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内蒙古赤峰市现年六十三岁善良农妇、法轮功学员范美令,被非法判一年六个月,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十四监区。家属联系监狱要求会见,日前得到的答复是:严管期不允许会见,“转化”之后才允许会见。家属要求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对方说河北省监狱管理局下来的一个文件。目前监狱方依然没有提供相关文件。
范美令给家属打了一个电话,没说几句话就被强行挂断,监狱管理局答复是:监狱方回复范美令说了一些违纪的话,说了监狱强制认罪认罚的话,所以被强行挂断。之后家属一直要求监狱方让范美令给家属打电话,至今未接到任何电话和监狱方的回复。
家属找到了监狱管理局和驻监检察官,监狱管理局一直处于“转达转达”的状态,家属几次打电话追问都说给“转达”,但是没有任何后文。驻监检察官是个女的接听电话,态度很恶劣,一直坚称法轮功是×教,说多了电话就挂机,这些机构都形同虚设。目前家属依然不断奔走呼救范美令。
范美令(范美玲),是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忙农镇三家村一位普通农妇,她因频遭当地中共人员骚扰迫害,于五年前被迫离家漂泊,近年在河北廊坊居住。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范美令在廊坊市安次区租住屋被南门外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廊坊市看守所。随后,派出所警察将构陷她的所谓“案子”移交给文安县国保大队。三月十五日,范美令被文安县检察院的陈建峰非法批捕。四月十七日,文安县检察院将案卷转给霸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杨玉彪。五月十七日,霸州市检察院的杨玉彪把案件提交给霸州市法院,由法官张斌负责审理。
七月二十七日,霸州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范美令非法开庭,辩护人对公诉人提出的非法证据和所谓法律依据逐一驳斥,有理有据。范美令在自我辩护中表示修炼法轮大法无罪、要求无罪释放。庭审接近午时结束,当庭没有结果。范美令八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决一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5000元。范美令上诉至廊坊市中级法院,于十月二十四日被廊坊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目前范美令的情况可能很糟糕,处于严管又要求强制转化,请各界关注。
河北省女子监狱十四监区负责的狱警可能是:
王野 女 1967年12月 18003316199
曹海燕 女 1973年10月 13630818655
河北省女子监狱
电话0311-83939600 83939604 83939538 83939686 83939698 83939786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铜路与南三环交叉口南行1公里路西。
乘车路线:从解放广场乘311路,旅游2路公交车,到女子监狱站下。
邮编:050222
十四监区
王野 女 1967年12月 18003316199
张燕露 女 1966年3月 13513319607
刘青 女 1985年3月 15613145277
魏娜 女 1987年10月 18531109093
陈丽利 女 1982年1月 15133191580
段晓卉 女 1987年6月 13803330553
曹海燕 女 1973年10月 13630818655
吴琼 女 1990年1月 15630400665
高亚婧 女 1988年11月 15100198225
曹琳娜 女 1988年6月 18600361242
王贺莉 女 1968年5月 13731123219
韩丹妮 女 1991年12月 15233615286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