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北京市大兴区法轮功学员刘玉红、刘星、靳淑英、董秀荣二零二二年七月被警察绑架,之后传出他们被大兴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至两年。近日得知,以前的消息是中共人员欺骗其家人的谎言,实际情况是,刘玉红、刘星、靳淑英均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五千元,董秀荣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四千元。董秀荣坚持无罪,并已上诉。
二零二二年七月,北京公安局国保大队及辖下派出所出动大量警力,至少对31名法轮功学员和两位亲属实施绑架、非法抄家。
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至二十七日,大兴区至少有刘玉红、刘星、靳淑英、董秀荣、冯玉梅、姬文华、任素兰、李淑彦、王秀玲、崔景文、温西新、周立云、申德凤、张桂芝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左右,刘玉红、刘星、靳淑英、董秀荣等人被非法批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大兴看守所。四位法轮功学员之后遭非法判刑。
据悉,中共公检法人员当时利用各种招数骗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有位家人请来正义律师,中共人员骗其家人说,人快放出来了,不用请了。等家人把律师辞退后,又不放人了,并谎称他们都已经认罪了、轻判了,说判了刘玉红两年,刘星一年九个月,董秀荣一年四个月,靳淑英一年,让家人都静等。现证实,这都是中共人员的谎言。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