通城县国保大队绑架,几天后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依法上诉至咸宁市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通城县石油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何国熬被绑架。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九监1监区。非法开庭日期及非法刑期不详,家人没有收到非法刑事判决书。后来从监狱传出的消息才知道他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上午,咸安镇医院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丁晓兰被绑架。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庭审,只因为是法轮功学员身份,就被非法判刑一年。

倪贵武

贵州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唐林被查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大陆媒体报道,贵州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唐林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唐林,湖北省谷城县人,一九六四年五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二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六盘水市中级法院院长;二零一二年,任贵州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期间,唐林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唐林任六盘水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院长、贵州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六盘水市大河镇法轮功学员晋守群、唐琼因讲真相被中共非法拘留一个月。之后晋守群、唐群夫妇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清晨,黔西市法轮功学员刘宗皿被当地国保警察等人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被七星关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上诉后,被七星关区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安顺市平坝县法轮功学员张廷祥被贵安新区警察入室绑架。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张廷祥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被勒索罚金五万元。

◎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居住在贵州的湖南籍法轮功学员杨良英被铜仁市玉屏县国保警察绑架、构陷,之后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款十二万元。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八日,六盘水市法轮功学员王寿贵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六年。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蔡建忠被查

二零二四年一月大陆媒体报道,抚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蔡建忠因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蔡建忠,江苏吴江人,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七年六月起,任抚顺市东洲区法院党组书记、抚顺市中级法院院办主任;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二三年,任抚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蔡建忠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辽宁省抚顺市七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苗淑卿老太太,在大连旅顺到抚顺大客车上被六名警察绑架,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苗淑卿将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三月,抚顺市东洲区七十岁的善良法轮功学员王彩云被绑架,被非法关押构陷,她被东洲区检察院荒唐起诉,遭东洲区法院非法庭审枉判,王彩云被枉判上诉,二审在看守所开庭。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刘品彤女士因给民众讲法轮大法真相,二零二三年二月三日被抚顺市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九月被顺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刘品彤遂上诉。抚顺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辽宁省抚顺市七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朱雅芬,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下午在新抚区西一路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千金派出所三个警察绑架,后来朱雅芬被非法判刑三年。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孙晶,因在抚顺市顺城区前甸镇附近给民众介绍法轮功真相,被绑架。二零二三年八月前后,抚顺法轮功学员孙晶被二审非法维持原判,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和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张传文秘密非法开庭,冤判张传文三年六个月。

◎辽宁抚顺市清原县六十八岁法轮功学员张桂萍被清原县大孤家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几个小时后,警察闯到她家中非法抄家。此后,张桂萍被非法关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八月,她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三年四月,被望花法院秘密判刑。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鄂玉芝,现年七十四岁。二零二二年四月份,在抚顺市望花区五老屯地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后被非法开庭。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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