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日】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高陵镇西屯车夼村委人员又将“山东省烟台市牟平法院刑事判决书”送给了于彩云老人,冤判她三年六个月,并勒索资金一万五千元。
于彩云今年76岁,她是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西屯车夼村人。于彩云老人修炼法轮大法,秉承“真、善、忍”理念做善良的好人,心怀慈悲,冒着被邪党迫害的危险,经常给有缘人传递大法真相福音,讲述如何逃过即将到来的大灾难秘诀。今年五月以来,她多次遭到牟平高陵镇派出所警察进门骚扰、绑架、抄家、以非法监视居住、非法取保候审实施迫害。
1、非法起诉
十月初,一纸非法起诉书塞进当时不在家的于彩云家门缝。十月三十日早上六点,多名警察闯进于彩云家将她绑架到牟平法院非法开庭。证人是房玉敬和曲晓光。非法起诉书上写有: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在于彩云家非法抄出法轮功学员经常学习的大法书籍、真相送福宣传册、真相护身符及吉祥葫芦挂件、吉祥台历、挂历、天赐洪福“福”字、炼功播放器、学习记录本和纸等等若干。当天下午四点“以证据不足”收场。
有人去问两个所谓“证人”:一个是高陵镇李家村民房玉敬,另一位是上潘村村民曲晓光(此人在外地打工),询问他们为什么要举报、陷害于彩云。结果,这两个人都否认向派出所做过什么举报或签字。这说明牟平公安局、检察院、高陵派出所有关人员在伪造证人,制造伪证。
于彩云的老伴去世多年,两个儿子为养家糊口在外地拼搏,都不在她身边。本来于彩云老人就形单影薄、生活艰苦贫寒,就因她信仰真、善、忍一连多次被绑架、骚扰、恐吓,被抢走很多私人物品,非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非法起诉、庭审迫害后,她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现在老人身体瘦削、苍老,眼睛也看不清东西。
2、搜罗伪证 非法判决
从十月初非法起诉到十一月二十七日非法判决,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牟平公检法人员为了凑足所谓证据达到目迫害目的,在非法判决书除了写有证人房玉敬、曲晓光外,又加了孔庆明、薛千惠两人。
更荒唐的是,非法判决书上除了照搬非法起诉书写有: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分别在于彩云家非法抄出上述若干私人物品的同时,在搜查笔录里又同样重复了: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在徐建山见证下分别在于彩云家非法抄出真相送福宣传册、贴画、大法书刊、真相护身符及吉祥葫芦挂件、吉祥台历、挂历、天赐洪福“福”字、炼功播放器、学习记录本和纸等,只是这次写抄走物品的数量有改动。难道在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同样多种物品,警察都是分别分了两次抢走的吗?
对此冤案知法犯法、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有以下相关人员:
牟平检察院:副检察长孔志伟
检察官助理 刘伟健
牟平区法院:审判长:曲婷
陪审员:刘传武 王德明
书记员:于笑
牟平国保队长:刁圣基
牟平高陵派出所所长:冯伟
牟平区高陵镇西屯车夼村治保人:徐岗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