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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68岁张善娟被枉判八年入狱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二月四日】

近日得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张善娟被日照市五莲县法院枉判八年,在身体仍然不合格的情况下,她被劫入监狱。

张善娟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七日生,今年六十八岁,她是退休职工,家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一九九八年六月份,张善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以前,她的关节疼痛,颈椎也不好。修炼大法后,张善娟按大法法理要求自己,时时刻刻做个好人,病在不知不觉中就好了,身体很健康,从没吃药打针,不仅为单位节约了医药费,她还按照真、善、忍大法法理严格要求自己,不求名利,不计得失,处处为他人着想。

张善娟为了让百姓知道法轮大法好,二零二一年五月,在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黄海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她就要被送往看守所,因她体检时血压220,心律不齐,多方面身体不适,被释放回家。

之后,黄海路派出所、五莲县检察院、五莲县法院一直骚扰不断,企图搜罗陷害她的“证据”,扬言要对她判刑八年,欲送往监狱继续迫害。但经多次体检,张善娟的身体均不合格,故没得逞。

直到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在张善娟身体仍然不合格的情况下,她被日照市五莲县法院枉判八年,被强行送入监狱。

此消息是近期得以确认的。张善娟被构陷、迫害细节,仍有待于核实。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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