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一月六日】
长春市59岁的法轮功学员史文卓二零二三年三月被警察绑架后,两次遭宽城区法院秘密非法庭审,于十二月中旬被非法判刑六年。这是史文卓第三次因信仰真、善、忍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总计冤刑十九年。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史文卓在家中被九台区土门岭派出所两名警察绑架。警察的理由是,在小区物业的监控录像中看到史文卓出门倒垃圾。警察把史文卓拉到长春兴隆山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警察遂找医生假造体检结果,将史文卓关入看守所。
之后,长春市九台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和宽城区检察院将构陷史文卓案子递交到宽城区法院。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宽城区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庭审史文卓。没有通知家属,之后才告知家属,说已经开完庭了。近日,宽城区法院再次秘密开庭,这次仍然不通知家属。
据悉,开庭过程中,史文卓拒绝任何签字。法官对史文卓说:认罪判两年,不认罪不签字就是三年以上。史文卓说:“我既不认罪,也不认罚。”
十二月十九日,宽城区法院将所谓判决书递交给史文卓,对他非法判刑六年,让史文卓签字。史文卓当场在判决书上书写:“判决无效。”
史文卓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曾被警察刑讯逼供,遭铐铁椅子、灌酒、上绳等折磨。
酷刑演示:抻床
史文卓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文章《曾遭十三年冤刑 长春史文卓再被构陷到法院》。
宽城区法院:
电话:0431-82653289
审判长:李丹
陪审员:曹阳子、刘晓娜
书记员:王晓旭。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