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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十一年冤狱 成都钟芳琼女士被持续骚扰无家可归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钟芳琼女士,今年59岁,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年来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关押、骚扰等迫害。她曾两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共计陷狱十一年,在看守所、监狱里遭到非人折磨。钟芳琼出狱后,因遭中共人员持续骚扰,现过着无家可归的日子。

第一次遭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九月,成都市钟芳琼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钟芳琼被绑架后遭到武侯分局一科警察的刑讯逼供长达十天,酷刑包括:用一百瓦电灯泡强烈照射、警察二十四小时轮番折磨不准睡觉、用青芥辣药物涂眼鼻口、用刑具暴打、拳打脚踢……她被打的鲜血直流,昏死过去。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钟芳琼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及二名家属被武侯法院非法判刑,其中钟芳琼被非法判刑七年。十一人全部上诉,成都市中级法院剥夺十五位律师的辩护资格,违法维持原判。

钟芳琼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被劫持到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迫害,在狱中遭到数九寒天及三伏酷暑的折磨。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份数九寒天,钟芳琼开始被关禁闭,被犯人(押室长涂安蓉)剥光所有衣服,只给一套单囚衣,还将所有的扣子剪掉,只准穿一双塑料拖鞋,被子是一张三斤重棉絮,没有被套,没有床,只能睡水泥地上,早上是一碗冰冷的稀饭和馒头,中午和晚上都不给吃饱。冻得她浑身直哆嗦,吃饭时手里的勺子不由自主的把碗敲的当当当的响个不停。

二零一零年八月八日到九月二十五日,最热的三伏天,钟芳琼被强迫站在四十度左右的烈日下暴晒,每天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点左右,期间不能上厕所,晚上不允许洗头,洗澡,衣服也不允许。味道令同监室的人无法忍受,用不堪入耳的语言谩骂侮辱她。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日,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汤云霞、钟芳琼、熊素英先后被警察绑架到成华区桃溪路派出所。同年十二月被成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汤云霞、钟芳琼、熊素英分别被成华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四年、三年,各被罚款五千元。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钟芳琼被非法关押到成都市女子监狱五监区。钟芳琼拒绝“转化”,遭到各种迫害:

入狱半年时间连筷子都不给,吃饭只能用手抓,其中有十天饭量只给其他犯人的四分之一。

被剥夺买生活用品的权利,如厕只能捡别人用过的脏纸。

上厕所被严格限制,其中最长一次有两天一夜都不许上厕所。

不让洗漱。吃饭都是包夹打了放地上,吃完后收走,不给纸擦,只能用手或者衣服擦不能洗漱,时间一长,手都是臭哄哄的,更不要说身上了。只能在公众假日这几天可以洗一次澡,洗一次衣服,但不给洗衣粉,肥皂之类的,根本洗不干净。

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后就一直被罚坐在一张三寸高、直径五寸的塑料凳上,一直到晚上十点,坐在板凳上强迫必须坐成军姿:双脚必须并拢,双手平行放在大腿上,指尖不能超过膝盖,而且要腰正,颈直,两眼平视,不能闭眼。这样的姿势让整个身体的重量全部落在屁股尖接触凳的部位。坐下去不长时间屁股就开始钻心地疼,不一会汗都疼出来了,两边的抱夹不断的强迫你坐成标准姿势。第一天下来,屁股上就被坐出五、六个拇指大的血水泡,第二天早晨起来不敢坐下,一坐象针刺了一样的痛。时间一长,屁股开始大面积溃烂,然后结痂时和裤子粘在一起,脱裤子都钻心的疼。

出狱后频遭骚扰 无家可归

钟芳琼出狱后,暂住简阳市云龙镇阳明村七社她弟弟家,却不断遭到各类中共人员的骚扰,现无家可归。

据明慧网报道: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成都市警察、简阳市警察、云龙镇政府及派出所警察、社区和村干二十多人,闯到钟芳琼暂住住非法抄家,几乎什么也没抄到,上级官员临走时命令下级官员:看住她,给她家安摄像头。

二零二二年十月,成都、简阳市、云龙镇派出所的警察和云龙镇政府人员每月都要去骚扰她一次,鱼荐社区人员持续骚扰钟芳琼。十月十四日、十六日、十七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云龙镇鱼荐社区张浩成、鱼荐社区巡逻队人员、鱼荐社区书记张虎、鱼荐社区纪委的张敬成、鱼茶社区队长胡建国、社区综治办主任盐均、社区综治办副主任张述文等人持续上门骚扰钟芳琼。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简阳市云龙镇政府、综治办、派出所以及鱼荐社区等十几人到钟芳琼暂住地,云龙镇阳明村七社钟芳琼弟弟家骚扰。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四日、十三日,简阳市云龙镇鱼茶社区中共邪党书记张虎、鱼茶社区人员胡建国等多次打电话给钟芳琼的弟弟,逼迫他赶钟芳琼到她儿子家住。胡建国还打电话骚扰钟芳琼的儿子追踪钟芳琼,并要求见。

六月十五日、十六日,又有电话骚扰钟芳琼的儿子,要求见面。云龙镇综治办主任刘佳也对她儿子说:要求钟芳琼每天和他们视频。

现在钟芳琼为了躲避迫害,不能去弟弟家,又不能去儿子家了,过着有家不能归的生活。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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