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在长春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天理昭昭,善恶到头终有报!自古以来,参与迫害佛法的人下场都是悲惨的!
杨彦斌,男,武安镇西长远村人。武安镇综治办“610”不法人员。二零二三年九月二日,杨彦斌遭遇车祸死亡,时年62岁。村里人说:“被汽车轧死属于恶死,也许它作了什么坏事,遭了报应!”
胁迫教唆他人咒骂佛法,重罪之一。二零零一年八月份,武安镇“610”办公室在全镇18个行政村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所谓的“解脱帮教”。时年40岁的杨彦斌正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年龄。在西长远村,杨彦斌指使大队人员把法轮功学员绑架至村委会,强迫法轮功学员表态骂法轮大法师父。
迫害正法修炼者,重罪之二。在武安镇北关街召开的全体党员会上,杨彦斌强迫北关街法轮大法学员在会上表态批判法轮功、骂大法师父。法轮功学员赵申兴在会上郑重地说:“我的信仰不会改变。”杨彦斌气得暴跳如雷,把赵申兴抓到武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来将赵申兴关押邯郸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导致赵申兴被迫害精神失常后死亡。
迫害法轮功,遭报伤自身!二零零二年,杨彦斌修缮自家房屋时从房顶上跌下来把腿摔伤。有熟人给他讲述法轮功真相,劝其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但他仍然执迷不悔,不相信这是参与迫害的恶报,继续作恶参与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一年,杨彦斌在单位午休时突发脑溢血造成偏瘫无法上班。二零二三年九月二日,杨彦斌驾驶残疾人用的电三轮在武安市九龙山公园路口遭遇车祸被汽车碾死,时年62岁。
中共政法委、610等不法人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经常叫嚣“我不怕遭报应!”“怎么还不报应我?”等狂言,这些人被中共洗脑后声称不信有神佛,头脑中装满了假、恶、斗。然而,天理是威严公正的,迫害好人必定遭恶报。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
(明慧网)