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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市曹萍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五至八年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陕西安康市法轮功学员曹萍、陈军、杜凤英,二零二二年九月外出时被安康市岚皋县公安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开庭;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七十多岁的曹萍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五万;陈军被非法判五年、勒索罚金三万;杜凤英(陈军岳母)在难以承受的高压下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突发脑溢血含冤离世。

安康法轮功学员罗长云因为养老金被扣、遂向市长、人事局、政法委写真相信澄清事实,要求返还养老金。而部分领导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把劝善的信件给国保警察,警察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跟踪、绑架罗长云。罗长云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枉判六年,并勒索罚金三万。

三人目前已上诉(均未开庭)。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九时左右,曹萍与杜风英坐在陈军的车外出,在安康市汉滨区枣阳镇山上的公路上停下来,休息一下,才约十几秒钟时间,一辆白色轿车开到他们车前面拦住(显然是跟踪的),下来一女三男,后面又来了两辆车,共十几个人,他们先把陈军拉下车,强制他蹲在地上,在车上搜到几本法轮功真相小本子。

三人被劫持到岚皋县公安局非法审讯。两次非法审问都是岚皋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唐晓伟(音,后知道);一个领导模样的,约30多岁,身高1.65米,瘦些,皮肤白,尖下巴,在旁边指挥。这些人都没有出示警察证、也不讲姓名,也不在笔录上签名。晚上杜风英、曹萍、陈军在县公安局审讯室的木头长凳子上睡了一夜,没有枕头,也没有被子。

第二天九点,不法人员把杜风英拉到安康市汉滨区家里非法搜查。下午两、三点,杜风英和曹萍被送到安康铁路医院检查身体,后被送到看守所。杜风英的血压220,看守所不收,被监视居住。曹萍被非法关押在汉滨区看守所;陈军依然被非法关押在旬阳看守所。亲友请的律师为杜凤英女士递交的《撤销监视居住申请》被拒。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杜风英、陈军(杜的女婿)、曹萍被非法开庭。律师依法为其(其中包括曹萍、陈军)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相关公检法司人员特别嚣张,不让律师在庭上讲法律(法庭不让讲法律!讲什么?),不让当事人辩护;草草收场。七月底又向法院递交了关于另两位当事人的《取保候审》申请,也石沉大海。

杜凤英被岚皋国保、汉滨区国保、政法委、派出所,社区人员分别不定期“慰问”骚扰、恐吓,使她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在被“监视居住”中,承受着难以承受的巨大压力中,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不幸离世。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曹萍被旬阳法院非法枉判八年,并处罚金五万,非法没收抄家所得的全部私人财产(其中还有四万元用于养老金,开庭时当事人指出的)。陈军被非法枉判五年,并处罚金三万;他从最早的岚皋县看守所转到旬阳看守所,又被转回到岚皋县看守所。

曹萍女士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汉滨区看守所。

诉讼机关旬阳检察院
审判长 刘锋强
审判员 刘小荣 肖爱平
书记员 刘玉凤

附电话:
本案检察官 杨军 0915-7222482
助理 严国举
岚皋县国保队长:唐晓伟15319869618、张锦裕13909156770、张磊 曹军英
岚皋检察申控科长 胡×× 13992578288
岚皋公安局客服电话 0915-2522258
岚皋县佐龙派出所:赵×× 0915-2961304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新城派出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0号
电话:0915-3213474
片警:李继红 15709152198
旬阳法院(注:旬阳开庭)
诉讼服务中心 0915-7200582
检察院检察长 张小坤 0915-7202191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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