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吉林省延吉市安图县法院非法庭审闫淑芳等五人
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吉林省延吉市安图县法院对五名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闫淑芳、张云英、周秀莲、将凯、杨阳非法庭审。
上午9点钟,安图县法院门前停了一辆特警的装甲车,车上坐满了全副武装的特警。10点钟左右两辆警车相继来到法院门口,闫淑芳、张云英、周秀莲、杨阳从第一辆警车下来。蒋凯从第二辆警车下来。被带进法庭。
五名学员的家属被强制搜身后进入法庭旁听。闫淑芳聘请的律师被拒绝进入法庭辩护,五名法轮功学员均没有律师辩护。整个过程不到二个小时。法轮功学员闫淑芳向法官控告安图县国保大队被刑讯逼供。闫淑芳、张云英、蒋凯等均已拒绝回答的方式抗议非法庭审。
迫害吉林省通化市闫淑芳等五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单位信息:
安图县“六一零”办:
主任李学国155846556560433-5890707
副主任郑子玉132518366750433-5890610
安图县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地址明月镇九龙街,邮编:133600
电话:0433-5815521,
局长金勇13944337733
政委丁霄汉18043306002、0433-6363866
副局长电话18043306099
副局长梁铁光18043306366
边防大队长崔凯军13844531888
国保大队长金文哲13904469018
国保大队成员:王刚
安图县司法局:
电话:0433-5910107861;
局长鲍晓东
安图县检察院:
地址:延边安图县长白山文化博览城对面,邮编133600。
电话:0433-5821919519;
副检察长曹京南
安图县法院:
刑庭:
庭长洪书颖0433-5895015
陈帅0433-5895086
卜丽莎0433-5895015062;
陈雪莲0433-5895089062;
立案庭:
庭长:杨均良0433-5895034
崔贤洙0433-5895034343;
潘月初0433–589507043;
薛东昌0433-5895034043;
执行局
副局长金永日0433-5895066
执行科科长丁元利0433-5895067
综合科科长刘玉平0433–5895027
综合科副科长宋明华0433-5895035
王桂芳0433-5895073271;
孙运动0433-5895075271;
李增明0433-5895072271;
延吉市国保大队:
电话0433-2559133
警察郑哲洙18043302188
延吉看守所
狱警朴明姬18043307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