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法轮大法在长春记者站报导)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陈锦卿被非法视频庭审
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陈锦卿进行非法视频开庭。没有亲属在现场旁听(其弟有事出远门未归;女儿之前被录过口供而被禁止旁听,只准在庭外“旁听”),只有一位辩护律师出庭为陈锦卿作无罪辩护。
开庭前,律师查看了所谓的录像证据,图像中显示为一名身高约170公分的女性(陈锦卿身高是158公分),戴着口罩,除发型均为短发外,无一相似。
庭上,律师驳此疑点,但控方人员一直狡辩,主观臆断图像里的人就是陈锦卿。他们在无法提供有力证据的情况下,要求跳过此话题,只与当事人(陈锦卿)确认是否不承认录像里的人是本人,然后直接询问其家中真相币的数量及是否有使用出去等问题。
当律师及当事人(陈锦卿)指出宪法无条文证明法轮功是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时,公检法人员竟直接承认:虽然无明确法律说明法轮功是邪教,但是自1999年7月开始,这已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事情,无需法律条文支持。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不法法庭,完全无需法律依据、且把法律当儿戏的中国公检法。
随后,询问当事人(陈锦卿)是否始终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陈锦卿平静答道“是的”。修炼大法无论为了自身,还是为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何罪之有?!
最后宣布休庭,并告知等待最终判决结果的通知(据说参考量刑是一年6个月到一年9个月)。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邮编:510399
020-83005301、83005314、83005550、83005567、83005594、83005423、83005678、83005332、83005331、83005307、83005306、83005308、83005310、83005315、83005309、83005311、83005313、83005322、83005329、83005328、83005330
监察室020-83005332、83005335
信访室020-81600767、81600767
院长穆健13922195080
副院长周征远13570056518
经办法官韦晓明
海珠区检察院
经办检察员赵晓凯
助理检察员张余
检察长赖瀚蔚,13688860702
副检察长凌耀波,13802777303
副检察长路明, 18002228939
副检察长胡波,18002228980
政治部主任张浩红,18198921133
检委会委员关键涛,18002228998
(消息来源: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