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近两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辽宁省凌源市市委书记王志刚被带走调查。
王志刚,一九七一年五月出生。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志刚参与迫害法轮功,一路升职,由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任苏家屯区陈相屯镇副镇长、陈相屯镇邪党党委副书记;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任苏家屯区区长助理、苏家屯区副区长;二零一五年三月,担任苏家屯区的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九年四月,王志刚任沈阳市和平区区委副书记。二零二零年七月,任凌源市市长。二零二一年三月,任凌源市市委书记,直至二零二三年十月被带走调查。
一、二零一五年三月到二零一九年三月,王志刚任职苏家屯区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根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在王志刚四年的任期中,苏家屯地区共发生36起绑架案,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14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等。
其中,法轮功学员兰丽华、陈存利被迫害致死;闵桂香(十个月)、兰丽华(十四个月)、兰丽洁(十个月)、付秀芬(十一个月)、郎春华(十二个月)、刘丽艳(十二个月)、王威(十二个月)、孙姓学员(十四个月)、魏振群(三年)、单琴淑(一年六个月)、兰丽华(三年十个月)、孔刚(三年)、李黎明(六个月)、关萍(二年)被非法判刑;高新、高林中、宛金轮(苏家屯看守所)、刘艳丽(沈阳市看守所)被非法拘留等。下面仅举几例:
(一)多人被绑架,八人遭冤判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沈阳市国保大队和苏家屯临湖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兰丽华、兰丽洁姐妹、刘丽艳、米淑香、小华、何晶(音)、小孙夫妇等多位法轮功学员,兰丽洁和兰丽华被警察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电脑和真相资料,打印机的墨泼的满墙都是;兰丽华家的门锁也被更换并贴了封条,未修炼的丈夫下班回不了家;六月二十九日,苏家屯学员王威被绑架。
在看守所,兰丽洁绝食抗议,遭受灌食迫害,过程中被警察拧断胳膊;兰丽华被迫害后身体出现严重症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遭到了冤判:闵桂香(十个月)、兰丽华(十四个月)、兰丽洁(十个月)、付秀芬(十一个月)、郎春华(十二个月)、刘丽艳(十二个月)、王威(十二个月)、孙姓学员(十四个月)
(二)苏家屯公检法和辽宁女监草菅人命,兰丽华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兰丽华向一个卖菜老人赠送台历,遭到苏家屯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宋正和与红菱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兰丽华被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她绝食抗议,被灌食、上大挂。兰丽华被构陷到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不够判刑而退卷。苏家屯国保大队仍然不放人,继续构陷。
在看守所,兰丽华出现乳腺癌症状,法院、看守所互相推诿,拒不放人。兰丽华的家属奔波于苏家屯国保大队、沈阳市国保大队、苏家屯检察院、苏家屯法院等部门要人,多次被敷衍,要求取保就医也被拒绝,兰丽华被枉判三年十个月。
兰丽华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在狱中又被传染上乙型肝炎,乳腺癌症状也发生扩散。按照法律规定,监狱方本应为兰丽华治病,并支付治疗费用,却要求家属出钱,并以兰丽华不认罪、不转化为由,不给兰丽华办理保外就医。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兰丽华在狱中含冤离世。监狱方不顾家属反对,强行火化遗体。
(三)丈夫含冤离世,妻子仍被骚扰
陈存利是苏家屯民主派出所辖区的居民,曾经身患眩晕症、肩周炎、肠炎、心脏病,因修炼法轮功而重获健康。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陈存利、耿露青夫妇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被民主派出所绑架,关押了二十四小时。期间,六、七个警察当着陈存利的面,强行把耿露青铐到了铁椅子上。经历了多年的非法关押、跟踪、骚扰、恐吓,陈存利心脏病复发,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晚十一时含冤离世。
二零一八年六月初,耿露清回山东蓬莱老家去办事,因为身份证信息被邪党做了标记,途中两次安检被扣留,耽误了行程。耿露清回家后,找到苏家屯国保大队理论,要求去掉身份证信息标记,被拒绝。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晚上八点左右,两个陌生男子,一个穿警服,一个穿便装,进门就拍摄,耿露清指出他们违法,问他们是哪个部门的,他们说是区国保大队的。他们走后,八十三岁的老母亲受到惊吓,大小便失禁,瘫在床上。小外孙受到惊吓,紧紧抱着外婆。
沈阳市苏家屯区法轮功学员遭受的残酷迫害,作为苏家屯区政法委书记,王志刚负有主要责任。
二、二零二零年六月到二零二三年十月,王志刚在凌源市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
二零二零年六月,王志刚担任凌源市代市长、市委副书记;同年七月,代市长转为市长;二零二一年三月担任凌源市市委书记,一直到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他被带走调查。
这三年多的时间里,根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凌源市共发生38起绑架案、11人被非法拘留、5人被非法刑拘、11人被非法判刑、1人被跟踪、3人被迫流离失所(其中1人含冤离世)、1人被经济迫害、2人被异地判刑(凌源公安局配合异地公安局绑架抄家)。
其中,乔英兰(十个月)、高崇文(三年)、王忠学(两年)、吴艳玲(三年)、于淑芬(三年)、刘素兰(一年六个月)、栗静(三年六个月)、张昆山(七年)、万桂英(一年)、周海兰(一年)、马玉珍(三年)被非法判刑;刘玉芳(取保候审)、刘瑞芬(取保候审)、刘景瑞、曹月萍夫妇(取保候审)、周亚娟(取保候审)被非法刑拘;霍东、田娜、王玉金、李翠华夫妇、崔桂森、刘卫东、黄贺芝、韩翠芹、马国兴、陈丽、孙冬梅被非法拘留等。下面是部份事实。
(一)“六一一”绑架案 七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在朝阳市公安局公安局、政法委、六一零的秘密策划下,经过长时间跟踪、监控,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朝阳市与其下辖的凌源市同时发生了大规模绑架事件。凌源市市委开会“部署”后,凌源市公安局出动了五十个警察,绑架了十二位法轮功学员(王忠学吴艳玲夫妇、刘景瑞曹月萍夫妇、刘瑞芬、张昆山、周亚娟、于淑芬、李秀春、刘素兰、栗静、田娜)及一位学员家属(刘瑞芬儿子),并抢劫了电脑、打印机、刻录机、裁纸刀等设备几百件,抢劫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真相小册子和各种纸张上千件。
李秀春当天被放回家;田娜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七月十六日,刘瑞芬、周亚娟和曹月萍、刘景瑞夫妇被“取保候审”放回家,刘景瑞出现严重的病态,回家时,人已脱像,非常消瘦,视力模糊,看不见东西。当天,警察绑架万桂英未遂,九月八日,七十二岁的万桂英被绑架。
万桂英被非法判刑一年;七十六岁的刘素兰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吴艳玲被非法判刑三年;栗静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王忠学被非法判刑两年;于淑芬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张昆山被非法判刑七年。
这场绑架案,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带来深重苦难,作为凌源市市委书记,王志刚有不可逃脱的责任。
(二)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留和冤判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高崇文(高元)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意举报,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沈阳监狱城。
二零二零年三月,乔英兰因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抄家、非法罚款,因疫情原因被放回家。同年十月二十七日,因此事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十个月,被关押在朝阳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九月中旬,马玉珍因为粘贴“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被警察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女子看守所,后被凌源市公检法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周海兰在二十里堡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意举报,被村干部抓住,被宋杖子镇派出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被关押在朝阳市女子看守所。
在王志刚任期内,据不完全统计,被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有霍东、温洪林(15天)、崔桂森(15天)、刘卫东(15天)、黄贺芝(10天)、韩翠芹、陈丽、孙冬梅。
(三)刘玉芳被凌源国保大队诱骗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凌源市小城子乡肖杖子村法轮功学员刘殿元,被建平县国保大队绑架,警察谎报绑架地点,蓄意编造“罪证”,七十九岁的刘殿元被建平法院冤判十一年半重刑。七年牢狱迫害,刘殿元已经卧床瘫痪。监狱给他的妻子刘玉芳打电话,让家属交五、六千元做鉴定,办保外就医,接他回家。
因夫妻二人多年被关押、流离失所,经济上一贫如洗,拿不出钱来,原住宅年久失修,已经不能居住。刘玉芳无奈,向各部门的网上举报平台发送控告状,控告建平县法院的法官、建平县国保大队警察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栽赃陷害,冤判刘殿元,要求无罪释放刘殿元,并给予国家赔偿。二零二三年五月中旬,刘玉芳向辽宁省第十四巡视组凌源市A501号邮政信箱投递了控告状。
八月二十日左右,刘玉芳给巡视组一女人打电话,对方让刘玉芳去凌源市天元宾馆找一个姓李的人反映情况。二十四日,刘玉芳带上材料去了宾馆,却被绑架。后来得知是凌源市国保大队冒充省巡视组诱捕刘玉芳。刘玉芳被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九月七日,刘玉芳被取保候审。国保大队把她构陷到检察院。
迄今为止,参与过凌源市“六一一”绑架案的官员、警察已有多名遭恶报。绑架案的总指挥、凌源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景大光、参与绑架案的公安局党委委员闫宝丰,还有当时的凌源公安局局长吴宏先后被撤职。当时的市委书记王志刚如今也被带走调查。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