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71岁的法轮功学员吕素民女士,曾经遭九年半的牢狱迫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再次遭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非法审判,被枉判四年三个月,并被勒索罚金8000元。吕素民现在已经上诉。吕素民生于一九五二年三月,她原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工作。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吕素民曾多次遭受非法关押、劳教、抄家、判刑等迫害,曾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拘留4次(行政拘留三次 刑事拘留一次)、被关非法洗脑班两次、被非法劳教三次(第一次一年半,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六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第二次两年半,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第三次两年半,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北京女子劳教所、北京市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吕素民被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东辛房派出所绑架,四月十七日被“取保候审”放回家。二零二一年四月初,东辛房派出所警察闯到吕素民家,让她家人辨认是不是她往马路旁的汽车上放什么东西。几天后,警察又传讯她去做笔录,面对警察不断骚扰,吕素民被迫离家出走,后来又被警察骚扰传讯。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东辛房派出所赵同庆和另一刘姓警察来到吕素民家,通知她说:你“取保候审”到一年了,得往下走程序。现在跟我们去门头沟检察院。吕素民给他们讲了自己没有犯任何罪,把无辜的人当成犯人一样走程序才是在犯罪,不跟他们去。当时吕素民血压高达200多毫米汞柱,警察最后说,你这种情况不去就不去吧,但检察院传讯你也得去,说完就走了。
四月二十三日,东辛房派出所赵同庆和刘姓警察、门头沟区检察院高歌、刘凡石来到吕素民家,通知她案件已到检察院,告知她被“取保候审”。吕素民给他们讲自己没有犯任何罪,用“刑法300条”起诉她完全是错误的。四月二十六日下午,门头沟区检察院打电话通知吕素民,她已被起诉到门头沟区法院。
九月四日,吕素民被门头沟区东辛房派出所警察和门头沟区公安分局的警察,从家里把人抓走了,是被他们从家里强行抬走的,非法关押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看守所。
十一月二十日,吕素民被石景山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开庭,当庭没有结果,说等过两天再开庭。十二月十一日,石景山区法院非法判她四年三个月,并勒索罚金8000元。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