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河北三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学甫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十七日被非法批捕;九月二十七日,构陷张学甫的所谓“案子”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警察称,此案是“推送中心”推送的,所谓的“司法程序”走的很快。目前张学甫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已经超过100天。
法轮功学员张学甫
张学甫遭绑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中午刚过,燕顺路派出所几个警察到燕郊镇苍头村张学甫家中欲行抓人,因张学甫没在家而绑架未遂。当天下午四、五点钟,燕郊派出所副所长刘泽鹏带领三、四个警察,到三河东市区张学甫自办的学校再行绑架抓人,现场警察未全部出示证件,并且未出示拘捕证。张学甫质问:“没有拘捕手续凭什么把我带走?”刘泽鹏当场请示上级后,责令现场警察去三河市公安局补办拘捕证件,将张学甫非法抓捕。警察的说辞是燕郊某小区发现法轮功真相资料,张学甫开车出入过那个小区。
当天晚上八、九点钟,燕郊派出所警察张宏秋带领两个辅警到燕郊镇苍头村张学甫家中非法抄家,张宏秋拿出警察证和一张纸一晃,说“是搜查证”就收了起来,家属都没来得及看清楚是什么,两个辅警均未出示证件;三个警察到各个房间仔细搜查一番,没有查抄走任何物品。
张学甫被绑架后,至十五日下午四点被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期间大约二十四小时,一直被非法拘禁在燕郊派出所,被非法审讯。张学甫认为信仰无罪,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没有触犯中国任何现行法律,也就没有做任何的口供。
直到十九日,家里才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二十五日中午,三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给家属打电话,说张学甫要求会见律师,家里才知道案子到了检察院。二十六日,家属匆忙找了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被拒绝。二十七日下午约四点,三河市检察院下达批捕通知书,张学甫被非法批捕。二十八日,在律师的努力抗争下,才得以会见。
四个月内三河市至少11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四日,燕郊72岁法轮功学员隋丽先老太太在家中被警察绑架,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抄抢,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一男一女两位法轮功学员。在行宫东派出所,三人被多次非法提审,第二天隋丽先被劫持到三河市看守所,另外二人被放回家。在三河市公安局局长潘纪强的强力推进下,十几天后隋丽先即被非法批捕;七月下旬,构陷隋丽先的案子被强推到了三河市检察院;九月份,构陷隋老太的案子即被强推到了三河市法院。目前,隋老太仍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已经160多天。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日,三河市公安政保贾志学、李少航,带领五、六个便衣及皇庄镇派出所警察,开车来到皇庄镇龚庄子村李春丰家,私闯民宅,将李春丰、孙丽婷夫妇绑架。抢走师父法像、所有大法书籍及明慧周刊多本,手机三部。在公安局办案中心的非法审讯中,警察以李春丰在某网转发短视频《世人醒三退保平安》为由,将他非法拘留十天。在派出所,警察问孙丽婷“大法书从哪来的?有没有发放真相资料?有没有上网传播?”等等,孙丽婷于当天晚上被放回。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三河市燕郊七旬法轮功学员管中凤老太太,在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救人时,被小区保安及派出所警察蹲坑绑架,家中私人物品被抄抢,后管中凤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三河市燕顺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两位诸葛店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把他们带到燕顺路派出所,两人当天被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初,泃阳镇杨相公庄村艾杏贺被绑架,家中大法书籍被抄抢,艾杏贺被劫持一天放回。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上午,三河市法轮功学员李连清去邻县大厂县集市讲真相。八点半左右,李连清被两个便衣警察拽住,劫持到派出所大厂县。家中大法师父法像、所有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被抢走,李连清于当天晚上八点被放回到家中。
(张学甫遭迫害更多情况请参看《河北三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学甫被非法批捕》)
构陷张学甫案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区号0316,邮编065200
刑侦阶段:
燕郊派出所:
副所长刘泽鹏,警号077195,恶人编号E000162746;
警察张宏秋,手机18531631007,警号076316,恶人编号E000162747;
三河市公安局局长潘纪强,手机13903100180,警号078899,恶人编号E000094339。
审查起诉阶段:
第一检察部主任梁明明
公诉人徐磊19803366811、0316-3153297;
三河市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泃阳镇花园路2号
电话:0316-3133245
检察长王欣
副检察长毕立恒13603166816、13603368316,恶人编号E000082114
副检察长张楠
副检察长宋军发18631609698
专职委员芮爽13930642760,恶人编号E000082103)
专职委员梁明明
冯旭东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孙艳伶 第一检察部科员
宏云 第一检察部科员
张楠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苏海燕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张国荣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纪晓明 第三检察部科员
李晓辉 主持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张润林 第二检察部科员
慕小娟 第一检察部科员
闫岩 第一检察部科员
办公室:
负责人李晗;0316-3133212张伟健、王蔚鹏、邵帅、李曜呈、王洪全、刘敬军、王倩、郑志明、付岛倩怡;
第一检察部:
负责人梁明明0316-3153297
孙艳伶、戴宝森(1965年1月生人,手机15932638754,家人15031609324,曾经参与迫害)
赵泽峰17603162877、13323068640;恶人编号E000098959
王成(曾经参与迫害)、李润涛、李一、慕小娟、李洋、张少军、高鹏、徐磊、武鹏、徐明伟、马雪、亢俊辉、皮金龙、丁健永、王海林、刘家墉、李牧航、刘京京、于佳诚
第二检察部:
负责人闫岩0316-3153296
肖凤芝、杨宏云、李立新、董建戈、王雨墨、王倩倩、骆春艳
第三检察部:
负责人苏海燕0316-3122000、0316-3253050、0316-3656055
冯旭东、纪晓明、张国荣、杨晨虎、李义、刘淼、陈建平、敖玉柱、杨怀民、符丽苗、李博
政治部:
负责人宋军发0316-3153312
宋长金、张学勇、高健、李尚、王炤阳
办公室副主任孙建军3153296、13832617791
肖凤芝17603162916;丈夫高伟13582771198,三河纪委工作,父亲肖文胜,母亲18532319625,大姐肖凤仙13613368919,在三河邮局上班;弟弟肖利权13930658558,工作单位李旗庄开发区;肖凤芝已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
刘明辉13932656272
张丰18631615756马印13784792769、3253059
张少杰17603162822、1393262003
郝凯17603162908、3253059
赵旭13703161138
王翠荣17603162885、3153281
王立民17603162890、3153282
李曜成17603162850、3253057
李泊鹏17603162909、13833612229、3253057
张宝森17603162886、13603163796、3153288
刘立娟15132601654
检察院公诉科:
赵泽峰17603162877、13323068640
赵晓飞13663165578
三河市公安局政保大队:
大队长乔春江13703261620、妻子李艳丽13785591966、岳母朱淑英13703072750
副大队长李小民,妻子厉艳萍
副大队长贾志学13931603291、妻子李儒莲13722640301、岳父15231657300;
副大队长李伟15903163579(负责燕郊国保事务)
孟海宏13931601891
田云岭13503268174
田路、李少航
燕郊派出所:
电话:3316110、3310978
所长乔一波13731636033(8月份调任)
指导员孙尚鹏,警号077102
副所长刘泽鹏,警号077195
副所长南朋亮,警号076837
孙晓威
张宏秋,警号076316、手机18531631007
肖兴隆,警号077061
张德辉,警号077161
卢保东,警号076558
温鑫,警号077193
赵彬,警号077027
张龙,警号077043
王刚、高超、张玉霞、向勇、曾强、郭晓、赵军、李明富、陈某、
原所长张会虎18832610999
三河市看守所:
所长钱继亮13903166578
指导员符祥贺13731636389
副所长崔永亮
警察:杨东、陈占辉、靳海迪
驻检:李晓辉
三河市市委政法委:
办公室3212366
书记陈小会18033615151
常务副书记夏志刚13393166778
赵文虎322027813803223078
赵洪伟13833600128;
原书记刘凤顺13931657218
原常务副书记刘永13131688195
原副书记刘炳江13703163739
“610”人员:
三河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室负责人韩习善,男,手机13831693308;
三河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室组长李晓蕾,女,手机13831635978.自二零零四年以来,李晓蕾一直在三河市六一零办公室上班,专职干迫害法轮功的“工作”。其恶行累及丈夫李海,于2012年2月27日突然病亡。
三河市公安局:
地址:三河市鼎盛西大街3号
电话:3175812、3175886
局长潘纪强,警号078899,手机13903100180,恶人编号E000094339,
政委王兆达,警号075662
副局长李占江,警号077019,手机13832639808
副局长屈广仁,警号076754,
副局长马志星,手机13903268228
副局长张俊宝
副局长任心旭,警号076752,手机13803163971
政治处主任赵宇,警号076765,
副政委洪浩
副政委田晓峰
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张晓峰,警号079952,手机15531619666;
治安大队大队长马长城,警号076712,手机17803361286
法制大队大队长高山
人口管理大队大队长张静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