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大法弟子李巍被庭审时被公开上刑
2017年5月4日,构陷李巍的案件在大安市法院被开庭。大法弟子李巍被庭审时在法庭上戴着手铐脚镣,从上午9点至10点,下午2点半至5点多一直被公开戴着刑具,他没有犯罪,定罪之前他顶多算是一个嫌疑人,不应戴手铐脚镣,罪犯才戴,在没判有罪之前不能戴。这是公安局和检察院公开上刑,严重违法。
在公安审讯录像里,警察说:“小偷和其他犯罪给50元或100元就能放,法轮功的事我就说了算……”,这就是公安执法者滥权、枉法的真正现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