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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两次遭非法劳教 锦州李锦秋又被中共法院枉判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辽宁省锦州市72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锦秋,因传播法轮功真相,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被当地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罚金八千元。李锦秋已提出上诉。李锦秋老太太被绑架前满头黑发、脸色白里透红,身体非法健康,但短短四个月,她就被迫害得非常消瘦、走路不稳。

李锦秋一九五一年七月出生,原凌海市粮食局会计,家住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李锦秋坚持法轮大法信仰,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她曾两次遭非法劳教,三次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期间遭酷刑折磨。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李锦秋老人在凌海市大集中传真相,遭凌海市新楼社区警务室便衣警察绑架,她被劫持到凌海市大凌河派出所。当天下午三点左右,警察闯上门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还非法抄走人民币一万八千多元。

李锦秋被警察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遭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十月二十五日她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十时二十分,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李锦秋被构陷案。虽然公开审理,但审判长黄艳春只准五人参加旁听,经家属强调都是家人,才被允许进入法庭。李锦秋当时是被两名法警架着一步一步挪进审判庭的。家人们看到李锦秋满头白发,人很消瘦,双手不停地颤抖,头不时地摇晃,即使这样,双手还被铐着手铐。李锦秋被绑架前满头黑发、脸色白里透红、身体健康,仅三个月她就被迫害成这个样子!家人们流下了眼泪。

在法庭上,律师严正指出:警察搜查不合法,没有当事人签字,数量也和当事人认定不符,有造假嫌疑,视频与本案无关联,照片只能看出物品和当事人同框,不能说明是当事人在指证。而所谓劳教记录只能证明曾经,与本案没有关联,警方的证据都不应采纳。律师还指出,检察院的起诉书都是官话、套话、假话,且公检法应该相互监督,不是配合,那样才能维护公平。法庭应该以法律为准,否则就违背了现政府依法治国的方针。

李锦秋在陈述时也告诉法庭自己无罪,指出非法起诉书不符合事实,并当庭揭露警察的违法、粗暴行为,从而致使她头晕。

然而凌海市法院黄艳春等人,枉顾事实和法律,执意制造冤案,七天后做出对李锦秋判刑四年、罚款八千元的非法判决。

信仰大法做好人重获新生

李锦秋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患有多种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轴偏),浑身无力;胃痉挛;神经官能症,长期失眠;低血压、低血糖,经常昏迷,咽喉炎、右眼虹膜炎、眩晕症等等,身体非常瘦弱。病痛的折磨使她生不如死,一天天煎熬。

修炼大法后,李锦秋努力按真、善、忍标准规范自己,按照师父的教诲在哪里都做个好人、道德高尚的人。在家里,她善待他人、孝敬老人,家庭和睦;在单位工作中,她兢兢业业、不争不斗、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同时,一身病一扫而光,二十多年来,李锦秋没吃过一片药、没去过一次医院,身体健康,精神愉快。修炼大法使她重获新生。

说真话 屡遭绑架和刑讯逼供

一九九九年七月,身为国家主席的恶首江泽民(现已死)出于妒嫉,独断专行的发动了这场惨烈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李锦秋在这场迫害中从精神到肉体遭受严重摧残,多次遭受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李锦秋与本地另两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刚走到半路,就被塔山巡警劫持,后被当地坚持押回分局,挨了一顿打,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八天、索要了一千元抵押金,被放回家。

回家后,警察和单位领导经常到李锦秋家骚扰,并派人二十四小时监控李锦秋,给李锦秋生活带来很多麻烦并造成很大不良影响。

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李锦秋只身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升国旗处,北京武警让李锦秋出示身份证,李锦秋说没有(已被当地警察扣押),武警问李锦秋是否是炼法轮功的,李锦秋说是。武警把李锦秋推上警车,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警察审问李锦秋,李锦秋向他讲了她在大法中受益、法轮功是受冤枉的。他说: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可这事江泽民说了算,谁敢不听他的。你以后别来了,没有用。李锦秋后被当地警察用手铐反铐双手押到驻京办事处,铐在沙发上。第二天,李锦秋与其他进京的法轮功学员戴手铐被押回当地,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又非法行政拘留一个月,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腊月三十),李锦秋与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到北京后还没到天安门就走散了,李锦秋被北京警察抓住拉到建国门派出所。审问时,李锦秋不报姓名,第二天,警察把李锦秋和山东两个女法轮功学员塞进捷达小轿车的后座底下,拉到窦各庄东城区看守所,非法刑拘。一警察审问李锦秋。问她的名字,李锦秋不说。他谎说,你报了名字后,我答应你给江泽民写封信。李锦秋就报了名字,信也没写成,被非法刑拘半个月后,被当地警察押到锦州驻京办事处龙凤宾馆。在二楼房间,有十几个警察,凌海公安局副局长刘守成审问李锦秋,问她和谁来的,某某是谁?李锦秋说不知道。他气得拿皮鞋左右开弓,打李锦秋耳光,穿着皮鞋踢李锦秋前后心窝,李锦秋当时差一点背过气去。从北京回来时,警察用“拇指扣”把李锦秋铐在汽车座后背上。“拇指扣”的狼牙扎在李锦秋的肉里,越动越紧,大拇指像折了般剧痛。

'示意图:拇指扣酷刑'
示意图:拇指扣酷刑
李锦秋被押回凌海后,在刑警队遭到刑讯逼供,警察用木棒毒打,一个警察用扫把狠抽李锦秋的头部,李锦秋两眼一黑,倒在地上昏死过去。有人往李锦秋头上浇凉水,还说:“别装死!”拽李锦秋起来还继续打。直到后半夜两点多钟,警察用车把李锦秋拉到看守所刑事拘留。李锦秋的臀部、两腿全青紫色,走路一瘸一瘸的。

这次进京上访的学员大部分都遭到毒打,是因为凌海市委书记王书忠下令:“往死里打!”(王书忠已于二零零四年猝死)

被非法劳教三年,在马三家遭电击酷刑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李锦秋被非法劳教三年,被押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到教养院后,白天做奴工劳动,晚上被那些“转化”的人围着洗脑迫害。李锦秋不“转化”,就被罚蹲着、头朝下两手挨地撅着。

二零零零年四月底,李锦秋等几个不“转化”的学员被拉出去用电棍电。李锦秋被拉到“四防”的屋里,按在地上,脱去鞋袜,大队长王乃民和警察王书铮拿电棍同时电李锦秋的两个脚心,李锦秋两腿战栗,脚心像蛇咬般剧痛;又电李锦秋的脖颈、手背,被电处全是亮亮的大泡;警察把李锦秋的上衣脱下,电前后心;王乃民用电棍电李锦秋嘴巴,当时李锦秋的脸被电的变形,嘴巴往外翻着,满是血。李锦秋脸肿的老高。他们换了两根电棍电李锦秋,都打没电了。走廊里满是“噼噼啪啪”的电击声、学员的惨叫声和刺鼻的肉糊焦味。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棒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棒打
李锦秋被押回分队后,分队长邱萍又让李锦秋撅了半天。就这样,日夜连番的折磨,李锦秋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几乎崩溃。五月底,集体去马三家医院体检时,李锦秋突然休克,倒地人事不知,几个学员把李锦秋抬到屋里抢救,她才苏醒过来,当时李锦秋的血压为零。回分队后,李锦秋想我是修炼人,师父教诲我们到哪里都做个好人。李锦秋强忍着身体的病痛,不给别人找麻烦,该做啥还做啥。

再被劫入马三家劳教所:洗脑围攻、生活虐待等

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下旬,李锦秋从马三家劳教所出来,被所谓“院外执行”。警察多次到李锦秋家敲门,有时深更半夜来敲门,吓得李锦秋和家人们都不敢开灯。

家里呆不了,李锦秋于二零零一年九月底再次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李锦秋遭到武警盘问,来了几个穿便衣的人连推带搡,不容分说,把李锦秋推上警车,抓到天安门派出所。下午,锦州驻京人员把李锦秋拉到龙凤宾馆。晚上,当地警察把李锦秋从北京接回(车费是李锦秋丈夫付的)。

李锦秋再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到那里后,李锦秋被关入一楼库房每天被围攻,李锦秋不“转化”,经常受人讽刺、挖苦、斥责和辱骂,时时被包夹严管,不许随便和别人说话,没有行动自由。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马三家搞所谓“春雷行动”,对不“转化”的学员动酷刑,强制“转化”。开始每天晚上李锦秋和其他学员们被围攻做“转化”到后半夜。十天后,不让进寝室,在走廊外边罚蹲着,不许上厕所。李锦秋被罚蹲三天三夜不许合眼。后来分队长张磊让那些“转化”的人编成好几班轮番在楼梯拐弯处围攻李锦秋,一连七天七夜不许合眼,逼她听污蔑法轮功的邪说,李锦秋被折磨得头昏脑胀,神智不清。期间,张磊还打李锦秋嘴巴,穿着皮鞋踢李锦秋。十二月初,李锦秋又被强制到一楼参加“学习班”洗脑。

直到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劳教到期,才放李锦秋回家。

再遭马三家劳教所“劈胯”等酷刑折磨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下午四点多钟,李锦秋正在厨房做饭(当时李锦秋住锦州,和她妹妹一起照顾八十多岁多病的老母亲)。锦州市国保支队陆浩等及凌海国保大队六、七个人着便装以“房产局丈量房子”为名骗开了房门,进屋后非法搜查、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两个笔记本电脑、两个打印机(彩喷、激光各一台)等私人物品,并绑架了李锦秋和她的丈夫张德国。

当天上午,李锦秋的儿子张雷在他工作单位(锦州新华龙铜业有限公司)被锦州市国保支队绑架;下午李锦秋的儿媳的母亲何玉香在凌海家中被绑架并抄家;李锦秋的儿媳赵晓春在凌海自己家中被绑架并抄家。他们当晚在凌海公安局国保大队扣押一夜,第二天被审讯后,下午李锦秋与赵晓春、何玉香被押送到锦州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张德国被押送凌海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张雷被押送凌海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后被枉判五年,在大连监狱非法关押。李锦秋与张德国、赵晓春、何玉香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到了那里,还是天天被围攻“转化”。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份,劳教所对不“转化”的学员搞“攻坚战”。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李锦秋在四楼东港受到“劈胯”等酷刑折磨。当时参与迫害的有大队长张君、张卓慧(教导员)、方叶红、邹小光、张秀荣等多名警察。几个警察先是把李锦秋的一只脚绑在暖气管子上,抻另一只腿,然后又把李锦秋两条腿“一”字形劈开,往两边抻。李锦秋两手驻地,用力挣脱,她们说不行,不标准。进来一大帮警察,把李锦秋按在铁柜边上,两腿“一”字形劈开,几个人把李锦秋的头和两只胳膊按在铁柜边上不能动,好几个人踩在李锦秋的两条腿上,他们说这回标准了。李锦秋都要窒息了,胯部一阵撕裂般的剧痛,几乎昏迷。李锦秋紧咬牙关,紧闭双眼,没有一点力气,两腿麻木,失去知觉。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听张君说:快放下来吧,人家都睡着了。李锦秋受刑后,两腿变形,无力,不能走路,晚上由四防架着回寝室。李锦秋脱下衣服、裤子一看,胸部、臀部和两条腿青一块紫一块,剧烈的疼痛使她不能翻身,一宿没睡,呻吟了一宿,整个寝室谁都没睡好。清早四点钟,李锦秋又被架过去,继续受刑。

来了一个男警察,按李锦秋的头,让李锦秋撅着,李锦秋两腿变形,站都站不住,摔在地上。他们罚李锦秋蹲着,李锦秋蹲不住,他们就训斥、折磨她,耳朵里塞上辱骂大法和师父脏话的耳塞,声音放的很大,由包夹看着,折腾了一整天。

第三天早上,李锦秋支持不住,昏了过去,他们把李锦秋拉到马三家医院照相,说是“肌肉拉伤”。回来后,每天由人架着去车间奴工劳动。期间所遭受的痛苦,李锦秋就不想细说了,劳教所一直不让李锦秋家人见她。

十个月后,李锦秋被折磨得形同骷髅、骨瘦如柴,不能走路。李锦秋被拉到马三家医院检查,右腿膝部骨质增生、到沈阳监狱城做CT,说是“腰脱”。当时所花费的诊察费(含车费)计六百多元,全由李锦秋自己承担(诊察手续和单据放马三家,没给李锦秋,当时经手的叫邵干事)。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李锦秋到期回家时,是她丈夫把她架回来的。到家后,李锦秋下不来车,她家亲友和邻居都非常气愤:马三家劳教所怎么把人折腾成这样?过了几年,李锦秋通过炼功,身体恢复正常,但干不了重活,一点都不敢放松炼功,差一点儿,就腰疼腿疼、不会走路。

如今,历经中共酷刑已年逾七旬的李锦秋,因慈悲的向乡亲们传递法轮大法好的美好,再次遭冤判。

现李锦秋老人已经提出上诉。

主要责任人信息: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0416-8152001
刑庭庭长黄艳春18941603418、0416-8152003
法官助理铁言0416-8152019
陪审员:杜冲、杜恩陵
书记员:李明儒0416-8152080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公诉人李峰13314160001、0416-8107161
凌海市新楼社区警务室:此案负责人才涛
大凌河派出所:
所长齐猛15041683123
办案人:刘政、王秩等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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