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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年轻女工程师被枉判入狱 法院勒索十万罚金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王健,哈尔滨市铁路局通信助理工程师,二零二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款十万元。她上诉,五月二十五日被哈尔滨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王健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家属多方打听才知道她被非法关押在八监区。

十月二十六日,家属接到依兰县法院执行局的电话,催缴罚款十万元,说月底不把罚款交上来,如不交罚款就要强制执行卖房(王健本人宾县自己的房子)。家属解释说这是王健唯一的住房,王健根本没有那么多钱,买房子的钱是家里老人合伙出的钱。法院执行局的人说,这事他不管,就是通知一声。王健父母年迈,父亲至今打工挣钱每月给王健存款,王健的家人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和痛苦。

王健一九八九年出生,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她毕业后任哈尔滨铁路集团公司宾县分公司助理工程师。在生活中,王健是一个在农村长大的女孩子,孝敬父母,关心朋友,不计较个人得失和付出的辛苦,她想让周边的人能感受到人与人之间是有温暖、善良、真诚的,不图回报的。在工作中,她处处为别人考虑,多脏多累的活她都努力把它做好,不让领导担心。她在通信段工作时,经常修理一些设备,那么多设备她一般都让同事先拿,挑剩下的不好弄的她做。单位多数都是男孩子不注重卫生,办公室有烟头,杂物 ,她都默默整理收拾,把办公室,卫生间都给打扫的干干净净。工作的这些年中她一直坚持做着,而没有抱怨。她就是一个这样的人,按照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要做一个更好的人。所以领导们看到和了解王健的为人,都很放心地把工作交给她,都相信王健能给做好。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王健从宾县家中去上班,正在下楼,被铁路公安局、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胜利街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她家中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手机等被劫走了。她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胜利街派出所办案人王成龙称铁路公安局跟踪王健很长时间了。

七月二十日,王健被依兰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八月二十六日她被宾县公安局警察构陷到依兰县检察院。十一月,王健被哈尔滨依兰县检察院构陷到依兰县法院。

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依兰法院非法庭审并枉判王健二年,勒索罚金十万。听到消息的人都惊叹:这不是明晃晃的抢劫吗?在非法庭审前,家属想申请做家属辩护人,依兰检察院不允许,家属多次去法院申请,依兰法院才让家属辩护,但是不允许家属辩护人去看守所会见王健,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

非法庭审时,法官威胁律师和家属辩护人不允许说敏感语,公诉人和法官沆瀣一气,在明知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所谓的“证据”也没有带到庭上,利用庭审程序走完过场,包庇侦查机关的错误,使无辜善良人遭到迫害。

王健从二零二二年七月被绑架关押在哈尔滨看守所,至二零二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决,这明显属于“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合法权益,理当受到法律追究。

一审过后,王健不服,依法上诉到哈尔滨中级法院,可是中级法院执意不开庭,只是走过场,维护一审的错误,包庇侦查错误,非法维持原判。

警察在构陷王健的过程中,办案实体和程序全面违法,办案人员采用违法立案、违法检查和搜查、违法采取个人生物信息、讯问或询问,采取强制措施等种种不法行为是公然执法违法。所有参与的公检法人员涉嫌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罪、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抢劫罪、侵占罪、诽谤罪、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留等。

王健二零二二年七月被绑架后,单位停发了她的工资并停缴保险。二零二三年六月底,家属接到哈尔滨铁路集团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和开除王健的通知。

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象王健这样出淤泥而不染的年轻人,多么难得啊,可是她却因为学法轮功做好人遭到如此的迫害。二十多年来,法轮功学员和家属们承担着侮辱嘲笑和监狱酷刑,有的还居无定所,家破人亡,承受着世人无法理解的漫长而巨大的痛苦,但是他们始终坚持怀抱善意,无怨无悔,希望能够唤醒世人的良知,拥有美好的未来。

依兰县法院执行局:187-4576-3952

'依兰法院蔡葳'
依兰法院蔡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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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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