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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份获知12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二月七日】

根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四年一月份获知,中国大陆至少有12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分布于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有47名60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年龄最长者85岁。一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57万6千元,其中法院非法罚金55万3千元,警察及社保等部门敲诈勒索2万3千元。

 

图1:2024年1月获知123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刑期分布
图1:2024年1月获知123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按刑期分布

(注:1~2年(1年或1年以上,2年以下,余下类推)。另注:非法判刑发生的时间可能在数月或数年前,今年一月获知消息并在明慧网报道。)

一、一月份12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四年一月份获知12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非法判刑最严重地区为:山东省35人,吉林省16人,湖北省13人,黑龙江省10人,辽宁省9人,江西省8人。

 

图2:2014年1月获悉中国大陆123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
图2:2014年1月获悉中国大陆123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

部份迫害事实:

(1)山东聊城市徐金凤被非法判刑七年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法轮功学员徐金凤,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被聊城市东阿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当天,家属辩护人接到东阿法院通知,让其到法院领取判决通知书。

徐金凤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被非法庭审,法庭上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期间,家属辩护人和旁听家属被法警荒唐的以有人“泄露”庭审时间和内容为由搜身。法警还气焰嚣张地要强行对律师搜身,被律师抵制。

(2)大连闫善卫被非法判刑五年

辽宁大连市开发区法轮功学员闫善卫,二零二三年六月十日在开发区滨河公园小区发放救人的真相资料时,被大连市开发区公安局湾里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开发区看守所构陷。二零二四年一月三日,他被大连市普兰店法院非法枉判五年,勒索罚金2万元。

闫善卫,57岁,家住大连市开发区湾里南小区。因坚持真、善、忍信仰,他曾经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非法拘留、关洗脑班、判刑等,身陷囹圄累计四年之久。

(3)河南任鹏在浙江杭州市被非法判刑

河南省淮滨县法轮功学员任鹏,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发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得知他被杭州市萧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一个月,勒索罚金10000元。

(4)丈夫冤死八年 残疾妇女又遭枉判六年

吉林省临江市法轮功学员狄莲霞女士二零二三年八月被临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一月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傍晚,临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三男一女闯到狄莲霞的母亲家里进行非法抄家,之后又闯到狄莲霞家非法抄家。当时临江市公安局副局长石登峰及四个警察和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也窜到狄莲霞家里,把狄莲霞家里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物品抢走;并将狄莲霞绑架到临江市公安局新市派出所。当天深夜,狄莲霞被放回家。七月十二日,警察打电话叫狄莲霞到公安局去一趟,狄莲霞为躲避迫害,被迫离家。二零二三年八月初,狄莲霞回家后,再次被临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一月下旬获悉:狄莲霞被非法判刑六年。

狄莲霞(狄连霞)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身有残疾,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一九九九七月迫害法轮功后,狄莲霞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曾被非法劳教两年。她丈夫王明之也身有残疾,因他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被非法关押,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在迫害中含冤离世。

二、一月份47名60岁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四年一月份有47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80~90岁4人,70~80岁23人,60~70岁20人。年龄最长者85岁。

二零二四年一月份获知47位60岁以上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情况统计表

姓名 省份 区县 非法刑期 法庭非法罚金 警察抢劫 年龄
于惠莉 山东省 青岛市 市南区 3年 85
赵鸿芝 辽宁省 沈阳市 和平区 4年 84
王东亚 江西省 南昌市 西湖区 7个月 监外执行 25000 80
罗秀珍 湖北省 十堰市 2年缓刑3年 2000 80
胡彪 四川省 泸州市 古蔺县 9年 78
张秀华 北京市 怀柔区 6个月,监外执行 扣发退休金 78
梦道乐 四川省 遂宁市 1年 78
王秀莲 四川省 乐山市 夹江县 3年 77
杨淑琴 内蒙古 牙克石 3年 77
向文兰 湖北省 宜昌市 1年 监外执行 77
肖新金 江西省 南昌市 西湖区 1年 监外执行 2000 76
陈清云 湖北省 十堰市 2年缓刑3年 2000 76
孟宪春 山东省 菏泽市 单县 1年6个月 10000 75
周月新 山东省 聊城市 东昌府区 判7个月缓刑1年 2000 20000 74
冯桂花 吉林省 通化市 1年缓2年 30000 3000 74
肖放梅 江西省 萍乡市 11个月,监外执行 1000 74
谢圣英 湖北省 荆州市 公安县 3年 73
胡水英 江西省 南昌市 西湖区 3年 72
隋丽先 河北省 廊坊市 三河市 3年4个月 72
刘淑玲 天津市 宁河区 1年 72
魏春荣 山东省 青岛市 即墨市 3年半 10000 72
王英华 辽宁省 锦州市 3年6个月 7000 71
张兴菊 湖北省 十堰市 3年 5000 70
李秀珍 山东省 潍坊市 3年 70
李秀英 北京市 西城区 2年 70
王敏 吉林省 长春市 4年 70
孙中英 山东省 枣庄市 3年 70
姜洪福 黑龙江省 鸡西市 密山市 拘役5个月 69
陈昌兰 重庆市 4年半 69
何庆云 河南省 郑州市 2年半 68
赵焕珍 河北省 秦皇岛市 山海关 4年半 68
肖秋文 江西省 萍乡市 10个月,监外执行 1000 68
赖东萍 福建省 福州市 4年 67
周群慧 江西省 南昌市 3年2个月 67
蒋建忠 贵州省 贵阳市 4年6个月 20000 67
王玉祥 安徽省 淮南市 3年 7000 66
潘刚 吉林省 长春市 农安县 4年 66
王景忠 辽宁省 锦州市 4年 8000 64
肖华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 东宁市 3年6个月 64
张方立 山东省 菏泽市 单县 1年6个月 10000 63
陈绪云 湖北省 十堰市 3年 5000 60
陈绪珍 湖北省 十堰市 1年 2000 60
王华洋 山东省 招远市 7年 60
代秀华 辽宁省 锦州市 1年 2000 60
杨淑君 黑龙江省 绥化市 肇东市 4年6个月 10000 60
孙琴 黑龙江省 绥化市 肇东市 3年 60
李文华 吉林省 吉林市 4年 60

部份迫害事实:

(1)辽宁省沈阳市84岁赵鸿芝被绑架入造化监狱

辽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赵鸿芝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六日发真相资料,直到晚十点儿子下班,也没看到母亲回家。直到周一上午,儿子才打听到母亲被非法关在和平区南湖派出所。儿子要求见母亲,被告之现在不允许。

一月十日晚,检察院电话通知赵鸿芝的儿子,己把赵鸿芝老人非法送入造化监狱,邪恶的借口是二零二一年已被非法判四年,因疫情在,没送监狱,现在执行。

赵鸿芝老人一直在否定迫害,发放真相资料,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

(2)吉林长春七旬大学教授王敏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敏女士,现年70岁,退休大学教授,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在家中被长久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近日得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对王敏教授非法判刑四年,并已经将她劫持到长春市黑嘴子女子监狱迫害。

(3)68岁赵焕珍被枉判四年半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河北省秦皇岛山海关法轮功学员赵焕珍被秦皇岛抚宁区法院非法庭审。几天后,家人得到法院人员通知,赵焕珍被加重枉判四年半。赵焕珍认为修炼法轮大法是合法的,不服此非法判决,目前他已经上诉。

赵焕珍,男,一九五六年八月生,今年68岁,家住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他于一九九六年四月有幸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从一个好人做起。他经过半年时间的修炼,身体多种疾病基本痊愈,腰椎间盘突出、风湿、慢性肠炎等,都好了。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上午,赵焕珍与几位老人在79岁的法轮功学员朱凤纯的家中阅读法轮大法书籍时,被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公安分局和山海关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非法对赵焕珍开庭。两位律师为赵焕珍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观点主要有六点:一、警方指控的事实本身不构成犯罪,当事人串门读书,没有法律依据是犯罪。二、当事人遭绑架地点不是公共场合,没有扰乱社会,没有危害别人。三、信仰自由,不构成犯罪。四、炼法轮功不犯法。五、所有证人、证言都没有签字。六、警方违反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已经拘留十五天,又追究刑事责任,随意性太大。并指出,法律不规制过于轻微的事项,这才体现法律的谦抑性,就是不能任何事情都用刑法来解决。

律师在庭上发言时,法官林双全一再打断,不让讲。律师说要补充一下,林双全也强硬说不许补充,对律师态度非常嚣张。

赵焕珍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他平和的对法官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一生的追求就是我的信仰,如果我认罪了,就会把你们置于危险当中……建议你们也去看一看《转法轮》这本书,在以后的劫难中能留下来,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谢谢大家!”现场所有人员都在安静的听。

赵焕珍还当庭背诵了大法师父经文《为什么会有人类》的片段。大法师父的慈悲,通过赵焕珍坚定的声音展现在法庭上,法官,公诉人等所有人一直都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他。

几天后,赵焕珍的家属接到法院人员的电话说赵焕珍已被非法判四年半。家属问,当时说的是三年,为什么现在说四年半?法院人员说,看了赵焕珍近几年的表现,要加重处理,增加一年半。

(4)黑龙江籍七旬老太魏春荣又遭即墨法院非法判刑

居住在青岛市的七十二岁的黑龙江籍法轮功学员魏春荣女士,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一日遭青岛即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非法罚款一万元。魏春荣当即提出上诉。

魏春荣老人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遭青岛即墨法院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公诉人王冰没有当庭作出所谓“量刑计划”。二零二四年一月中旬,律师告知家人已下达判决书。

(5)江西南昌市胡水英等三名老年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近日获悉,南昌市胡水英等三名老年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胡水英(72岁)被非法判刑三年;肖新金(76岁)被非法判刑一年,被勒索罚金2000元,监外执行;王东亚(80岁)被非法判刑七个月,被勒索罚金25000元,监外执行。

三、一月份非法罚金和敲诈勒索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一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57万6千元,其中法院非法罚金55万3千元,警察等部门敲诈勒索2万3千元。

二零二四年一月份获悉中共法庭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明细表

姓名 省份 区县 非法刑期 法庭非法罚金 警察抢劫 年龄
戚凤琼 广东省 南海市 4年 40000
郭欣 山东省 日照市 4年3个月 30000
冯桂花 吉林省 通化市 1年缓2年 30000 3000 74
王东亚 江西省 南昌市 西湖区 7个月,监外执行 25000 80
姜海波 山东省 日照市 3年半 20000
张萍 甘肃省 兰州市 5年 20000 54
蒋建忠 贵州省 贵阳市 4年6个月 20000 67
闫善卫 辽宁省 大连市 开发区 5年 20000 57
占祥军 黑龙江省 绥化市 肇东市 8年6个月 20000 52
洪梅霜 山东省 日照市 5年半 10000
黄世芳 山东省 日照市 缓刑3年 10000
王耘 山东省 日照市 2年半 10000
公华 山东省 日照市 2年半 10000
安丰霞 山东省 日照市 2年 10000
丁曦 山东省 日照市 4年 10000
高秀华 山东省 日照市 缓刑3年半 10000
苏翠华 山东省 日照市 缓刑3年半 10000
韩邦利 山东省 日照市 缓刑2年 10000
梁革远 山东省 日照市 缓刑2年 10000
王淑华 山东省 日照市 缓刑2年 10000
秦冲 山东省 日照市 缓刑1年半 10000
孟宪春 山东省 菏泽市 单县 1年6个月 10000 75
张方立 山东省 菏泽市 单县 1年6个月 10000 63
杨冬梅 湖北省 仙桃市 2年3个月 10000
吴绪勇 湖北省 十堰市 3年6个月 10000 43
徐金凤 山东省 聊城市 茌平区 7年 10000
魏春荣 山东省 青岛市 即墨市 3年半 10000 72
任鹏 河南省 淮滨县 1年1个月 10000
袁爱荣 黑龙江省 绥化市 肇东市 4年 10000 50
杨淑君 黑龙江省 绥化市 肇东市 4年6个月 10000 60
杨传英 山东省 日照市 1年半 8000
韩公英 山东省 日照市 1年半 8000
秦玉英 山东省 日照市 缓刑1年半 8000
于静 辽宁省 锦州市 4年 8000 56
王景忠 辽宁省 锦州市 4年 8000 64
王玉祥 安徽省 淮南市 3年 7000 66
王英华 辽宁省 锦州市 3年6个月 7000 71
朱秀霞 山东省 日照市 缓刑1年半 6000
王绪利 山东省 日照市 拘役5个月,判缓刑半年 5000
姜英 山东省 日照市 拘役5个月,判缓刑半年 5000
樊姝玲 山东省 日照市 没有刑期 5000
刘艳秋 湖北省 仙桃市 1年2个月 5000
袁金明 山西省 侯马市 侯马市 3年6个月 5000 59
张兴菊 湖北省 十堰市 3年 5000 70
陈绪云 湖北省 十堰市 3年 5000 60
刘英华 吉林省 吉林市 判1缓1 3000
周月新 山东省 聊城市 东昌府区 判7个月缓刑1年 2000 20000 74
肖新金 江西省 南昌市 西湖区 1年 监外执行 2000 76
陈绪珍 湖北省 十堰市 1年 2000 60
陈清云 湖北省 十堰市 2年缓刑3年 2000 76
罗秀珍 湖北省 十堰市 2年缓刑3年 2000 80
胡艳华 湖北省 十堰市 2年缓刑3年 2000 42
代秀华 辽宁省 锦州市 1年 2000 60
邬春梅 江西省 萍乡市 6个月,监外执行 2000
赖欢萍 江西省 萍乡市 10个月,监外执行 2000
肖秋文 江西省 萍乡市 10个月,监外执行 1000 68
肖放梅 江西省 萍乡市 11个月,监外执行 1000 74
合计 553000 23000

部份迫害事实:

(1)日照市洪梅霜、郭欣等21名法轮功学员被重判重罚

山东日照市约50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十三日遭公安政委、国保指挥各区县分局、派出所执行的所谓“303专案”非法抓捕。十二月四日、五日、六日连续三天,洪梅霜、郭欣、姜海波等21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五莲县法院非法开庭。十二月二十五日,五莲县法院下达判决:

洪梅霜(女)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郭欣(男)被非法判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姜海波(男)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并处罚金两万元;
黄世芳(姜海波老伴)被非法判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王耘(女)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公华(女)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安丰霞被非法判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杨传英(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并处罚金八千元;
韩公英(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并处罚金六千元;
丁曦(女)被非法判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高秀华(女)被非法判缓刑三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苏翠华(女)被非法判缓刑三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韩邦利(男)被非法判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秦玉英(韩邦利老伴)被非法判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八千元;
梁革远(男)被非法判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王淑华(女)被非法判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秦冲(女)被非法判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朱秀霞(女)被非法判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六千元;
王绪利(男)被非法拘役五个月,被非法判缓刑半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姜英(女)被非法拘役五个月,被非法判缓刑半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樊姝玲(女)被非法罚金五千元。

结语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中共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随意抓捕、入室抢劫,甚至公开勒索钱财;检察官肆意构陷、捏造罪证罪名,很多法官在法庭上也枉法犯罪,执法犯法。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从这种意义上说,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

附录:二零二四年一月份中国大陆非法判刑情况统计表 (28KB .xlsx)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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