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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恶人2024〗四川:王婷、王晓燕、马君臣、周小兵、罗瑞雪、罗庆勇、张远军、陈周军、伍方芳等

7月21日,来自美国华盛顿DC及周边地区的部分法轮功学员聚集在美国首都,举行法轮功7·20反迫害23周年游行。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法轮大法在长春记者站报导)

四川南充市法轮功学员邓国君面临非法庭审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原图谋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周一)下午三点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邓国君女士,目前情况待查。参与构陷邓国君的是:高坪区法院法官王婷、高坪区检察院公诉人罗瑞雪、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教导员陈周军、原中队长伍方芳等。

据明慧网信息,二零二三年南充市至少有以下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8岁的陈平女士被非法判刑两年;69岁的赵常碧女士被非法判刑两年;53岁的高志君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70多岁的凌均惠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半;70多岁的李玉华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70岁的胡国秀女士被非法判刑两年;68岁曹云清女士被非法判一年零四个月缓刑。

陈代友、邓国君夫妇遭绑架、构陷经过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早上六点左右,南充市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教导员陈周军、伍方芳等六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陈代友、邓国君夫妇的家非法抄家,这伙人没穿制服,没出示搜查证,抄走了夫妇俩的法轮大法书籍及电脑、打印机、影像制品等私人物品。

当晚八点多,警察把陈代友、邓国君夫妇绑架到高坪公安分局分别作笔录,然后非法收缴“保证金”各一万元作所谓“取保候审”,很晚才让他们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高坪区政保大队警察又叫夫妇俩去做笔录,并以威胁、引诱、欺骗、软硬兼施的手段逼迫他们在被编造的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高坪区政保大队的陈周军、伍方芳将构陷邓国君的案子移送到高坪区检察院,由检察官罗瑞雪负责。高坪区检察院以所谓证据不足,在四月下旬通知高坪区公安分局“补侦”所谓证据。四月底,高坪区政保大队警察打电话将邓国君的子女们叫去“了解”情况,其实就是想欺骗子女作为所谓“补侦”证据的“证人”。邓国君的子女们说不知道父母的情况,警察问为什么不知道?邓国君的儿子反问:(这就如同)你找医生看病,医生问你为什么要生病?警察无言以对。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上午,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唐姓警察打电话给陈代友,叫他们夫妇下午去分局了解情况。陈代友拒绝了。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上午,社区警察吴开荣打电话把陈代友、邓国君夫妇叫到顺庆区午凤派出所,告之高坪区检察院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开始对他们夫妇作出的所谓“取保候审”决定,通知书邮寄到午凤派出所,同时又给夫妇俩作了笔录。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高坪区检察院检察官罗瑞雪把构陷邓国君的案子移送到高坪区法院,由法官王婷负责。高坪区法院欲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星期一下午三点非法庭审邓国君女士。

参与构陷案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14号,邮编637100
法官王婷0817-3336396(负责邓国君案)
院长:王晓燕
副院长:梁岱
政治部主任:周志勇
审判管理员:任恋
立案庭庭长:马君臣
庭长周小兵
杨建秀、吉小云、严革、罗阳、杨忠、林飞强、何儒泽、粟辉良、韩德予、吴康玲、谌小红、郑宗衡、龙文兵、周南西、章晓霜、覃文玲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沁园路18号,邮编637100
检察官:罗瑞雪15281779262(负责邓国君案,已调离)
检察长:罗庆勇
副检察长:全裕辉、张勇、王奕、罗乐、唐蔚、吴利、杜丕渊
邪党组成员:张远军
政治部主任:何华国
专职委员:林稚明、蔡兴、林稚明、宋智勇
政治处主任:杨晓华
第七检察部主任:张莉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公安分局: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163-165号,邮编637100
电话:0817-3339019
政保大队教导员:陈周军13508081483(参与构陷邓国君)
原侦查中队长:伍方芳(参与构陷邓国君,现已调离此岗位)、
局长:祝隆平
政委:李三强
副局长:李黄建、杜奂宏、杜黎明、谯明云、刘环
纪监组长:唐东
政治处主任:周洪武
指挥中心主任:李健
政保大队长:张坤15882642740
政保大队警察:许建伟15882642740
刑侦大队长:李斌
侦查中队长:唐某(接替伍方芳)、青红斌、李平、李运玫
网安大队长:刘尧文、刘俊
刑事科学技术室:徐伟、谢宏
财务:卿召辉
保管:杨艳(原小龙派出所警察)、刘炼
反邪教支队:陈春、何海州、何海涵、何海珊、尹存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政法委: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鹤鸣东路62号,邮编637100
专职主任:李俊材

 

(消息来源: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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