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昆明市77岁的法轮功学员苏泽生等八人被昆明市盘龙区国保大队及栗树头派出所警察绑架,其他人陆续回家,只有苏泽生仍被非法关押在盘龙区第一看守所。
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多钟,昆明市盘龙区国保大队警察,伙同栗树头派出所警察,共八至十人,身着便衣,闯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苏泽生的家中非法搜家,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及法轮大法主要著作《转法轮》书籍等。
当天,同住一个小区的苏泽生的亲戚李志祥(未修炼法轮大法)家被非法抄家,然后,警察绑架了苏泽生和他的妻子张贞一、儿子苏昆、儿媳张晓丹,以及李志祥及其妻子,还有当天到访的两位客人陈顺祖和皮凤华,一共八人。他们被绑架到盘龙区东华分局非法审讯。
当晚,张贞一、苏昆、张晓丹、陈顺祖、李志祥相继回到家中。第二天晚上,张贞一和皮凤华被非法“取保候审”后回家。
目前,苏泽生仍被非法关押在昆明盘龙区第一看守所。
坚信真善忍 曾遭中共非法判刑一年
苏泽生,男,生于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六日,现家住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小区,曾经是普洱县人民医院主治医生,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走入法轮大法修炼。通过修炼,苏泽生明白了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的高德大法,按宇宙特性真、善、忍修心性,他明白了人生的意义,做人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返本归真。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苏泽生被非法监视、抓捕、判刑,并被无理开除公职,被剥夺一切待遇,包括工作、退休、退休工资及个人所有保险,使他本人、家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苏泽生值完医院科室的班后,因七月就要退休了,还有近三十天的加班和本年度十五天的工休假,加起大约一个半月的假期没有休,打算休假接着退休,就坐夜班车到昆明找已退休和女儿居住的妻子张贞一。之前,因退休需提前一个月办理手续,苏泽生曾托在普洱照顾年老父母的姐姐六月份帮他办理一下。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早上十点左右,苏泽生在昆明金星立交桥边华秋园女儿苏岚的茶叶店玩时,突然有几个穿便衣的人堵住门口,有个叫卢忠林的说他们是普洱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有事要苏泽生去证实一下,把苏泽生绑架到盘龙区金辰派出所二楼。
普洱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潘占斌证实苏泽生的身份后,当场开了一张普公刑传字[2006]47号的传唤通知书,日期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另一张是普公刑拘通字[2006]86拘留号通知书,日期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十一时,说苏泽生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将苏泽生非法拘留,办案人卢忠林、潘占斌。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下午,警察把苏泽生送到昆明市盘龙区第二看守所关押。看守所的一个老警察和另一个中年女医生对苏泽生态度恶劣。一个只能关十个人的监室,关了大约二十来人。被关的人被强迫粘装月饼的盒子,不准互相交谈。
第二天中午,国保大队副队长潘占斌等人将苏泽生从盘龙区第二看守所带出,下午七点左右,回到普洱县凤阳小区派出所,饭后开始非法审问苏泽生。然后,张金才、解建华、郑永林等人带着苏泽生到普洱中学宿舍苏泽生的家中非法搜查找所谓证据,非法抄走法轮功炼功磁带一盘。然后,把苏泽生关入普洱县公安局看守所。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警察张金才、解建华到看守所提审苏泽生。他们讲,只要苏泽生说“不炼法轮功了”就不起诉他,不然一判刑什么都没有了。苏泽生拒绝了。最后一次在看守所,一个姓杨的警察亲自到监室来劝苏泽生不要再炼法轮功,苏泽生也拒绝了。同室的犯人说先骗他们说不炼了,出去再炼。苏泽生说,这不符合真、善、忍,不能这么做,同室的犯人都佩服法轮功。
由于不“转化”, 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苏泽生被宣布逮捕。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三日,普洱县公安局、检察院把构陷苏泽生的材料报送思茅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被退回。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苏泽生姐姐在外面帮苏泽生填了退休表,经医院、县卫生局批准,县劳动人事局有关人员已办好各项手续,只差盖上公章就完事了。这时,却受到当时负责办理退休的县劳动人事局局长柳小平的阻挡,说县“六一零”通知不准办。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在普洱县法院法庭上,思茅市检察院检察员罗华以思检刑诉字(2007)第64号起诉书对法轮功学员张凤琼、吕荣芳、张青、陆桂华和苏泽生非法起诉。法庭上,不准苏泽生和陆桂华的律师做无罪辩护,苏泽生等五人每人个人辩护时间只有三分钟,他们被剥夺做无罪辩护的权利、质问对方证人的权利,也无任何证人在场。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法院(2007)普中刑三初字第30号刑事判决书派人送到看守所,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张凤琼五年,吕荣芳四年,张青三年,陆桂华一年,苏泽生一年。审判长刘卫东,审判员米思哲、蓝洪。
苏泽生等法轮功学员们不服,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来人竟不给他们判决书。苏泽生等法轮功学员们抗议,于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向云南省高级法院递交刑事上诉状,才得到判决书,向云南省高级法院上诉。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云南省高级法院(2007)云高刑终字第874号刑事裁定书驳回苏泽生等法轮功学员的上诉,非法维持原判。审判长李凤朝,代理审判员梵丽英,梅育。苏泽生和陆桂华被关在宁洱县看守所。在里面身体和精神上受到很大的伤害,耳朵听力急剧下降。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宁洱县看守所以释放证明书宁看释字(2007)第60号把苏泽生释放回家。医院也没有安排苏泽生的工作和退休,八月份说,卫生局通知就停发了苏泽生的工资,也没有给苏泽生任何文件和字据。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苏泽生收到宁洱县政府宁政发(2008)89号文对他无理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称,如对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政府提起申诉。苏泽生对此决定不服,于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向县政府提起申诉,可是如石沉大海,至今没有答复。苏泽生被剥夺一切待遇,包括工作、退休、退休工资及个人所有保险。此后,七旬的苏泽生为了生存,不得不到外地打工谋生,在昆明古楼医院打工期间,还不时受到普洱“六一零”和医院党书记魏少力的多次电话骚扰,使苏泽生和家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如今,77岁的苏泽生再被绑架和非法关押,已经十天。
此次迫害,参与的警察有:
盘龙区国保大队队长:姓普,电话:13888866589;
盘龙区国保大队警察:史瑞林,电话:13708480807;
盘龙区栗树头派出所警察:任骏宏(经办),电话:13888410981;
盘龙区栗树头派出所副所长陈福鑫(经办),电话:13888232585;
盘龙区第一看守所预约办事电话0871-65164063;
盘龙区第一看守所执法监督电话0871-65191623。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