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张传文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被劫持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后,一直遭强制“转化”折磨:长时间不让睡觉、体罚、不让上厕所,被强迫观看洗脑视频,上“揭批课”,逼迫写“五书”。至今三个月里,只给她玉米面饼子吃,没有菜。
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十二监区的法轮功学员的有:张传文、徐强、刘晓红、张翠凤、徐明华、高福玲、马志茹、徐桂连、孔英、刘福波、赵玉华、郭淑芬、张凤芝、姜伟、邱铁玲、齐燕等。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是专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原监区大科长吴妍已于二零二三年九月末调至九监区,现大科长为徐某。主管非法“转化”的科长姓胡。
明慧网多次揭露,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是所谓的“急训矫正区”,这里的狱警不用干别的,犯人也不用劳动,她们的“工作”就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监狱把所有刚被劫持入冤狱的法轮功学员都集中这里进行迫害,叫嚣百分之百“转化”,迫害手段极其邪恶。每个法轮功学员被配两个包夹,被带到一个房间里进行“转化”,如果不听、不“转化”,他们就强制学员罚站、罚坐小凳,不让睡觉,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什么时候“转化”了什么时候让去厕所,还不停的打骂。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这里每周二和周四开两次诽谤法轮功的所谓“揭批”大会,叫揭批课,楼上楼下两个大活动室都要开揭批会。所谓的“揭批课”,利用看一段小视频的形式来栽赃陷害法轮功,看完视频后队长先讲,然后进行提问,如果不按照她的思路回答,下课后就把学员和两个包夹叫到办公室,三个人一起罚蹲,单膝蹲跪,两手掌平放在两腿上,一蹲就是两、三个小时,这是轻的。(这里犯人进狱警办公室时也要求单膝蹲跪)。重者还得重新“学习”,所谓的“学习”就是去一个房间里,天天看诬蔑师父诬蔑大法的光盘,看完后再写诬蔑师父诬蔑大法的思想汇报,有时一洗脑就是一个月左右。
如果有学员反弹,即声明“转化”作废,就被强制到一个房间里罚站,早晨五点起床,站到半夜十一点,不让出屋,不让洗漱,大小便在屋里的一个容器里,两个包夹在这里看着学员。直到学员写检讨书,重新转化。有包夹犯人说反弹的学员还有给加刑的。
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等迫害,邪恶至极,使学员的身心承受不住,到了极限,心里自责、痛苦。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