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钻石湾派出所警察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芬女士,声称要对她进行刑事起诉。李芬现被非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因她身体状况堪忧,血压异常,看守所宁愿把她放在观察室内观察,公安局也不愿放她回家。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李芬遭甘井子区钻石湾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并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甘井子区钻石湾派出所王姓男警察给李芬的丈夫打电话,说让李芬到派出所去取打印机、电脑、身份证等物品,称必须本人去签字领取,如果不去警察就到李芬家里去。随后李芬在丈夫和女儿的陪同下去了派出所,警察让李芬的丈夫和女儿在派出所大厅等着,把李芬带到里面。大约二十多分钟后(约上午十一点半左右),两名警察把李芬挟持出来,说是要交到分局,要对李芬进行刑事起诉。
虽然体检时查出李芬血压高压220、低压90-100,还有其它病症,但警察仍强行把李芬非法关押到大连市看守所(姚家看守所)。因李芬身体状况不佳,看守所一直把她关在观察室,没敢关入普通监室。李芬的家属心急如焚,担忧她的身体,更怕中共公检法人员的险恶居心。
(详情见明慧网报道《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李芬被非法关押到第二拘留所》)。
钻石湾派出所(甘井子街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万鼎路钻石湾和通南园10号,邮编:116113
电话:0411-86671799
所长张振德18840835577
副所长王晓旭(女)1869860568(绑架直接责任人)
王姓警察15734124329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