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下午两点,龙口市法院对已被非法关押五个多月的法轮功学员焦麟惠、陈桂芳进行非法庭审,开庭仅半小时,在当事人和律师的质疑声中,草草收场,宣布休庭。
当天下午,陈桂芳的亲属早早来到法院,急切地想看到近半年没有见面的亲人。两点多了,法院、检察院、国保的人都到齐了,仍没有焦麟惠、陈桂芳的身影。只听审判长和焦麟惠、陈桂芳用麦克风对话,原来是有人心虚,将她们关在隔壁房间里妄图用视频方式开庭。
公诉人指控焦麟惠在二零零四年曾被劳教过两次,属于“重犯”。焦麟惠说:劳教制度已经废除了,那两年是对我强加的迫害,我没有犯罪,你们今天仍在迫害好人。
陈桂芳则大声抗议,当庭揭露办案人员种种行骗劣迹:之前国保和派出所警察说给我查完体就让我回家,没想到查完体后把我直接送到烟台(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经五个多月了。我原本炼功后一身病都好了,二十多年没吃过一粒药,现在在看守所被折磨的血压高、头痛,天天被逼吃药,那种痛苦分秒难挨。
陈桂芳质问审判长:开庭我见不到我的家人,这是开的什么庭,不算数。审判长怎么换人了?陈桂芳家属聘请的律师从法律角度质疑此种开庭的非法性。
半个小时后,法院草草收场,休庭,择日再开。
从警察关押、检察官起诉,到所谓“开庭”,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字“骗”。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清早五点多钟,龙口市这个小城发生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在龙口市国保大队的策划指挥下,东莱、北马、南山、七甲、下丁家、开发区、新嘉、徐福、诸由等派出所警察,同一时间,出动一百多名警察,身着便衣,开私家车,谎称是街道人员、楼下邻居,骗取开法轮功学员家的门,绑架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二十多人。警察假借法律之名,行敲诈、勒索、构陷好人之实,种种恶行,社会影响恶劣。
此后,有的法轮功学员回家,有的被非法监视居住,有的被非法取保候审。陈桂芳、焦麟惠、葛丽娟、王周琳(男)四人中女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男学员在龙口看守所。家属多次找龙口市检法办案人员,然而,办案人员互相推诿、搪塞、拖延。家属向龙口市检察院、龙口市公安局递交了《控告状》,控告国保警察及参与绑架的派出所相关人员的种种违法行为。面对家属有理有据的控告,同为被控告人的国保大队王琪、战毓稔伙同郭福兑,用各种理由恐吓、压制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友,用骗、以诈传诈等手段欺骗法理不清的学员,再用诈取的所谓“情报”去攻坚其他人,邻居、亲友、同事都被他们炮制成“证人”。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陈桂芳、焦麟惠、葛丽娟、王周琳四人被构陷到龙口市检察院,八月二十一日,被构陷至龙口市法院。
关于陈桂芳、焦麟惠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山东龙口市七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 家属控告受阻》《山东龙口市多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经历》等。
相关信息:
审判长:迟亚囡 0535—8778253 0535—8778373 0535—8778242
审判长:孟庆成 办公电话:0535–8778316 0535—8912268 手机:185 6106 6887
法官 姜建军 办公电话:0535—8778253
公诉人:王菲,1986年3月21日生,蓬莱人,不明真相,多次参与非法起诉当地法轮功学员,手机:15908918186 13697849573
公诉人:柳 兰 0535—3012807
龙口市委政法委 地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政府办公大楼 邮编:265700
孙少君 龙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由绪斌 龙口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赵军志 龙口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毅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教整办副主任
张立超 龙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曲振涛 龙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院院长 05358778269
龙口市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 邮编:265700
电话05358517205 传真05358788887
邢斌 信访局局长18660066055 05358501001、05358788711 13853569159
石建强 18660064807 05358788712
龙口市法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港城大道701号,邮编265701
曲振涛 龙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院院长 05358778269
曹 雪 龙口市法院副院长; 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志江 龙口市法院副院长;
仲 航 龙口市法院副院长
龙口市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港城大道703号 邮编:265700
孙静 龙口市检察院检察长
丛姝玉 龙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颜茂华 龙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程光帅 龙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