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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非法拘留及监控 胡亚萍提行政复议和信息公开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三月十日】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60岁的法轮功学员胡亚萍女士,去年十二月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吴家山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胡亚萍走出拘留所当天,吴家山街派出所警察和文家湾社区主任还要一度带走胡亚萍办洗脑班。之后,街道和社区人员还在胡亚萍家楼道安装摄像头监控她。

就警察和政府人员一系列的违法行为,胡亚萍已经向东西湖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并向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

胡亚萍遭绑架、抄家、非法关押经过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时左右,胡亚萍在一辆轿车的把手处放了两张《祝你平安》真相资料,上面有教人抵御瘟疫的方法。东西湖区吴家山文家湾警察以炼法轮功为由,将她扣押在文家湾警务室。

胡亚萍给警察讲真相事实,告诉他们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律也没有认定是邪教,中国政府认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他们不听,并要录像。胡亚萍告诉他们,办冤假错案是要终身追责的,表示不愿意看到警察犯罪,并说:如果你们执意执法犯法、强加罪名、陷害好人,那我只好打12389投诉你们了。她当场打电话,警察立即抢走了她的手机,并打掉了她的眼镜。

这时吴家山街派出所汪惠敏、彭金科等多名警察到场,强行将胡亚萍带到吴家山街派出所,抢走了她的包,扣留了钱包、钥匙、眼镜等随身物品,还有包内四千元的购物卡和现金,而警察只登记现金没有登记购物卡。到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警察归还购物卡时,里面只剩三千元。胡亚萍当时要警察调录像,他们拒绝。

警察闯到胡亚萍家抄家,整个过程处处违法。首先,在有钥匙的前提下,警察汪惠敏仍然带着锁匠撬锁,致使胡亚萍家的门锁严重损坏,不得不换锁。警察出示的搜查证上无局长签名,无任何搜查人员签名,无搜查案由及立案号,无被搜查人的基本情况,无搜查场所,无家属或其他证人在场,只有一个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的公章和日期。

非法抄家后,警察没有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交给胡亚萍,不当场与胡亚萍验收签字,直到将胡亚萍送拘留所之前,胡亚萍向警察汪惠敏索要清单,他才给胡亚萍看,结果胡亚萍发现清单上多了24份真相传单,却少了一个音乐播放器,少了胡亚萍打官司的一摞法律资料文件。胡亚萍说那些东西与本案无关,警察说没收了。警察自始至终也没有给胡亚萍证据保全决定书和清单。

非法抄家后做笔录,警察汪惠敏、彭金科也不告知胡亚萍权益书与涉嫌罪名,也不让胡亚萍请律师,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期间,胡亚萍多次要求警察汪惠敏出具法律依据,反复说中国政府(含公安部)认定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告知用手机在百度上搜索,立即可见〖公通字(2000)第39号〗文件。胡亚萍反复告诫汪惠敏等警察:你们这样做是在办冤案错案,是在违法。警察汪惠敏就是不听。

体检也是强行进行的。在被非法拘留前,胡亚萍要了笔和纸,手写了两页四面请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领导、吴家山街派出所李智所长督查、撤销此案,杜绝冤假错案的申请,并说明了此案无任何法律依据,无任何事实依据的事实,交给警察汪惠敏。

十二月二十七日晚,警察汪惠敏强行把胡亚萍送进武汉市第一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天。

二零二四年一月六日胡亚萍出拘留所时,吴家山街派出所一小个子警察和文家湾社区主任孔某要将胡亚萍带走,说要给胡亚萍办“学习班”洗脑。胡亚萍的丈夫一再说家里有很多事要她处理,他们才让胡亚萍回家,但要胡亚萍的丈夫办完事后将胡亚萍送到洗脑班去。

胡亚萍回家后,文家湾社区人员还来敲门骚扰,看她在不在家。

二零二四年一月底,东西湖区文家湾社区人员在胡亚萍住房的楼梯间安装了摄像头。胡亚萍发现后分别去吴家山街道和文家湾社区沟通,问社区人员:社区七大职责中有没有监视法轮功学员的内容?社区监视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有没有法律依据?胡亚萍要求撤除摄像头并向社区人员递交了公安部的39号文件和新闻出版总署的50号令。这两份官方文件表明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

胡亚萍向东西湖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警察的行径明显违法,涉嫌违法犯罪。二零二四年一月,胡亚萍向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请求:1)依法确认武汉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对胡亚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为违法;2)责令武汉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3)依法归还胡亚萍的合法私人物品。

胡亚萍向东西湖区公安分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为了查清确认警察、社区人员要办“学习班”的合法性,制止警察、社区人员继续犯罪,制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保护公民人身权等合法权益,捍卫依法治国。二零二四年二月初,胡亚萍向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以下信息公开:

1、将要办的设置该“学习班”的法律依据和文件依据、职能依据(即设置该“学习班”的部门是否有权力设置)人员编制情况、负责人信息、政府拨付费用情况等。
2、将要办的“学习班”的具体职能,以及该“学习班”的设置及运作是否受到非国家机关的参与、领导、指挥。
3、将要办的“学习班”培训内容是什么?
4、将要办的“学习班”招收学员的标准是什么?
5、明确公示将要办的“学习班”师资情况。即所有提供“学习”课程的老师姓名、学历背景等详细情况。
6、参加将要办的“学习班”的“学习”是自愿还是强制,如果是强制参加学习涉嫌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请出示相关法律依据。
7、将要办的“学习班”结业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8、依法公开吴家山街派出所小个子警察及他身边文家湾社区孔主任,要将申请人送入“学习班”的法律依据;
9、依法公开吴家山街派出所小个子警察及他身边文家湾社区孔主任,要将申请人送入“学习班”的职权依据;
10、依法公开吴家山街派出所小个子警察及他身边文家湾社区孔主任,要将申请人送入“学习班”的法定流程;
11、将要办所谓“学习班”的存续期间。

目前胡亚萍邮寄的两份申请书均未得到回复。

胡亚萍女士原是东西湖区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人。她原患有心律失常、颈椎病、贫血、卵巢囊肿、整天头晕乏力、肠功能紊乱等疾病,久治不愈。修炼法轮功后,她一身疾病不翼而飞。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胡亚萍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迫害,曾被非法软禁、撤销科级职务,降低工资级别、非法行政拘留、几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一度被折磨得昏死过去。

(胡亚萍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武汉胡亚萍要求撤销刑事拘留、解除取保候审》《武汉市东西湖区胡亚萍被绑架、抄家》)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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