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黑龙江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周凤芹,年近七旬,独自一人生活,现住大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辖区内的水木华庭小区。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多,水木华庭社区的网格员路静带着四、五个男女到周凤芹家敲门,说是登记个人信息。周凤芹就把身份证给他们看,把手机号也给了他们。网格员也留了自己的手机号。当天下午两点半,周凤芹出门时,突然发现正对房门的暖气管线上多了一个约五公分左右方形的东西,不停地闪着红光,走近一看,是个摄像头。
周凤芹心想,是谁不经同意在自家门外安装摄像头?随便侵犯公民隐私,这不是违法吗?这是要干啥呀?太不象话了!她把摄像头拽下来,发现里面安了两个卡,把卡抠出来后红灯还是闪。她不知该怎么办好,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安全,最后她只好把摄像头扔到楼外垃圾箱里了。周凤芹怀疑是社区那帮人干的,就问邻居:社区登记你们个人信息了吗?邻居说没有啊!
下午四点多,周凤芹的儿子从工作单位打来电话,问:“妈,你干啥了?警察打电话跟我要摄像头,说让你把他们的摄像头送回去。”
周凤芹这才明白,原来真是社区和警察联手干的,利用她的善良套取个人信息,又在家门口安装监控摄像。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一个好人哪?而且是年近七旬一人独居的老太太!她和儿子都感到无法理解,十分反感和不安。
大庆市高新区水木华庭小区网格员路静16645910790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