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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11个官员丢官被查 皆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近年,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据不完全统计,云南省楚雄州州委书记、州长、副州长、州检察长、公安局长等十一个官员落马被查。他们都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后追随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这些还只是遭报人员数量的冰山一角。

这些官员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开除公职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原楚雄州副书记、州长夜礼斌落马被查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消息,原楚雄州副书记、州长夜礼斌落马被查。

夜礼斌,男,彝族,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出生,楚雄州永仁县人。一九九七年四月至二零零零年八月,任楚雄州委常委、副州长、楚雄市委书记;二零零一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八月,任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

夜礼斌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

◎中共迫害初期,全州多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劳教、判刑

据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零年“七·二零”一年中,楚雄地区有朱兰、徐丽娟、付德华、李绍芳、白龙军、唐蕊、王琳、施研墨、施绍伟、蔡淑芬、李秀芳、涂思茹、洪艺钊、刘枝萍、阎培春、任本惠、缪阳华、张国芬、廖丽清、董国照、刘芝凤、王美玲、马桂华、付金义、吴凤珍、江泽源、王萍、黄萍、代乐等近三十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有的在中途被楚雄当地人员截回,有的在北京被非法抓捕后送回楚雄,回到楚雄当地,均遭到非法关押、拘留,有的还被非法劳教、判刑。其中刘枝萍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送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时已怀孕,被劳教所强制堕胎)。时任楚雄州副州长、楚雄市委书记的夜礼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开办洗脑班,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楚雄州、楚雄市政府、六一零及公安国保警察在云南省“六一零”副主任(代主任)陶国相和主管洗脑班的彭国军(处长)直接操控指挥下,楚雄州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国保警察出面绑架、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出经费由单位书记、保卫科长亲自当保镖或派人“包夹”,由当时副州长胡友兰具体指挥,在楚雄市万家坝农村金融学校开办洗脑班,强行将楚雄市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该洗脑班迫害。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残酷迫害楚雄州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位于楚雄州禄丰县螺次镇大平坝乡,对外称云南省禄丰县“新风学校”。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就成了云南省“六一零”关押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主要是男性法轮功学员,初期也关押过女性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黑窝。自劳教制度解体之前十多年来,先后非法关押了数百名法轮功学员。

该劳教所为了创造所谓的“转化”政绩,对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并施以各种酷刑:捆绑、拳打脚踢、扇嘴巴、白天泡水里、夜里到死人坟前罚站、连续几天不准睡觉、野蛮灌食、关禁闭、做奴役等等各种法西斯手段;同时不准法轮功学员与别人交谈,二十四小时由“包夹”看守着,限制人身自由,扣押信件,不让亲人探视,随意延长劳教期等等。

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在这里非法关押过的楚雄州法轮功学员有:付德华、涂思茹(女)、白龙军、唐蕊(女)、施绍伟、蔡淑芬(女)、何秀芬(女)等。此外,云南全省各地被非法劳教的男性法轮功学员也都被送到这里,遭受各种折磨,如昆明晋宁县的李文波、昆明国防技术学校电脑教师苏昆等。

◎强迫州、市各单位人员私设监狱关押法轮功学员

1.二零零一年一月,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防科医师李绍芳在去北京上访途中被截回后被单位私设牢房,除上班时间外,其余均监禁在家中近八个月。

2.二零零一年一月,云南滇中电力局退养职工董国照、廖丽清夫妇在去北京上访途中被截回后,被单位非法囚禁近一年 。

二、原楚雄州州长杨红卫被判无期徒刑

二零一一年四月,楚雄彝族自治州州长杨红卫被立案调查;同年十月,杨红卫被执行逮捕;二零一二年五月移送起诉,十二月十三日,大理州中级法院对杨红卫进行公开审理。二零一三年二月,杨红卫被判无期徒刑。

杨红卫,男,彝族。二零零五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历任楚雄州委副书记、副州长、代理州长;二零零六年二月起,任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二零一一年四月被免职。

在杨红卫任职楚雄州委副书记、副州长、州长期间,部分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事实如下:

◎大姚县法轮功学员孙怀风被迫害致死

孙怀凤,女,时年五十六岁,原为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中心学校教师,二零零四年九月,遭非法劳教两年。回家后不久,孙怀凤再次被绑架、判刑,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各种折磨,出现病危状态,被家属接回。不久,孙怀凤又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再次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身体极度虚弱,二零零七年病症加重,又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被家人接回家。回家后,她身体极差,又无生活来源,在身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下,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孙怀凤含冤离世,时年五十六岁。

◎李慧珍,女,七十多岁。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楚雄市公安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彭明,男,六十多岁,退休工人,二零一零年三月,在楚雄州牟定县发真相资料被牟定县公安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入狱。

三、原楚雄州副州长吕琳麟落马被查

二零一一年八月,原楚雄州副州长吕琳麟被开除公职。

吕琳麟,男,汉族,一九六三年六月生,一九八一年七月参加工作。吕琳麟一九九八年后任楚雄市副市长、禄丰县委书记等职务,二零零八年任楚雄州副州长,二零一一年八月被开除。

在吕琳麟任职楚雄市副市长、禄丰县委书记期间,部分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事实如下:

◎禄丰县何秀芬屡遭非法劳教、判刑迫害

禄丰县法轮功学员何秀芬,七十二岁,是禄丰县农业局粮种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二年因讲真相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被绑架关押四个多月后,被楚雄中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二零零八年五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

◎禄丰县孔华强、赵加芳夫妇被非法判刑

孔华强老人一九四一年出生,是禄丰磷肥厂的退休工人,妻子赵加芳一九四四年出生,没有工作,从迫害之初一九九九年七月就遭到禄丰县公安局、国保人员的骚扰、非法抄家。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夫妻俩被绑架,判刑,孔华强七年,赵加芳四年,后二人分别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和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八旬施宗佩依法要人被非法判刑

施宗佩,男,八十岁。二零零九年十月被非法法绑、关押。两个月后,老人再次被暴力绑架,关押在楚雄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被不法之徒打伤,之后被冤判三年。

四、原楚雄州州委书记侯新华落马被查

二零一七年八月,楚雄州委书记侯新华落马被查。

侯新华,男,傈僳族,一九六三年八月生,一九八五年七月开始工作。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任楚雄州州委书记。

在侯新华任职楚雄州州委书记期间,部分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事实如下:

◎楚雄市俩残疾法轮功学员王萍、安兰波被长期恐吓、非法判刑

王萍女士,六十多岁,身患残疾,拄着单拐才能行走;安兰波女士,六十多岁,身患小儿麻痹,走路一瘸一拐,二零一一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安兰波的丈夫也是残疾人,整个家庭也是她在支撑。二零一五年冬季的一天清晨六点多钟,安兰波出去发资料,被摄像头摄到,警察从录影中看到身带残疾的人,预谋迫害王萍和安兰波。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王萍、安兰波遭到楚雄市公安局二十多人非法抄家、绑架,半夜一点多,两人被取保候审后放回。之后两人经常被楚雄市国保、楚雄610等人传唤,逼迫她们写“保证”。十二月,楚雄市法院非法对王萍判刑七年,安兰波三年。

王萍和安兰波都是残疾人,修大法身心健康,还都承担着家庭的重担,但却遭到楚雄州当地的邪恶迫害,被非法判以重刑,其时任楚雄州州委书记的侯新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昆明金志梅在楚雄被绑架、判刑三年

金志梅,女,昆明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在楚雄市桃园湖附近,向路人发了两张法轮功真相光碟被警察绑架,关押在楚雄州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三月被楚雄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五、原楚雄州政法委副书记李伟落马被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原楚雄州政法委副书记李伟落马被查。

李伟,男,曾任楚雄州永仁县县委书记,二零一八年后,任楚雄州委政法委原副书记。

1、任职永仁县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昆明李谦在永仁县被绑架、判刑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李谦,女,一九七零年十一月十日出生。二零零八年四月在楚雄州永仁县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人举报遭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四川省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永仁县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晚,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赵慧敏(女,时年四十六岁)到楚雄州永仁县送真相光碟时,被村治保主任恶告,后被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永仁县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晚,四川西昌市佑君镇法轮功学员沈士德、李富春、陈焕生到云南楚雄州永仁县讲真相,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到永仁县公安局。

2、任职楚雄州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八年,李伟由楚雄州永仁县委书记升任楚雄州政法委副书记,主管社会治安维稳,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楚雄州本来就是云南省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地区之一,李伟上任两年多时间,楚雄州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抄家,至少九名法轮功学员被起诉庭审判刑,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马瑾瑜、徐丽娟、王美玲、殷玲玉、朱忠富、李卫萍、王国华、刘宜君、于兰茹。

◎楚雄市法轮功学员马瑾瑜、徐丽娟被非法抓捕、判刑,马瑾瑜一年,徐丽娟两年。

徐丽娟女士,是楚雄市政府统计局公务员,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徐丽娟被楚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楚雄州看守所,同时被抓捕、关押的还有法轮功学员马瑾瑜。之后两人被非法判刑,徐丽娟两年,马瑾瑜一年。

◎朱忠富、李卫萍夫妇及王国华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楚雄市法轮功学员朱忠富与妻子李卫萍及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王国华被楚雄市公安局、国保非法抄家、绑架,非法关押,后被非法判刑,朱忠富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六千元;妻子李卫萍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四千元,王国华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两千元。朱忠富、李卫萍夫妇分别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和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楚雄市法轮功学员刘宜君被非法判刑四年

刘宜君,女,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被大姚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二零一六年从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回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在家中被楚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到市公安局非法审讯,后交一千元保释金回家。二零二二年五月七日被楚雄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监视居住六个月,勒索罚金七千元。

六、原楚雄州公安局副局长许洋落马被查

二零二零年八月,原楚雄州公安局副局长许洋落马被查。

许洋,男,回族,一九七一年五月生,一九八九年三月开始工作。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任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二零零六年二月至二零零七年五月,任楚雄市公安局局长;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任楚雄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二零零八年七月至二零一零年七月,任楚雄州公安局副局长、楚雄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在许洋任楚雄市公安局局长、楚雄州公安局副局长期间,部分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事实如下:

◎二零零五年楚雄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

1.朱兰,女,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六年,并被单位楚雄市金鹿中学开除,被关押在云南省女二监遭迫害。

2.施绍伟,男,幼稚园职工;蔡淑芬,女,幼稚园教师。夫妻二人曾于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五年一月,夫妻二人再次被楚雄市公安局绑架,老父亲施宗佩只好带着孙子到公安局及“六一零”等部门要人。蔡淑芬被非法关押至同年十月放回,施绍伟被判刑一年,缓刑两年,监外执行。

3.唐蕊,女,楚雄州技工学校教师,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绑架,遭非法判刑两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二监迫害,并被单位开除公职。

4.侯发勇,男,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强行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5.陈少龙,男,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被楚雄市公安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两年。

6.万国良,男,楚雄市鹿城南路石油公司退休工人,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送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7.吴宝元,男,汽车公司退休工人。二零零五年三月被楚雄市公安局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监外执行。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楚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没给任何理由,再次绑架了吴宝元,并将他非法投进云南省第一监狱三监区迫害,关押两年后,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才放回家。

◎董国照、廖丽清夫妇被非法关押、判刑,后廖丽清被迫害离世

董国照、廖丽清夫妇是云南滇中电力局退养职工,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董国照将真相光碟送给同单位的同事观看,却被其举报给单位,董国照被非法抄家,两天后,董国照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三年。

二零零五年一月廖丽清被楚雄市公安局绑架,收监执行三年刑期,后又非法加刑期一年零六个月,总共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关进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因廖丽清不放弃信仰被关禁闭、严管至出狱,期间遭受各种非人虐待,身心均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董国照、廖丽清夫妇在讲真相途中又被楚雄州武定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后夫妻二人被非法判刑四年,分别送入监狱迫害。直到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出狱回家,夫妻两人都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没有收入,生活困难,从监狱回家后还一直被人监视。在长期迫害和骚扰中,二零二一年年中廖丽清在含冤离世,享年六十三岁。

七、原楚雄市公安局政委裴宏落马被查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楚雄市公安局政委裴宏落马被查。

裴宏,男,汉族,一九六四年五月生,一九八三年八月参加工作。历任楚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纪委书记、政工监督室主任等职。二零一三年七月起任楚雄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在裴宏任职期间,部分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事实如下:

◎楚雄市朱忠富、李卫萍夫妇分别被非法劳教、判刑

朱忠富,男,一九五五年一月十二日生,四川攀枝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退休职工。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朱忠富在楚雄大姚县七街送神韵晚会光碟,被当地警察绑架,关押在大姚县看守所,看守所警察和在押人员对朱忠富暴力殴打,致使朱忠富的肋骨被打断,手被严重打伤。他开去的私家车也被非法扣留,后大姚县法院此案法官还竟公开拍卖这辆车。

当天晚上,到朱忠富楚雄家看望他妻子的两个朋友何高琼、刘宜君也被绑架。之后三人均被非法判刑,朱忠富三年,何高琼一年,刘宜君两年。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朱忠富与妻子李卫萍再次被绑架、判刑,朱忠富六年,妻子李卫萍四年,分别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和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二零一六年“南博会”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为保“南博会”(即中国――南亚博览会)“安保维稳”。裴宏亲自督战,督促楚雄市各市、区、县、乡村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监视、跟踪、蹲坑、骚扰、绑架、抄家及非法关押迫害。

八、楚雄市公安局彭光信、余晓东、余国辉三人落马被查

二零二一年三月,楚雄市公安局四级警长余晓东、辅警余国辉落马被查;同年五月,楚雄市公安局三级警长彭光信落马被查。

二零一九年和二零二零年,彭光信、余晓东、余国辉在楚雄市公安局任职的两年中,楚雄市公安局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马瑾瑜(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徐丽娟(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殷玲玉(二零二零年二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朱忠富、李卫萍夫妇、王国华、刘宜君。

◎朱忠富、李卫萍夫妇及王国华被非法判刑

楚雄州法轮功学员朱忠富、李卫萍夫妇,分别被非法判刑六年、四年,都被勒索所谓“罚款”。

◎楚雄市法轮功学员刘宜君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楚雄州法轮功学员王国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都被勒索所谓“罚款”。

九、原楚雄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映枢落马被查

二零二一年八月,楚雄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映枢落马被查。

周映枢,男,汉族,一九六七年八月出生。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昭通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为楚雄州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七月任楚雄州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二零二零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楚雄州检察院检察长。

1、周映枢任职昭通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部分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事实如下:

◎赵祖荔被昭通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家人上诉受阻

昭通市镇雄县法轮功学员赵祖荔,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被绑架,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遭昭通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三年。昭通市中级法院阻挠赵祖荔家人帮赵祖荔上诉,故意不给赵祖荔家人判决书,甚至在下达判决书后仍欺骗家属说“尚未判决”。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日,赵祖荔的丈夫在一审法院宣读判决书后的十日内及时帮妻子邮寄了上诉状。按规定,一审法院理应在收到上诉状五日内将上诉状及案件材料移交二审法院,但是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五个月过去了,昭通市中院仍未将案件移交到云南省高院。当时赵祖荔被非法关押在镇雄县看守所至今已经一年零八个月,家属从未得见面,听说赵祖荔在看守所被折磨的骨瘦如柴。

◎四川泸县法轮功学员汪显树被非法判刑五年,在看守所被折磨致奄奄一息

二零一四年,四川泸县奇峰镇法轮功学员汪显树被绑架、关押在云南昭通镇雄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汪显树遭到各种非人虐待,经常挨打受骂,交了生活费还吃不饱,忍饥挨饿下还被强迫干奴工,一年两个月在看守所汪显树被迫害的生命垂危,送到医院抢救仍然没有好转。看守所怕担责,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将奄奄一息的汪显树丢给了他的子女。

在此种情况下,昭通市中级法院仍在九月份非法对汪显树判刑五年。汪显树回家后坚持学法炼功,终于摆脱了死亡的威胁。可是,二零一七年正月初八新年刚过,几个不报身份的人又到家中强行将汪显树抬上车,劫持到泸县看守所,第二天送回云南继续迫害。据悉,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汪显树被又被云南昭通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2、周映枢任职楚雄州检察院检察长期间,部分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事实如下:

◎楚雄市殷玲玉被非法庭审、判刑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楚雄市法轮功学员殷玲玉被楚雄市公安警察绑架,关押在楚雄州看守所,后被构陷到大姚县检察院,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大姚县法院非法对殷玲玉视频开庭,后殷玲玉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楚雄市法轮功学员马瑾瑜、徐丽娟被非法抓捕、判刑(同上)

◎朱忠富、李卫萍夫妇及王国华被非法起诉、判刑(同上)

◎楚雄市法轮功学员刘宜君被非法判刑四年(同上)

十、原楚雄州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晓明落马被查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楚雄州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晓明落马被查

刘晓明,男,汉族,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出生,云南大理州祥云县人,二零零四年七月,任楚雄州人民医院副院长;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落马前,任楚雄州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根据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报道,文章《关于第二批追查取证物件的公告——追查取证涉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国大陆医院》一文中称:“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以下简称‘调查真相委员会’)发出《第一批追查取证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布了首批追查取证的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劳教所、监狱、相关设施和医院。根据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和正义人士近七年来系统收集的第一手迫害资料,根据对涉嫌参与中共活体摘取、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相关医院的多管道举报,现对该名单的医院部份提出第一批追查取证名单。”该名单中有:楚雄州人民医院(楚雄州红十字会医院)。时任楚雄州人民医院党委副院长的刘晓明对此必须负责。

十一、楚雄州南华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徐德政落马被查

二零一九年八月,楚雄州南华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徐德政落马被查。

徐德政,男,一九六四年四月生,楚雄州南华县人,一九八五年七月参加工作。二零零四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任南华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南华县公安局副局长;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任南华县公安局主任科员;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今任南华县公安局副处职级干部。

◎在徐德政任南华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四川省米易县法轮功学员罗江平到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发真相资料,遭南华县公安局绑架,后被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致死。

罗江平,男,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撒莲镇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他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张吉美到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南华县公安局龙川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后罗江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张吉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罗江平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非法关押,由于罗江平不放弃信仰,拒绝转化,在监狱被戴脚镣手铐、肆意毒打、体罚、关单间小号、野蛮灌食、打毒针。短短三个月,罗江平就被迫害成肝硬化晚期,生命垂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只剩一口气的罗江平被省一监送回四川米易县撒莲镇的家中。回家才五天,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年仅五十一岁的罗江平就离开了人世。直到离世前,罗江平都在说被监狱打了很多毒针。

侯新华

吕琳麟

周映枢

杨红卫

裴宏

许洋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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