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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尹伊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吉林省检察院系统作为执法机构,违背宪法,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非法逮捕、构陷、起诉、庭审、判刑,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工具。2019年10月,尹伊君任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检察长后,在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罪的情况下,仍指使、命令下属检察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向法院起诉、庭审公诉,致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致死、致残、家破人亡。

尹伊君(Yin, Yijun),男,满族,1962年10月生,陕西安康人,现任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兼)、二级大检察官。2015年1月,任最高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2019年1月,任最高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厅长;2019年10月,任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兼);2020年1月,任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3年2月,任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至今。

尹伊君对其任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发生的非法起诉当地法轮功学员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明慧网报道,从2020年至2023年6月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公诉、判刑272人,其中:2020年非法公诉、判刑68人、非法庭审21人,非法起诉10人,非法批捕35人。2021年非法公诉、判刑96人,非法庭审6人,非法起诉14人,非法批捕15人。2022年被非法判刑40人。2023年1~6月非法判刑68人。至少姜勇,王桂琴、付贵华,王庆文,闫静,赵芯、孙凤仙7名法轮功学员因非法起诉、判刑被迫害致死。

一、部分被迫害致死案例

1、长春付贵华被判刑七年 在监狱被折磨致死

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付贵华及女儿于健莉于2019年8月15日被绑架,之后被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2021年2月26日付贵华和于健莉分别被四平市梨树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和七年,2021年5月27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

在监狱付贵华因拒绝“转化”(放弃信仰),监区长钱伟指使诈骗犯“包夹”郭丽华主要迫害付贵华。郭丽华每天强迫付贵华坐在只有五、六寸高的小凳上,超过十二小时,凳子面上全是凸点,双腿之间夹一张卡片,掉下来,就被骂。郭丽华还使用“渴刑”迫害,每天不给付贵华喝水。付贵华被渴得连饭都咽不下去,郭丽华才给她一碗底儿水,只能润一下嗓子。付贵华在“严管监室”43天里,拒绝“转化”,监狱大队长钱伟又把她关到 “攻坚监室”。钱伟指使 “包夹”吕金淼加重迫害付贵华,每天不让付贵华睡觉,不让喝水,不让闭眼睛等。7月25日,付贵华在“攻坚监室”被折磨致死。女儿于健莉在狱中被严管折磨,进行强制转化。

2、孙凤仙被非法判刑,在农安县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孙凤仙,女,65岁,于2020年7月15日被农安县国保和古城派出所绑架。2021年4月9日,孙凤仙被德惠检察院、法院非法起诉、开庭,7月26日被冤判两年。2021年12月3日下午,孙凤仙在农安县看守所被迫害致突发脑出血,送到医院手术抢救,12月13日,孙凤仙被转到农安县中医院。2021年12月15日凌晨,家属接到电话,经抢救无效,于凌晨一点三十分左右离世。

3、王桂琴被非法起诉、判刑,被迫害离世

王桂琴,女,53岁,于2020年6月18日,被绑架并非法抄家,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2020年7月,王桂琴被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但是疫情期间,一直没有审判而超期羁押,直到2022年6月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两个月。在非法关押期间,王桂琴被迫害致身体右侧胸部出现肿块并迅速增长,流脓流血。2022年看守所先后三次向检察院和法院反映她身体严重情况,但检察院和法院拒不放人。王桂琴于2023年5月8日含冤离世。

二、部分被非法判刑实例

1、吉林市74岁老人胡玉兰被非法起诉、判刑五年

胡玉兰,女,74岁,2020年5月16日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之后,因疫情原因,给胡玉兰办理了“取保候审”。之后,胡玉兰被昌邑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9月10日,胡玉兰老人被昌邑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11月2日被劫持到长春女子监狱。

2、吉林长春地区16名法轮功学员被四平市梨树县法院非法判刑

2020年9月28日,四平梨树县法院对16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2021年2月26日,1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

孟祥岐:男,38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孟凡军:男,60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付贵华:女,56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已被迫害致死);
于健莉:女,3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东吉:男,4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克民:男,70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凤芝:女,70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崔桂贤:女,57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刘冬英:55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韩建平:男,59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姜 涛:男,47岁,被非法判刑九年;
谭秋成:男,45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侯红庆:男,50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张绍平:女,52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李长坤:男,77岁,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候审,判三缓四;
周丽萍:女,63岁,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候审,判三缓五

3、农安县13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 孙凤仙离世

2020年7月15日,吉林农安县警察非法抓捕了22名法轮功学员,之后至少有13人被非法起诉、判刑:张秀芝(女,64岁,十年)、高晓岐(女,56岁,九年)、蔡玉英(女,66岁,九年)、冯立齐(男,九年)、吴冬梅(女,50岁,七年)、于姣茹(女,34岁,六年)、单为和(男,六年)、吕相富(男,六年)、赵秀兰(女,67岁,五年)、孙秀英(女,68岁,四年)、张敬元(男,两年)、孙凤仙(女,65岁,两年,已被迫害致死)、董秀辉(一年半)

4、通化市两名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遭冤判

2022年2月13日,时年69岁的刘玉华与73岁的于桂兰,在老站街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时,被老站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之后,刘玉华和于桂兰老人在2022年末就被检察院、法院秘密非法起诉、开庭,刘玉华被非法判刑五年,已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于桂兰因身体不合格,被判一缓二,监外执行。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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