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
据山东省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九日消息,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崔洪刚涉嫌严重违法被双开、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崔洪刚,一九六一年五月出生,山东淄博人。二零零一年六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中共淄博市副市长、市委常委;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二月任中共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书记 ;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任中共滨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中共泰安市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二月,崔洪刚已被任命为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崔洪刚在泰安市任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据不完全统计,在其任职三年三个月的时间里,至少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二十七人被非法判刑,共被勒索罚金三十五万多元;三十三人被非法拘留;三十八人次被绑架抄家,劫掠财物价值数十万元;上百人次被骚扰,还有一部份学员被强行洗脑。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实:
二零一八年六月的一天上午,泰安肥城市法院和国保大队及汶阳派出所的一帮人,闯入法轮功学员欧阳海燕家中(此时她因遭恶警刑讯逼供,拳击头部,狠扯头发,猛踢双腿,头部、腰部已严重受伤,腰已直不起来,还经常休克)非法宣判,欧阳海燕被诬判两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她丈夫袁荣玉被诬判一年,勒索罚款五千元。七月十九日上午十点多,欧阳海燕家的大门四敞大开,村民发现她躺在院子里,面部红肿,皮肤全是血泡,腿部、腰部受伤,已经昏迷。乡亲们把她送去医院抢救,医院拒收,欧阳海燕于当晚含冤离世。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晚上,泰安市东平县国保大队、接山派出所伙同岱岳区天平派出所的多个警察,闯进法轮功学员袁海荣的家,把她强行绑架到接山派出所。连夜审讯,打耳光,连续罚站六小时。国保欲把她送进看守所,但因身体原因看守所拒收。回家后,东平县国保不断对她电话骚扰,施压家人,送传票叫她去派出所接受训话。家人害怕,一再逼迫她放弃修炼,天天吵闹,给袁海荣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下午一点多,袁海荣突发心脏病离世。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泰安肥城市法院对张绪民、刘芊、韩雪华、鹿克芹、马俊亭、胡秀香六位学员非法宣判:张绪民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刘芊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韩月华被冤判三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鹿克芹被冤判三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马俊亭被冤判三年缓刑四年,罚款四万元;胡秀香被冤判一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下属多个派出所,加上泰安市高新区良庄派出所、岱岳区汶口派出所,通过路上围堵、撬门破锁等手段将谢清玲、高方强、裴凤芹、张丽霞、贾元桂五位学员绑架抄家,然后泰山区分局国保及下属多个派出所又把李存国、杨慧霞、米培霞、周敏、赵圣文、肖爱凤六位学员绑架抄家,并把他们先后送到派出所、新泰市看守所和泰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其中六位学员先后被非法判刑:谢清玲被冤判七年,勒索罚金两万元;高方强被冤判五年;周敏被冤判五年;杨慧霞被冤判四年;赵圣文冤判四年,缓期执行;李存国被冤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早晨,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三里派出所和英雄山居委会的十来个人,闯进法轮功学员张丽萍的家。把家中师父法像、大法书和一个台式电脑、打印机及四百多元现金等私人财物掠去。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四年余,中共各级公安、司法官员、警察,至今仍在听命于中共江氏集团的迫害政策,残害当地法轮功修炼者,从而造下天大的罪业,致使他们恶报连连,或暴病身亡,或撤职开除,或殃及家人。二零二三年八月,崔洪刚涉嫌严重违法,被审查调查。二零二四年二月,崔洪刚因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双开;其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