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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轮功学员张海红遭诬判两年劫持入狱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二月十日】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海红女士去年十一月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一监区迫害。狱方至今没有通知家属。

张海红现年56岁,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张海红因坚持信仰,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关押,她曾两次遭非法劳教迫害,共计两年。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张海红因参加法会被警察绑架,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二年,张海红被自由大路派出所警察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张海红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因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遭人恶告,被绿园区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对张海红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她,折磨一天后,将她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后长春市绿园分局警察将张海红劫持到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田子东、张海红夫妇被闯入家中的自由大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非法抄走十几本大法书籍、四百多张真相钱币。警察把二人劫持到看守所。张海红因体检血压高,看守所拒收。第二天,警察强行将张海红劫持到长春市监管中心看守所关押。她丈夫田子东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

九月十四日,张海红被构陷到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十月十二日上午,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以视频秘密开庭,非法庭审张海红,没有通知家属。约于十一月对她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五千元。张海红依法上诉。目前未知上诉结果,但张海红已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一监区迫害。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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