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王姓检察官在玉清湖派出所告诉法轮功女学员徐英杰,说“她的案子”已经转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长清区检察院了。表明槐荫区公安局妄图进一步迫害徐英杰。
57岁的法轮功学员徐英杰女士,在二零二二年中共二十大召开期间,被蓄谋已久的玉清湖派出所警察绑架,后在亲属担保下“取保候审”。然而,玉清湖派出所的警察并没有停止对徐英杰的迫害,暗中罗列迫害材料。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玉清湖派出所打电话让她第二天带着身份证去派出所。善良的徐英杰根本没有想到,这些警察誓要把她送进监狱。三月二十四日,徐英杰到了派出所之后,被派出所警察劫持到山东省警官总医院做检查,下午送到济南市拘留所,拘留所没收,就又送进了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四月七日徐英杰再一次被取保候审,释放的手续上写的是:检察院不予批捕,取保候审。
随后,徐英杰向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检察院、槐荫区公安局、槐荫区检察院、玉清湖派出所递交了取消立案的申请,但他们一直不给回复,徐英杰就拨打了12345进行投诉。投诉后槐荫区检察院回复说他们没有立案,玉清湖派出所可能是教导员郑建国打电话给徐英杰的女儿说:“你妈请律师了?别告了,告了也没有。”与此同时,徐英杰再次递交了“取消取保候审”的申请书,这次槐荫公安分局第一时间给了回复,说:“不接受二次申请,工作在进行中。”
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槐荫区检察院王姓检察官在玉清湖派出所告诉徐英杰,说“她的案子已经转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长清区检察院了”。王姓检察官和玉清湖派出所的教导员郑建国很嚣张,徐英杰就拿着写好的法律条文和他们讲真相,后两人态度有所缓和。
在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这么严重的形势下,徐英杰为什么还要修炼法轮大法呢?并且还冒着被抓捕的危险告诉人们真相呢?
徐英杰是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那时虽然只有三十多岁,已经没有活路了:胃炎、神经性头痛、还有老百姓说的爱招“邪八拉子”等等,真是痛不欲生。由于身体弱,免疫力差,经常爱感冒,是个典型的“黄脸婆”。神经性头痛时,低头耷拉脑袋,吃止痛药,压下去再犯;招“邪八拉子”时,抬不起头,睁不开眼,天天发低烧,吃药也不管用,现在的科学也治不了,得找会看的人才能治好,只能找“神妈妈”看,茶叶水搅和搅和喝下去就好,可是当时好了,回家后再犯,这种情况持续两三年。尤其胃炎,不能吃饭,吃点东西胃胀得难受死了,同时伴有低烧,也到省立医院拍了片子,做了胃镜,药也吃了,就是不管用。那时她天天度日如年,什么时候是个头啊?那时孩子还小,为了孩子也要活下去。痛苦的滋味无人能体会,真是生不如死。
一九九八年有幸学炼法轮功,她请了一本《转法轮》,看了一遍后爱不释手,时间不长这些症状都没有了。喝凉茶、吃韭菜也都没事了;再有发烧感冒,盖上两床被子,睡一觉就好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妇科病、心脏病、手麻脚木都在不吃药、不打针中,不知不觉的好了;干月嫂时,给雇主家往楼里搬电动车不小心扭了腰,到医院治疗了14天,却越治越厉害,通过学法炼功反而快速恢复。那种无病一身轻、走路生风的感觉,简直太神奇了。那时徐英杰就说:“这个功这么好,我什么都不要了,我就要学,跟师父回家。”对李洪志师父的感激无法言表。
那么有的人可能说法轮功好就在家炼,不要到外面发小册子之类的。现在天灾人祸这么多,有多少人在疾病中煎熬着?看到这些,徐英杰就想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周围的父老乡亲,让他们也摆脱疾病的痛苦,选择美好的未来,这是在为济南的父老乡亲做好事啊!
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公安立案、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刑,好像是按着“法律”程序进行着,实际上都是违法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为什么还不醒悟呢?!
2013年的《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2014年10月的《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2015年9月的《冤假错案终身追究规定》,已将司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罪责全都推到具体执行者身上,为错误终身负责,中共已经为以后的卸磨杀驴做好了法律准备。在历史的关键时刻,用你的善良选择美好的未来吧!
长清区检察院电话:
办公电话:0531-85037666;0531-85086636;0531-87225977
13210519806(赵敬伟)
曲鹏,原槐荫区兴福派出所所长,现任槐荫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新的手机号是17853187921
玉清湖水库派出所 所 长:法忠波
玉清湖水库派出所 教导员:郑建国17853181998(此号可能是郑建国的)
玉清湖水库派出所 副所长:张峰17853187898
玉清湖水库派出所 崔警官(案件主要责任人)17853187822
社区民警:栾爱民17853187909(54岁)
社区民警:唐 华17853187898
社区民警:杨 震17853187909
电话:0531-87980041 0531-85085457
(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