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长春市六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退休女教师聂艳,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卫星路派出所警察李晋全等绑架,她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看守所构陷。八月八日,她被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高迪构陷到朝阳区法院,近日她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责任法官叫曲栋。
聂艳是延吉市梨花小学退休教师,退休后住在长春市。修炼前,她是个“药罐子”,失眠、心慌、贫血、两腿发软无力、产后不敢碰凉水等多种疾病在身,无力、失眠是常态。修炼法轮大法后,她身体素质大大提升,身体好了。重要的是,她提升了道德标准,工作上认真负责,不吼学生,不办补习班,不收家长礼。学生说:“聂老师是最温柔的老师。”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轮功遭受迫害后,聂艳退休前在延吉被绑架迫害两次: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她被校方伙同延吉市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日,限制人身自由;二零一一年三月末、四月初,她被六一零与政法委协同当地公安多人,在单位未出任何手续,绑架到所谓的学习班(延吉市大成救助站)进行为期十多天的强制“转化”,强迫公民放弃信仰,灌输邪恶思想、暴力画面,人格受到侮辱,精神受到严重摧残。
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聂艳在长春市南湖公园附近讲真相,被卫星路派出所警察李晋全等绑架。警察抢走了聂艳的包,包括真相币、家钥匙、车钥匙等,非法扣押了聂艳的车辆。下午,三个警察,除一个辅警着警服外,其他二人均不着装,三人均不出示证件,不出示搜查证。他们非法抄家,抢走打印机、电脑以及手机等私人物品。
聂艳被劫持到卫星路派出所,她被长时间戴手铐迫害,被非法拘留七日,被绑架到长春市拘留所。六月八日早,卫星路派出所三男一女,将聂艳从拘留所绑架上车,超速闯红灯逃窜,后经推测,他们把聂艳绑架到长春市朝阳分局非法审讯。直到晚上约九点,他们才下非法刑拘通知书。
随后几日,所谓的“案子”被递交到了朝阳区检察院,负责人员为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高迪。高迪对家属递交的《不予逮捕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视而不见,并且指使李晋全问家属“是不是也炼功?来做笔录”等等威胁。
警方构陷她的“案卷”在七月二十八日到了长春朝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高迪。高迪迅速提起非法公诉,八月八日把聂艳构陷到朝阳区法院,法官曲栋。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是长春市暗箱操控,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的主要组织。近日,法官曲栋非法判聂艳两年。详情待查。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