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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枉判四年半 史可钦被劫入河北冀东第四监狱

【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史可钦先生,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被劫入河北冀东第四监狱迫害。史可钦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被秦皇岛市北戴河车站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五月中旬被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史可钦家住秦皇岛市新兴小区,他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原则修炼自己,做好人,身心受益。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史可钦和妻子到朋友家串门。刚到不久,北戴河车站派出所警察带着天津铁路公安处人员也来到他的朋友家。这帮人进屋后问了史可钦一些个人情况,之后史可钦和妻子就离开了朋友家。当他们走到朋友家小区门口时,被门卫拦住,问住址和电话号码,史可钦没多想就告诉了门卫。

当天上午,新兴小区片警陈腾来到史可钦家中强行查看。下午三点多,片警陈腾又带着北戴河车站派出所陈迟(副所长)和警察郭一民、刘起良、李璟琨等多人来到了史可钦家敲门,他们不出示警官证、值勤证、搜查证、传唤证等证件,史可钦拒绝开门。警察叫来开锁匠强行开锁,史可钦无奈只得开门。这帮警察进屋后开始对史可钦家进行非法搜查、抄家,抢走二十多年来珍藏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以及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并把史可钦和妻子绑架到派出所,陈迟等威胁史可钦说:这些书就够判了。警察郭一民威胁说:影响三代人。晚上,陈迟说要给史可钦做笔录,还说要补发搜查证会给他看(可是史可钦一直没有看到)。当天晚上,史可钦和妻子被非法关押在会议室里,被两个警察看管。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下午,北戴河车站派出所警察郭一民说要拘留史可钦。因疫情原因,史可钦被非法关押到公安医院强行隔离二十一天。经过二十一天的高压迫害,原本健康的史可钦出现血压很高、压差很大等一系列的病症,而且在秦皇岛第三医院确诊为肺结核传染期,拘留所拒收。史可钦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于六月九日被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史可钦被构陷到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检察院。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构陷史可钦的所谓“案子”被从北戴河区移交至抚宁区。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史可钦在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参与迫害史可钦人员包括:审判长林双全、陪审员付玉梅和李冯志、书记员王怡、公诉人王琦。法院以史可钦拥有法轮大法书籍和制作周刊等为借口,开始对他非法庭审。

开庭时,当史可钦说明所谓“证据”是他个人的合法财产时,公诉人王琦当庭表示多本法轮大法书籍全部销毁了。以这些“物证”为由对史可钦非法开庭,开庭前却又将“物证”销毁,这样做是不符合刑诉法的。根据刑诉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和法院怎么就能知法犯法,销毁史可钦的合法书籍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史可钦接到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电话,让他十九日上午八点去一次法院。十九日上午,史可钦来到法院后,得知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史可钦随即被非法扣留,并被劫持到秦皇岛市三院做身体检查。检查之后,史可钦回到家中。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北戴河车站派出所陈迟(副所长)和郑鹏祥将史可钦劫持到秦皇岛市三院,检查结果显示肺结核不再是传染期。之后史可钦又被劫持到公安医院检查身体,检查后不再让他回家,直接将他关押在北戴河车站派出所。后来,史可钦被劫持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关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史可钦被劫入河北冀东第四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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