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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君清遭恶报被查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四年一月三日】

据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消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君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王君清退休差三个月就四年了,本应安享晚年,但却被查。表面上是中共上层权斗抛弃的棋子,实则是他作恶,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做种下的恶果。善恶有报,不是不报,只争迟与早!

王君清

王君清,男,汉族,一九六零年三月出生,黑龙江抚远人。一九七七年七月参加工作。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二零零九年二月,历任:抚远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佳木斯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党委书记,佳木斯市商务局局长、党委书记;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历任:桦南县委副书记、县长,桦南县委书记;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历任:富锦市委书记,佳木斯市政协副主席、富锦市委书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历任:佳木斯市政协副主席,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二零二零年三月,退休。

下面是他在佳木斯桦南县、富锦市任职期间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迫害事实:

一、王君清任佳木斯桦南县任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期间(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当地发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

1、佳木斯市桦南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

◎桦南县法轮功学员王丹被非法判刑三年

桦南县中华电脑教师、二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王丹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枉判三年徒刑;一同被绑架的桦川县法轮功学员左秀文被枉判三年半。四月二十九日,王丹、左秀文都自己写了上诉书,交给了看守所。五月九日,家属到佳木斯中级法院询问情况,得到的答复是案子未到中级法院。

◎桦南县法轮功学员王振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振,男,六十九岁,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八日因在桦南县“马市”交易市场讲真相,桦南县梨树派出所警察朱晶(男)伙同另一不法人员(据说是朱晶的朋友)跟踪并绑架了王振,并把王振劫持到桦南县公安局。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到王振家非法抄家,王振家的私有物品被掠夺,并把王振非法关押到桦南看守所。警察编造罪名,恶意构陷,最终王振被非法判三年。

◎桦南县法轮功学员温洪军,被桦南县人民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被劫持到七台河监狱继续迫害。

◎法轮功学员刘春晶、鲍丽梅、宋桂春,被非法秘密判刑:宋桂春三年,鲍丽梅一年,刘春晶四年。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刘春晶、宋桂春二人被秘密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2、桦南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案例

◎桦南县法轮功学员魏春荣被非法拘留十天

法轮功学员魏春荣在山东省青岛市儿子家暂住带孙子,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在街上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非法抄家并抢走了魏春荣的一本大法书和两个电子书,后将魏春荣非法拘留十天。

3、桦南县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例

◎桦南县国保绑架六名老年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左右,桦南县国保大队陈玉君伙同桦南县公安局新建派出所警察门洪广、刘小男、于明涛、小刚等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家,绑架六名老年法轮功学员。当晚七时左右,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勒索钱财后释放回家。

◎桦南林业局三道沟派出所绑架五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九点多钟,桦南林业局局长史营林去山上林场时发现法轮功学员发放的真相资料,遂举报到派出所。桦南林业局三道沟派出所警察绑架了五名法轮功学员:程淑杰、张凤华、王伟杰、王志芹及司机邹文明,并被劫持到林业监管大队(看守所)。

◎桦南林业局两名老年法轮功学员无端遭绑架

法轮功学员郭仁爱,女,六十多岁,桦南林业局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老庄太太,七十多岁。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二人在街上走路无端被林业局新林派出所所长杨兆彬和片警劫持到警车上,并劫持进桦南林业局看守所。

◎桦南县“六一零”头目车传鹏频繁骚扰法轮功学员

车传鹏,男,三十多岁,桦南县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二零一零年七月份, 带领手下频繁骚扰法轮功学员于晓玲、魏春丽、刘绍生等,给他们的家人和单位领导带来很大的压力。车传鹏头脑中被邪党灌输了很多诽谤法轮功的谎言,说话软硬兼施,想方设法想达到自己的目的,企图让法轮功学员妥协,以完成他们的所谓“转化”指标。

二、王君清任佳木斯富锦市任市委书记期间(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当地发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

1、富锦市法轮功学员王金花被迫害致死

王金花,女,一九六八年阴历八月十七出生,曾在富锦市砚山乡双发村当过合同制小学教师,后来又转到砚山乡东瑞村当过合同制小学教师。王金花因坚持追求真、善、忍做好人,多次遭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为了过上平静的生活,从乡下搬到富锦市居住,但仍未摆脱迫害,长期受到警察骚扰、惊吓,多次被绑架,抑郁成疾,患上卵巢癌。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七岁。

2、富锦市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十日

二零一四年三月末,被黑龙江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委托了四位律师为自己的家人伸张正义。律师到建三江办案的过程中被当地公安局拘留,并遭到酷刑,四律师共被打折二十四根肋骨,由此引发了震惊世界的“建三江事件”。

二零一五年二月一日,佳木斯市富锦市八位法轮功学员,到富锦市二龙山镇发放讲述“建三江事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当晚遭二龙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富锦市公安局劫持到富锦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日。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三十多位家属去找二龙山派出所所长王兆军要人。家属说:“我们家人干什么坏事了,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不就是发两个传单说句真话吗?”王兆军称:“这是共产党的天下,我是共产党员就听共产党的。对,我也执行,错,我也执行!”家属说:“多行行善,一定分清对和错,不要给自己将来留下遗憾,做点好事把人放了吧!”王兆军说:“你们把消息传的富锦没有不知道的,现在我说的不算了,市局已经批拘留了……”王兆军还在电话里跟富锦市公安局的人说:“你们赶快过来看看吧,把我们的手机都打爆了,不但号码知道,连姓名都知道。满屋都是人……

3、富锦市法轮功学员王淑凡、李荣堂被劫持到拘留所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七点,富锦市法轮功学员王淑凡(女,六十多岁)、李荣堂(六十多岁)到富锦市向阳川镇的集市上讲真相,被向阳川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劫持到富锦市拘留所。

4、富锦市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迫害的事实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一点,富锦市头林派出所六个警察依次到头林镇复兴村法轮功学员刘宝文,刘金芹,母常娥,王淑范家,让跟他们走一趟,手中还拿着法轮功学员们邮到北京的诉状。四位法轮功学员都没配合,并善意的给他们讲了真相。警察临走时说,今天不去,明天去吧。

◎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富锦市头林镇复兴村法轮功学员刘金芹,被富锦市头林镇派出所警察带走。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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